北大方正集团战投方第二轮尽调已近尾声,泰康集团等为潜在投资人

管理人工作小组由人民银行牵头,参与方包括中国信达、教育部等。


作者:华夫饼
编辑:tuya
出品:财经涂鸦(ID:caijingtuya)

据公司情报专家《财经涂鸦》消息,自北大方正实施合并重整后,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于昨日宣布,将债权申报期限延长至 2020 年 10 月 4 日。

2020年2月,北京一中院依法裁定受理北京银行提出的对北大方正集团有限公司进行重整的申请,指定北大方正集团有限公司清算组担任北大方正集团管理人。2020年7月,北京一中院裁定对方正集团、方正产控、北大医疗、北大信产、北大资源实质合并重整。截至2020年8月19日,方正集团、方正产控、北大医疗、北大信产、北大资源的债权人共有478家向方正集团管理人申报了483笔债权,申报债权金额共计1878.51亿元。

据了解,方正战投方的第二轮尽调工作已接近尾声,参与方包括泰康集团、珠海华发、深投控等六位潜在投资人。目前,管理人工作小组由人民银行牵头,参与方包括中国信达、教育部等。

而就在不久前,北大方正管理人裁定不确认该集团的维好协议债债权。而持有人方面,可选择在香港或英属维京群岛法院向发行人和担保人提起追诉诉讼或清盘申请,或由受托人纽约梅隆银行向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提出异议,截止日期原定于9月3日,目前纽约梅隆银行已向管理人提出对申诉截止日延期的请求

而维好协议的不予认定,或将对未来中国美元信贷市场的发行者和投资者产生广泛影响。维好协议近年来已面临多次挑战,包括2016年国信证券和2018年中国国储能源化工集团(China Energy Reserve and Chemicals Group)的违约,尽管这些债务最终得到了偿还。

2014年,中国外汇监管机构允许企业为其离岸债务提供直接担保,以此作为另一种安抚投资者的方式。但许多企业仍然使用维好协议,因为出具维好协议无需获得监管机构的批准。

标普于昨日发布报告称,在中国,维好协议的法律可执行性问题笼罩在阴影之下。北大方正集团维好协议债债权的不予认定,标普认为,此裁定将推高中国当前存续的930亿美元维好协议债之再融资风险,尤其考量其中超过三分之一的债券将在未来12个月内到期。

标普全球评级中国企业信用研究首席分析师张积豪表示,“鉴于逾三分之一的维好协议债券将于未来12个月内到期,风险可能出现在有大量此类债券的领域。另有三分之一,也即300亿美元的维好协议债券,将在之后的两年内到期。随着更多投资者意识到维好协议的法律缺陷,是不是所有发行人都能够继续采用此结构为到期债券进行再融资,我们对此存疑。方正集团的决定,并未根本解决维好协议在国内的可执行性问题。但是,如果此案被广泛效仿,它将为未来几年可能出现的类似违约案设定标准。”

而方正集团引人关注的另一个原因是,该案是1997-1998亚洲金融危机以来,首个由中央政府牵头、涉及国际投资者的破产重组案。中央政府指定最高政府机关,包括央行和教育部,管理此次重组。由于方正集团的大量外币债券和此案对所有维好协议债的重要性,许多投资者曾抱一线希望其维好协议债券可能被确认为母公司层面债权。

“方正集团破产管理人拒绝认可上述思路,我们对此并不意外。但是,我们注意到方正集团重组审核流程相对透明,其与境内债券市场的其他债务重组形成对比,”标普全球评级中国企业信用研究分析师李畅表示,

尽管维好协议债券的发行量下降,但仍有大约163笔合计930亿美元的存续债券,其中大部分于2016-2017(390亿元)和2018-2019(410亿元)期间发行。该类债券主要集中在未来36个月内到期。这也意味着此期间的再融资风险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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