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同码 交通卷 诉讼裁判规则1200例(一)||转需
3月26日
0001重型作业车固定状态下发生事故,不属交强险责任
一一重型专用作业车辆固定在地面 上施工作业时发生的事故,非为道路交通事故,不应由交强险保险人承担赔偿责任。
0002 卸下轮胎爆炸致人损害,非交通事故,交强险不赔
一一车辆停靠维修时,拆卸下的轮胎发生爆炸,造成承揽维修人员损害的,不属交通事故,故亦不属交强险赔偿范围。
0003 轮胎充气爆炸致损 不构成交通事故 ,交强险不赔
一一因在道路上修理轮胎并充气导致轮胎爆炸造成人身损害的,不构成交通事故,保险公司不应承担交强险赔付责任。
0004 非封闭管理工地上发生事故 仍应认定为交通事故
一一交通事故认定并不受限于“在道路上”的场所要件,而应以车辆是否处于作为交通工具使用的通行状态为核心要件。
0005 道路外发生机动车事故 可参照道路交通事故处理
一一公安机关可将道路外发生的事故参照道路交通事故处理,法院亦可依照《道路交通安全法》第77条规定进行裁判。
0006 信号灯路 口临停车辆,与行人之间,不属交通事故
一一机动车在等待信号灯路口,处于临时停车静止状态,在此情形下 其与行为人之间纠纷不应定性为“交通事故”。
0007 自行车与行人非道路交通事故,仍应作出责任认定
一一发生在农村道路上自行车与行人相撞的非道路交通事故的处理,依然要对事故各方注意义务和过错责任作出认定。
0008 事故认定书,不能作为侵权赔偿责任分配唯一依据
一一交通事故责任不等同于民事法律赔偿责任,故交通事故认定书不能作为民事侵权损害赔偿案件责任分配唯一依据。
0009 事故后,调换驾驶人并虚假陈述,保险责任可免除
一一车辆保险事故发生后,被保险人故意调换驾驶人并虚假陈述,有违诚实信用原则的,保险人可依法免除赔偿责任。
0010 事故责任无法认定,法院可综合证据确定各方责任
一一交警部门未能作出交通事故责任认定的,法院可根据现场勘验笔录等相关证据,依法确定各方当事人的民事责任。
0011 事故认定书亦可推翻,单方委托鉴定并非不可采信
一一交通事故认定书属于可推翻的证据,一方当事人自行委托鉴定机构作出的鉴定意见书属书证一种,并非不可采信。
0012 如无充分的相反证据 ,应采信交通事故认定书效力
一一当事人若无确实、充分的相反证据证明交通事故认定书所采信的证据有误,则不能推翻事故认定书已认定的结论。
0013 事故认定书,并非保险事故是否客观发生终极证据
一一车辆痕迹鉴定显示事故并无真实发生,结合驾驶经验法则判断及当事人不诚信言行,依法应否定事故认定书效力。
0014 摩托车被电线绊倒 事故现场及原因,多角度证明
一一在交通事故认定书缺失或证明力不足甚至有瑕疵情况下,法院仍应通过其他证据来查明案件事实和划分事故责任。
0015 两摩托车相撞,无事故认定书,最终同等责任情形
一一在无交警部门对交通事故责任作出认定的情况下,法院应在查清事实基础上,依法作出民事赔偿责任的具体划分。
0016 交警无法作出事故认定书时,法院可依法划分责任
一一发生交通事故,现场交警未出具事故认定书情况下, 法院可根据现有证据及庭审记录,依法合理地作出责任划分。
0017 事故认定书,非法院认定民事责任及比例唯一证据
一一公安交通管理机关作出的事故认定文书,应当作为法院认定各方当事人民事责任及承担比例的重要但非唯一证据。
0018 有瑕疵的事故认定书,不能作为认定事故原因依据
一一交通事故认定书认定事故原因和法院综合证据推断的事故原因不一致,该瑕疵事故认定书不能作为认定事实依据。
0019 事故认定虽不准确,不影响法院综合证据认定事实
一一事故认定书关于事故发生地点及引用法条虽不够准确,但不影响法院结合其他证据对案件基本事实及责任的认定。
0020 交警关于酒驾事故认定,不等于法院赔偿责任划分
一一交警事故认定不等于法院赔偿责任划分,在民事诉讼中同其他证据一样,亦须经质证等程序才能确定其证据效力。
0021 法院应结合其他证据,对事故认定书效力予以认定
一一交通事故认定书并非交通事故赔偿责任绝对依据,而只能作为证据使用,不能成为法院确定赔偿责任的唯一依据。
0022 事故认定书采信事实疏漏或明显不当,法院可纠正
一一事故认定书只是证据一种形式,如有充分证据证实该认定书所采信事实有疏漏或责任认定明显不当的,可予纠正。
0023 认定事故责任,不因受害人系盲人而加重对方责任
一一公安机关认定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过程中,将盲人作为正常人看待来认定机动车一方责任,符合行为可预见性原则。
0024交通队事故认定书,不当然作为民事责任裁判依据
一一交警部门所作事故认定书对当事人责任认定不当,不能作为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案件民事责任认定的裁判依据。
0025事故责任无法认定,法院可综合证据确定各方责任
一一交警部门未能作出交通事故责任认定的,法院可根据现场勘验笔录等相关证据,依法确定各方当事人的民事责任。
0026二次碰撞,难以定责的,由两次碰撞平均承担责任
一一交通事故二次碰撞,难以确定责任大小的,应作为一次事故处理,依两次碰撞中当事人的过错程度确定按份责任。
0027连续撞击致受害人死亡,无法定责的,应连带赔偿
一一连续发生两次以上交通事故致受害人死亡,交警部门无法准确认定责任情况下,各侵权人均应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0028悬赏证人证言能与其他证据相互印证时,应予采信
一一法律对悬赏证人证言并无明确的禁止性规范 悬赏证人证言在能与其他证据相印证时,应对其证据效力予以认定。
0029事故经过无法查清,数人侵权的,按共同侵权处理
一一数人实施危险行为致人损害,致事故经过无法查清,按现有证据无法分清事故责任的,应适用共同侵权法律条款。
0030事故责任难以分清时,适用“优者危险负担”原则
一一难以分清事故双方过错时,可适用“优者危险负担”原则,综合分析车辆冲撞危险性大小、危险回避能力等因素。
0031连环事故中,责任范围难以确定的,推定同等责任
一一连环事故中,应根据侵权人过失大小或原因力比例各自承担相应赔偿责任。责任范围难以确定的,推定同等责任。
0032交通事故成因无法查清,交强险保险公司仍应赔偿
一一交警部门因无法查清交通事故成因,仅出具道路交通事故证明,保险公司仍应在交强险限额范围内承担赔偿责任。
0033 无法定责时,可综合间接证据认定碰撞事实和责任
一一海上船舶碰撞致人死亡,海事调查报告无法作出责任判定时,法院可通过对间接证据的综合分析,确定肇事船舶。
0034 副驾驶摔下车,应适用高度危险作业损害赔偿规则
一一从事高速运输工具等对周围环境有高度危险作业致他人损害的,应承担民事责任,受害人有过错的,可减轻赔偿。
0035 车辆维修后交付车主过程中出险,保险公司仍应赔
一一机动车维修、保养后交付车主过程中出险,投保人在交警未定责情况下与受害人达成调解协议后,仍可保险理赔。
0036 机动车超车,致非机动车侧翻,虽未接触,仍担责
一一机动车在超车过程中导致未发生接触的非机动车侧翻的,应认定机动车未尽谨慎注意义务,应承担相应事故责任。
0037 二次事故中紧急避险造成事故,适用过错归责原则
一一因二次事故中紧急避险造成无接触交通事故,且无事故认定书情况下,应适用过失相抵、优者负担原则进行处理。
0038 车撞狗,狗窜,撞倒他车,他车人伤,交强险应赔
一一肇事车辆撞到动物后,逃窜动物又致被害人车辆翻倒,被害人受损与该危险源有直接因果关系,保险公司应理赔。
0039 机动车违规掉头,酿成事故,虽未接触,亦应担责
一一机动车违规掉头,导致后方相互牵引的非机动车避让不及,发生事故,虽未直接碰撞,机动车一方仍应过错赔偿。
0040 违规倒车,致后车受害人受惊吓受伤,应事故赔偿
一一行为人违规倒车,致其后驾驶电动三轮车的受害人受惊吓而摔倒受伤,双方虽未碰撞接触,仍应认定为交通事故。
0041 道路交通事故虽未发生接触行为,交强险仍应理赔
一一交警部门根据现场勘查所出具道路交通事故证明,虽未认定事故责任,但可结合其他证据作为确认事故责任依据。
0042 因紧急避险造成交通事故,各方承担相应过错责任
一一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案件中 当事人行为符合紧急避险构成要件应依各自责任大小认定民事赔偿责任。
0043 两车相会,虽无接触,可按危险控制能力区分过错
一一判断混合过错中各方过错,可依注意义务内容和注意标准,同时考虑行为危险性大小和危险回避能力优劣来区分。
0044 车辆间有无直接碰撞痕迹,并非判定责任唯一标准
一一机动车违规超车,因未与其他车辆保持足以采取紧急制动措施的安全距离而致其他车辆相撞,应负相应事故责任。
0045 事故认定书,不能作为侵权赔偿责任分配唯一依据
一一交通事故责任不等同于民事法律赔偿责任,故交通事故认定书不能作为民事侵权损害赔偿案件责任分配唯一依据。
0046 意外交通事故致同乘人受损,应适用公平原则补偿
一一车辆爆胎致好意同乘人受事故损害,交警认定为意外事故的,适用公平责任原则由车辆驾驶人或所有人适当补偿。
0047 因车辆自身原因爆胎而引起事故,不属于不可抗力
一一因车辆自身原因造成爆胎而引起交通事故,不属于因不可抗力引发的意外事件,车辆所有人或管理人应赔偿损失。
0048 “使用被保险车辆”,包括车辆静止状态时的使用
一一车辆押运员在卸车过程中因石子掩埋致窒息死亡,应属被保险车辆在使用过程中发生保险事故,商业三责险应赔。
0049 高速公路窜出黄狗,公路管理人对意外事故应担责
一一机动车在高速公路行驶中发生单方交通事故,高速公路管理人未尽法定安全保障义务的,应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
0050 机动车与电动车相撞虽系意外,仍适用无过错责任
一一机动车与非机动车、行人之间的交通事故虽被认定意外事件,加害人只有证明存在法定减责、免责事由才能免责。
0051 高速路面障碍物引发交通意外,管理人应违约赔偿
一一高速公路管理人对引发交通意外的路面障碍物未及时发现和清除,证明其未尽到勤勉注意义务,应承担违约责任。
0052 无事故认定书情形,应适用“优者危险负担”原则
一一无法认定事故责任时,应依双方在事故发生时回避危险能力大小、注意义务程度高低等情况,判定各方责任大小。
0053 二次事故中紧急避险造成事故,适用过错归责原则
一一因二次事故中紧急避险造成无接触交通事故,且无事故认定书情况下,应适用过失相抵、优者负担原则进行处理。
0054 机动车司机紧急避险而死亡引发险情行人应赔偿
一一摩托车驾驶员为避免碰撞横穿道路的行人而紧急避险,因此死亡的,行人作为险情引起人,应承担相应赔偿责任。
0055 公交车着火,乘客紧急避险中受损,营运人应赔偿
一一因公交车自身故障引发险情,乘客选择最迅捷方式紧急避险过程中遭受人身、财产损害的,营运人应负赔偿责任。
0056 法院应结合其他证据,对事故认定书效力予以认定
一一交通事故认定书并非交通事故赔偿责任绝对依据,而只能作为证据使用,不能成为法院确定赔偿责任的唯一依据。
0057 因紧急避险致交通事故,构成意外事件时责任承担
一一因紧急避险造成交通事故,构成意外事件,当事人对损害均无过错的,可根据实际情况,由当事人分担民事责任。
0058交警将主次责任改为同等责任,法院应作证据审查
一一交警部门所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系证据一种,法院在处理道路交通事故类案件时应对交通事故认定书进行审查。
0059正常行驶被撞,虽无证无牌,亦不应承担民事责任
一一受害人无证驾驶无牌机动车肇事,该无牌无证行为与交通事故发生并无法律上因果关系的,其不应承担民事责任。
0060事故主次责任赔偿比例,不应拘泥于地方规章规定
一一交通事故主次责任情形,法官可在综合审查判断证据基础上裁判,不必拘泥于地方规章确定的主次责任赔偿比例。
0061两摩托车相撞,无事故认定书,最终同等责任情形
一一在无交警部门对交通事故责任作出认定的情况下,法院应在查清事实基础上,依法作出民事赔偿责任的具体划分。
0062事故认定书,非法院认定民事责任及比例唯一证据
一一公安交通管理机关作出的事故认定文书,应当作为法院认定各方当事人民事责任及承担比例的重要但非唯一证据。
0063同等责任,法院判机动车赔70%, 保险人应予理赔
一一机动车与非机动车发生事故,虽系同等责任,机动车一方有权要求保险公司按法院确定的责任比例承担赔付义务。
0064调解书协商赔偿比例,不能直接作为保险赔付依据
一一交通事故侵权人与受害人双方在民事调解书中自愿承担的责任比例,不应直接作为确定保险公司赔付保险金依据。
0065 间接证据形成证据链,亦能证明机动车与行人碰撞
一一机动车与行人是否发生碰撞虽无直接证据证明,并不导致该事实真伪不明时应由负举证责任一方承担不利后果。
0066 未投交强险车辆碰撞行人,应先由交强险限额内赔偿
一一未投保交强险 辆碰撞行人 应先由车方在交强险限额内全部赔偿损失,不足部分按双方 任程度相应分担。
0067 综合间接证据,能认定机动车与行人是否发生碰撞
一一机动车与行人是否碰撞虽无直接证据证明,但不等于该争议事实真伪不明时应由承担举证 方承担不利后果。
0068 事故责任无法认定,法院可综合证据确定各方责任
一一交警部门未能作出交通责任认定的,法院可根据现场勘验笔录等相关证据,依法确定各方当事人的民事责任。
0069 机动车司机紧急避险而死亡,引发险情行人应赔偿
一一摩托车驾驶员为避免碰撞横穿道路的行人而紧急避险,因此死亡的,行人作为险情引起人,应承担相应赔偿。
0070 机动车碰撞行人,车损自负,保险人不能据此免责
一一机动车与行人发生交通事故,调解协议约定机动车车损由机动车一方自负并无实际意义 保险公司不能据此免责。
0071 机动车与行人相撞,机动车虽无责,保险仍应赔偿
一一保险公司应向法院认定的机动车主进行赔偿,而非以公安部门对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为依据不当免除自己赔偿。
0072 机动车碰撞行人,事故责任无法认定,应过错推定
一一机动车碰撞行人,事故责任无法认定的,应适用过错推定,有证据证明行人有违章行为的,可减轻车方赔偿责任。
0073 非机动车和行人非故意,不赔偿肇事机动车辆损失
一一非机动车、行人非基于故意,无论其在交通事故成因中负有主要还是次要责任,均不应赔偿肇事机动车车辆损失。
0074 超过国家规定标准的电动摩托车,应界定为机动车
一一超过运行安全技术条件及通用技术条件规定标准的电动车,应界定为机动车。
0075 非机动车间发生交通事故,适用一般过错责任原则
一一道路交通事故双方均为非机动车,不适用《道路交通安全法》,而应适用《民法通则》有关一般民事过错责任规定。
0076 机动车肇事致乘客受伤,应由实际所有人承担责任
一一机动车转卖后,原车主既不能支配该车运营,亦不能从该车运营中获得利益,对交通事故致人损害不应承担责任。
0077 能查明车辆实际支配人的,车主应负连带赔偿责任
一一车辆所有人主张车辆异支的 应负举证责任 不能查明车辆实际支配人的,车辆所有人应承担事故连带赔偿责任。
0078 租用未过户车辆肇事,运行支配与利益归属者确定
一一租用未过户机动车辆发生交通事故,可以车辆运行支配控制权和运行利益归属作为确定损害赔偿责任主体的标准。
0079 未办过户车辆肇事,原车主一般不应承担赔偿责任
一一未办交易过户机动车交通肇事致人损害的,原车主因已丧失了运行支配和运行利益,一般不应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0080 早期司法实践中,原车主对交通事故损害连带赔偿
一一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早期司法实践中,车辆买卖未过户,车辆所有人应与实际车主对交通事故损害赔偿负连带责任。
0081 投保车辆卖出后未过户前肇事,投保人可申请理赔
一一投保车辆在卖出后未过户前发生驾驶员负全责的交通事故,投保人具有保险利益,可直接要求保险公司保险理赔。
0082 连环购车未办过户,原车主承担限额责任赔偿情形
一一连环购车未办理变更登记手续的,机动车所有人应在交强险 责任限额范围内与实际车主承担无过错连带赔偿。
0083 连环购车未办过户手续,原车主一般不负赔偿责任
一一连环购车未办理过户手续,根据运行支配和运行利益理论 原车主不应对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致人损害承担责任。
0084 未年检和投保车辆肇事,转让人和受让人连带赔偿
一一连环转让未年检、未投保交强险的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 有过错的转让人和受让人应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0085 机动车中间受让方与转让方,不承担事故赔偿责任
一一机动车的中间受让方与转让方,在事故发生时与该车无任何法律及事实上联系,不应对受害人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0086借名买车情形,无过错的登记车主不承担赔偿责任
一一借名买车情形,无过错的登记车主未实际支配控制车辆,亦未从车辆运行中获取利益的,不应承担事故赔偿责任。
0087出借身份证购车,无控制、运行利益的,不应担责
一一借用他人身份证购车,出借人既未实际控制车辆,又未从车辆运行中受益的,应由实际控制人与肇事者承担责任。
0088出借身份证办理机动车登记,应承担相应赔偿责任
一一出借身份证办理登记的机动车交通肇事致人损害,应根据行为人过失大小或原因力比例,各自承担相应赔偿责任。
0089借名车肇事逃逸,登记车主及其他责任人责任承担
一一借名机动车肇事,司机逃逸,登记车主承担连带责任,对违规上牌其他责任人员应按过错承担相应补充赔偿责任
0090出借车辆肇事,车辆所有人无过错的,不承担责任
一一出借车辆发生交通事故,机动车所有人只要尽到审核义务,应认定其对交通事故发生无过错,不应承担赔偿责任。
0091借用机动车肇事 被保险人无责,保险公司仍应赔
一一因借用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在被保险人对外无需承担赔偿责任情况下,保险公司仍应按合同约定承担保险责任
0092机动车连环借用肇事,有过错的借用人负赔偿责任
一一因机动车借用发生交通事故致他人损害的,对借用人驾驶资格未尽审查义务的转借人,应承担相应过错赔偿责任。
0093连环出借车辆肇事,有过错出借人应承担按份责任
一一连环出借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时,根据运行支配理论和危险控制理论,有过错的出借人与借用人应承担按份责任。
0094 出借车未投交强险机动车所有人的赔偿责任确定
一一出借机动车肇事,机动车所有人未投保交强险或拒不告知相关投保情况的,应在交强险范围内先行承担赔偿责任。
0095 车辆出借行为与事故无因果关系的,出借人无责任
一一车辆出借人将无质量瑕疵或安全隐患车辆出借给具有驾驶资格人员,未从中获利的,对事故损害后果不承担责任。
0096 公司出借车辆肇事,因其运行支配权,亦应连带责任
一一确定机动车所有人责任,要从其是否对车辆运行处于事实上支配地位和是否从该机动车运行中获利两个方面判断。
0097 无偿借用车辆肇事,车辆所有人无过错,故应无责
一一无偿借用车辆肇事,车辆所有人和肇事者间不适用过错推定责任原则,车辆所有人和管理人无过错,不承担责任。
0098 驾驶租来的机动车肇事,应由承租人承担赔偿责任
一一驾驶专业租车公司 车辆发生交通事故,应由承租人承担赔偿责任,出租人仅在存在法定过错情况下承担赔偿责任。
0099 名为租赁运输,实控制运营,车辆所有人仍应担责
一一名为租赁运输,实为机动车所有人为完成运输业务而对车辆运行管理的一种安排,机动车所有人仍应负赔偿责任。
0100 租赁车肇事,所有人和使用人并未分离的,应赔偿
一一租赁车肇事,所有人在租赁运输中仍享有运行控制和运行利益,未实现所有人与使用人分离的,应承担赔偿责任
0101 员工以自己名义代公司租赁车辆,应成立间接代理
一一员工以个人名义代公司与他人签汽车租赁合同,员工作为受托人披露委托人后,出租人有权选定委托人主张权利。
0102 租用未过户车辆肇事,运行支配与利益归属者确定
一一租用未过户机动车辆发生交通事故,可以车辆运行支配控制权和运行利益归属作为确定损害赔偿责任主体的标准。
0103第三人使用租赁车辆肇事,承租人应向出租人赔偿
一一承租人将租赁车辆交给他人使用期间肇事,车辆出租人可基于租赁合同关系,起诉承租人承担违约损害赔偿责任。
0104挂靠车辆肇事,挂靠者和被挂靠单位应负连带责任
一一挂靠车辆肇事,被挂靠单位对挂靠车辆存在“运行支配”和“运行利益”挂靠者和被挂靠单位应承担连带责任。
0105挂靠车辆转让后,被挂靠人与第三人仍担连带责任
一一挂靠人经被挂靠人同意后将车辆转让给第三人,因交通肇事致人损害,被挂靠人仍应与第三人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0106车辆挂靠人对保险标的具有保险利益,可诉请理赔
一一车辆挂靠人以被挂靠单位名义投保,应视为对保险标的有保险利益,发生保险事故后可直接以自己名义要求理赔。
0107车辆挂靠经营中实际车主,应认定为附加被保险人
一一车辆挂靠经营 实际车主应认定与被保险车辆存在利益关系的附加被保险人,并具有请求给付保险金的原告资格。
0108旅客起诉客运公司,可同时主张承运人责任保险金
一一受伤旅客基于客运合同关系起诉承运人承担违约责任,可同时要求承运人责任险保险公司直接承担保险赔付责任。
0109被挂靠人承担责任,不应包括第三人连带责任份额
一一被挂靠人与直接侵权的第三人之间不存在法律关系,被挂靠人不应承担基于该第三人侵权应承担的连带责任份额。
0110车辆挂靠双方应承担连带责任,不因内部约定免责
一一车辆被挂靠人应与挂靠人承担的共同连带责任,不因内部约定而免责,亦不能在所收管理费范围内承担有限责任。
0111挂靠人作为实际车主,应对保险车辆享有保险利益
一一保险单上虽注明挂靠单位是车主和被保险人,但挂靠人作为实际车主、营运控制人,应对保险车辆享有保险利益。
0112 挂靠车辆肇事,挂靠人赔偿,被挂靠人有限连带责
一一在挂靠车辆负事故责任的损害赔偿纠纷中,应由挂靠人向第三人承担赔偿责任,被挂靠人承担有限连带赔偿责任。
0113 挂靠连带责任,仅限于被挂靠人事故赔偿责任份额
一一连环连带责任关系,应按法律规定的责任范围独立分别连带,而不能以法律主体有交叉为由,类推适用连带责任。
0114 挂靠出租车肇事,出租车公司与实际车主连带赔偿
一一出租车所有权与经营权分离,但作为营运是同时并存的,所有权者与经营权者应对乘客损害负连带民事赔偿责任。
0115 两车相撞致路边第三人受伤,车辆被挂靠人应担责
一一挂靠机动车肇事后,雇主作为实际车主应承担赔偿责任,被挂靠人应在其收取的挂靠费范围内承担有限连带责任。
0116 分期付款售车,并未控制运行和收益,不属于挂靠
一一以分期付款所有权保留形式购车,应结合运行支配与运行利益标准及对外承揽业务名义来合理确定赔偿责任主体。
0117 分期付款车辆交通肇事保留所有权的出卖方无责
一一分期付款车辆,因交通事故致他人财产损失的,作为保留所有权的出卖方,虽登记为车主,依法不承担民事责任。
0118 分期付款车辆肇事造成损失,卖方不应承担责任
一一采取分期付款方式购车,卖方在买方付清全部车款前保留车辆所有权的,该车肇事损失,卖方不应承担民事责任。
0119 分期付款购买机动车肇事致损,应由实际车主赔偿
一一分期付款购买车辆肇事致损,保留车辆所有权的法定车主不承担赔偿责任,占有、控制并收益的实际车主应赔偿。
0120 擅自驾驶车辆肇事,汽车保有人管理瑕疵,应赔偿
一一受雇人及亲属以外第三人擅自驾驶机动车肇事,汽车保有人不承担运行供用者责任而应承担管理瑕疵的过错责任。
0121保安盗开住客车辆,酒店应承担相应补充赔偿责任
一一住客停放酒店车辆被酒店员工盗开,酒店不承担雇主责任,但因未尽安全保障义务,故应承担相应补充赔偿责任。
0122车主管理不善,致车辆被偷开撞人应承担一定责任
一一车主对机动车存在管理不善责任,致使车辆被他人偷开发生交通事故的,车主应对第三者损失承担一定赔偿责任。
0123被盗车辆肇事,未投保车主应承担交强险赔付责任
一一被盗机动车肇事致人死伤,未投保交强险的被盗机动车所有人应在交强险限额内对受害人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0124雇员因他人抢劫致死,雇主作为受益人应适当补偿
一一雇员从事雇佣活动中因犯罪分子抢劫致死,雇主虽无过错,但基于民法公平原则,雇主作为受益人应予适当补偿。
0125侵权第三人过错赔偿后,余下损失可再向雇主索赔
一一第三人侵权导致雇员受损害并承担部分过错赔偿责任后,赔偿权利人仍可基于人雇佣关系,请求雇主赔偿其余损失
0126雇员受损,可请求雇主和第三人共同承担赔偿责任
一一因第三人侵权致雇员损害,赔偿权利人可分别请求雇主和第三人赔偿,亦可请求雇主和第三人共同承担赔偿。
0127承揽活动中,雇员受伤雇主应承担替代责任情形
一一承揽与雇佣混合情形,雇员从事活动虽与雇主指示不一致,但目的系为雇主利益而实施,应认定为执行雇佣活动。
0128雇员加班回家途中遭遇车祸,雇主应承担赔偿责任
一一雇员加完班回工房途中遭遇事故,应认定系在从事雇佣活动中遭受的人身损害,雇主据此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0129雇员肇事被判刑,受害方可诉请雇主赔偿精神损害
一一雇员驾驶制动不合格车辆发生交通事故而被判处刑罚,权利人主张雇主承担精神损害赔偿责任的,法院应予支持。
0130未投保雇主责任险,由此产生风险应由投保人自负
一一投保人未投保雇主责任保险,由此产生投保车辆发生交通事故致雇员损害后果的,保险公司不承担保险赔付责任。
0131雇员开车,因自身疾病引发死亡,雇主应适当赔偿
一一雇主对雇员在雇佣活动中因病引发死亡应承担适当赔偿责任,雇员隐瞒病情,存在自身过错的,应承担主要责任。
0132侵权人无力赔付,雇员可诉请雇主适用无过错赔付
一一损害赔偿与第三人侵权责任竞合时,受害人可选择前者适用无过错责任,非系重大过失,不适用过失相抵。
0133雇员因第三人侵权受损,可诉请雇主赔偿全部损失
一一雇员在从事职务活动时,遭受雇佣关系以外第三人侵权导致人身损害的,可依法请求雇主先行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0134肇事方无赔偿能力,受害人可再选择雇主责任求偿
一一基于不真正连带之债性质,故受害人享有雇主责任请求权须以其选择的侵权赔偿请求权全部实现后才能消灭。
0135交通事故受害人,可以雇员受损为由主张雇主责任
一一交通事故受害人以雇员受损求偿起诉,作为家庭经营车辆的所有权人和经营权人应共同作为雇主承担赔偿责任。
0136司机杀乘客,与雇主利益缺乏客观联系,雇主无责
一一司机杀害乘客行为与司机雇员身份缺乏直接和密切联系,超出了雇主应负担安全保障义务合理范围,故雇主无责。
0137雇员遭受第三人侵权,侵权与违约不真正连带情形
一一雇员因第三人交通事故侵权受损的,侵权之债与违约之债竞合,受害雇员不能交叉选择,诉因选择权应受到限制。
0138雇员受伤,自身有重大过失的,适用过失相抵原则
一一雇员从事雇佣活动中因交通事故受伤,雇主依法应承担赔偿责任,雇员自身存在重大过失的,适用过失相抵原则。
0139雇员因重大过失,致雇主财产损害的,应适当赔偿
一一雇员因交通肇事且重大过失致自身人身损害的,雇主应相应赔偿,同时造成雇主财产损害的雇员亦应适当赔偿。
0140雇员肇事,雇主赔偿后,可向有重大过失雇员追偿
一一雇员致第三人损,雇主承担赔偿责任后,在雇员有重大过失或故意情况下,依其过错程度,雇主可向雇员追偿。
0141雇员肇事死亡,因其负全责,可减轻雇主赔偿责任
一一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过程中受到人身损害的,雇主应承担赔偿责任,雇员自身存在过错的,应减轻雇主赔偿责任。
0142轮胎意外爆炸,维修工死亡,承揽人承担雇主责任
一一承揽单位员工在维修过程中因轮胎意外爆炸受损,承揽人承担雇主责任后,向无过错的定作人追偿的,不应支持。
0143卸下轮胎爆炸致人损害,非交通事故,交强险不赔
一一车辆停靠维修时,拆卸下的轮胎发生爆炸,造成承揽维修人员损害的,不属交通事故,故亦不属交强险赔偿范围。
0144承揽人更换轮胎,因帮工人致伤,依各自过错担责
一一承揽人履行更换轮胎的合同附随义务过程中,因帮工人过错致承揽人受伤的,应根据过错确定各当事人责任比例。
0145换胎时轮辆爆炸,修车工受损,定作人应过错赔偿
一一承揽关系中承揽人受损,定作人指示、选任有过失的,应承担赔偿责任,承揽人自身过错可减轻定作人赔偿责任。
0146人身依附性弱,不受制约支配,应为承揽而非雇佣
一一自带运输工具,按劳取酬,随来随走,人身依附性弱,一方不受另一方制约和支配应认定为承揽而非雇佣关系。
0147合伙人执行合伙事务时,因雇员侵权受损时的处理
一一合伙人执行合伙事务时因雇员侵权行为受损且无法追究雇员责任时,其他合伙人作为雇主,应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0148执行合伙事务死亡,其他合伙人无过错,亦应补偿
一一执行合伙事务死亡,因系为共同利益活动中受到损害,其他合伙人虽无过错,但作为受益方应给予定经济补偿。
0149人身依附性弱,不受制约支配,应为承揽而非雇佣
一一自带运输工具,按劳取酬,随来随走,人身依附性弱,一方不受另一方制约和支配,应认定为承揽而非雇佣关系。
0150执行合伙业务时交通意外,其他合伙人应适当补偿
一一合伙协议虽对一方因执行合伙业务过程中交通意外事故及所造成损失范围约定不明确,其他合伙人亦应适当补偿。
职务行为
0151车主聘用司机与车辆挂靠单位,并无事实劳动关系
一一个人购买的车辆挂靠其他单位且以挂靠单位名义对外经营,其聘用的司机与挂靠单位不宜认定形成事实劳动关系。
0152公车私用发生交通事故,单位应承担补充赔偿责任
一一政府职能部门违反关于公务用车管理规定,将公车交给本单位员工私用发生交通事故,应承担相应补充赔偿责任。
0153员工履职过程中,因重大过失致单位损失,应赔偿
一一劳动者履职过程中因重大过失致用人单位损失的,应承担相应赔偿责任,赔偿额确定应充分考虑劳动关系特殊性。
0154公司员工职务行为造成损害,由公司承担赔偿责任
一一公司员工因职务行为造成他人人身损害的,应由公司承担相应赔偿责任,而不是由公司和员工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0155同乘人职务行为由单位赔偿,单位可获交强险理赔
一一事故发生时同乘人系被保险人员工且正执行工作任务,造成他人损害,用人单位应承担侵权赔偿责任属保险范围。
0156单位司机非故意或重大过失肇事,用人单位应赔偿
一一用人单位内部规章制度规定单位司机肇事自行承担赔偿责任,因违反法律规定,免除自身法定责任,应认定无效。
0157公车私用具有公务外形的,因此肇事,单位应赔偿
一一公车私用行为外在表现形式仍属履行职务或与履行职务有内在联系,则单位对因此发生的交通事故应负赔偿责任。
0158单位司机工作时间之外肇事,是否职务行为的判断
一一机动车驾驶员工作时间之外驾驶车辆肇事,是否构成职务行为的判断标准在于是否以单位名义从事单位指派任务。
0159公司驾驶员肇事,劳动合同约定全部赔偿内容无效
一一劳动合同有关损失全部由劳动者承担的约定无效,劳动者应承担与其过失、损害程度和收入水平相应的赔偿责任。
0160物流公司驾驶员签订运输合同,构成表见代理情形
一一物流公司驾驶员对外签运输合同虽未出具授权委托书,但托运人有理由相信其有代理权的,应认定构成表见代理。
0161公安厅干部驾车肇事,受害人索赔,非属国家赔偿
一一国家机关工作人员驾车外出行为不属行使职权即“公共管理职权”范畴,故因其肇事,不属于行政诉讼受案范围。
0162因履行职务驾车肇事,法人单位对外承担替代责任
一一法人工作人员职务行为对外产生的赔偿责任,性质上非属法人侵权的直接责任,而属于法定损害赔偿的替代责任。
0163为夫妻共同利益驾车肇事侵权,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一一交通事故发生时夫妻一方驾车行为属于为夫妻二人共同利益行为的,因此产生侵权之债,应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
0164夫妻一方驾车致同乘配偶身亡,不宜认定夫妻侵权
一一夫妻方驾驶机动车发生全责事故造成同乘配偶人身伤亡的,因不存在故意或重大过失,故不宜认定夫妻间侵权。
0165同一事故致多名家庭成员死亡,继承人应参加诉讼
一一同一交通事故致多名家庭成员死亡,因继承关系和侵权关系混合受害人与侵权人继承人应作为第三人参加诉讼。
0166非合法婚姻家庭关系同居者,可诉请家庭成员赔偿
一一非合法婚姻家庭关系的同居者,在共同劳作中因家庭成员责任发生交通事故而受伤责任人应承担相应赔偿责任。
0167因履行职务驾车肇事,法人单位对外承担替代责任
一一法人工作人员职务行为对外产生的赔偿责任性质上非属法人侵权的直接责任而属于法定损害赔偿的替代责任。
0168夫妻婚内侵权之债,不因夫妻关系这一障碍而消灭
一一夫妻之间的婚内侵权损害赔偿之债,不因双方之间尚存在夫妻关系以及实行夫妻共同财产所有制这一障碍而消灭。
0169代驾司机逃逸,被代驾人报警并救助的,保险仍赔
一一代驾司机肇事后逃逸,被代驾人报警并积极履行救助义务的,应不属于商业三责险合同约定的肇事逃逸免责情形。
0170擅自离开救治医院,被认定为酒驾并逃逸行为情形
一一交通事故发生后,具有酒驾嫌疑的驾驶人擅自离开救治医院,又无合理解释的,应认定该驾驶人构成酒驾并逃逸。
0171保险理赔纠纷中,免责条款之“肇事逃逸"的适用
一一保险理赔纠纷中对免责条款"肇事逃逸"的认定不适用刑事标准,应以行为人有无过错作为判断标准和归责原则。
0172肇事逃逸导致事实无法查清的,不应获得保险理赔
一一交通肇事后未保护事故现场并及时报警,导致事故基本事实无法查清的,肇事逃逸者不应因违法行为获保险赔偿。
0173肇事驾驶员驾车驶离现场并不等同逃离事故现场
一一肇事驾驶员驾车驶离现场不等同于保险合同约定免责事由的"逃离事故现场”,两者在主观故意上存在本质区别。
0174事故认定虽不准确,不影响法院综合证据认定事实
一一事故认定书关于事故发生地点及引用法条虽不够准确但不影响法院结合其他证据对案件基本事实及责任的认定。
0175一方肇事后逃逸,不影响受害人向肇事另一方索赔
一一两车相撞致第三人作为非交通主体受损的,一方逃逸,不影响受害人向另一方侵权责任人主张侵权损害赔偿责任。
0176肇事逃逸,保险公司仍应承担交强险赔付责任特例
一一车辆驾驶员肇事后逃逸,法律、行政法规及交强险合同均未规定或约定保险公司可拒赔的,保险人仍应保险理赔。
0177因交通事故致环境污染,无责方亦应承担赔偿责任
一一因交通事故导致有毒化学物质泄漏引起环境污染责任纠纷,污染者不因第三人全责事故责任过错而免除赔偿责任。
0178再审时,权利人可与部分债务人达成全案和解协议
一一再审程序中,权利人与部分债务人达成和解协议,自愿放弃原判申请执行权并提出撤回再审申请的,法院应准许。
0179侵权人与受害人同时死亡,侵权责任承担主体认定
一一交通事故侵权人与受害人在同一事故中死亡,以侵权人遗产或其夫妻共同财产赔偿,应依双方之间法律关系决定。
0180交通事故死者身份不明的,民政部门无权代为起诉
一一因侵权行为导致流浪乞讨人员等身份不明人员死亡,无赔偿权利人或赔偿权利人不明的民政部门无权代为起诉。
0181无名氏因被车辆撞死,民政局无权提附带民事诉讼
一一交通事故等侵权行为导致身份不明的受害人死亡,民政部门等行政部门或其他机构提起附带民事诉讼,应予驳回。
0182车辆撞死无名氏,民政局无权以自己名义代为起诉
一一侵权行为导致身份不明受害人死亡,在法律未明确授权情况下,民政部门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的法院不予受理。
0183流浪无名未成年人被撞,民政局可作为法定代理人
一一流浪未成年人因交通事故致残,在身份信息不明、无合适监护人情况下,民政部门可作为其法定代理人代为诉讼。
0184政府依法指定救助基金管理机构,属法律授权组织
一一省政府依国务院规定和授权,制定有关交通事故救助基金管理办法中明确规定的基金管理机构,属法律授权组织。
0185撞死无名氏,支付民政局死亡赔偿金,保险可拒赔
一一交通事故死亡受害人身份不明,侵权人以其已向民政局等支付死亡赔偿金为由,请求保险公司理赔的,不予支持。
0186事故责任人赔偿无名氏后,可向保险公司主张理赔
一一交通事故责任人按规定将不明身份受害人的死亡赔偿金交付社会救助基金管理机构后,有权向保险公司主张理赔。
0187交警收取事故预交款,形成民事而非行政法律关系
一一肇事方缴纳事故预交款系基于调解而产生的自愿给付行为部门与肇事方之间形成代收、代付民事委托关系。
0188交通事故无名氏,肇事方已赔偿的,保险应予理赔
一一保险公司对被保险人就交通事故无名氏已承担的赔偿责任,除不属于保险合同约定的赔偿责任外,不得拒绝理赔。
0189无名氏死亡后,医院医疗费,可直接向肇事方求偿
一一无名氏因交通事故死亡后,医院因其积极救治行为产生的医疗费用,可代位向事故责任人及保险公司行使追偿权。
0190无名受害人寻亲广告费、验尸费等,保险不予理赔
一一因交通事故无名受害人死亡产生的寻亲广告费、验尸费、DNA检测费,不属保险公司应赔偿的人身伤亡及财产损失。
0191无名氏死亡,医院可向肇事方及保险公司代位追偿
一一交通事故受害人无名氏死亡后,医院就其支出的医疗费,可适用债权人代位求偿制度,向肇事方及保险公司追偿。
0192无名氏受害人死亡赔偿金,可由交管部门代为保管
一一在交通事故死亡人员身份无法确认情况下,可由交管部门代保管赔偿金被保险人赔偿后,可依法办理保险理赔。
0193交通事故无名受害人死亡,医院可代位求偿医疗费
一一身份不明的受害人在交通事故中受伤死亡,医疗机构就抢救治疗费用,可向保险公司及相关事故责任人代位求偿。
0194 无名氏应获附带民事赔偿款,可由民政局提存保管
一一交通事故受害人死亡后身份无法确认的,当地民政部门作为法定临时社会救助机构,可代无名氏近亲属提起诉讼。
0195 无名残疾流浪儿因交通事故受伤,民政局可代起诉
一一无名残疾流浪儿因交通事故受伤,事故发生地民政局代其提起诉讼,不违背行政职责,亦便于民事诉讼管辖执行。
0196 交通事故受害人死亡后,新出生子女可主张抚养费
一一“死者生前扶养的人”包括死者生前实际扶养和法律上应由死者抚养,但因死亡事故发生,死者尚未抚养的子女。
0197 怀孕期间胎儿父母受损,出生后婴儿可诉请抚养费
一一怀孕期间胎儿或胎儿父母受到伤害的,出生后婴儿享有抚养费 求权抚养费数额,可依相关法律规定作出判决。
0198 胎儿娩出后有生命体征 但无独立呼吸 非为死体
一一胎儿分娩脱离母体后有生命体征但无独立呼吸,并非意味死亡,应认定其具有民事权利能力,依法享有民事权利。
0199 胎儿出生后 有权向事故责任方追索相关抚养费用
一一事故赔偿协议未对受害人一方尚未出生胎儿抚养费明确约定的,胎儿出生后 有权向责任主体追索相应抚养费用。
0200 侵权时未出生子女的抚养费,应计算在赔偿数额中
一一被抚养人范围应以“与被侵权人具有法定身份关系,形成法定抚养义务”为原则确定,不能仅限于侵权行为时点。
0201 交通事故发生后出生的婴儿,有权主张抚养费赔偿
一一侵权发生后出生的婴儿享有民事权利,有权就未出生期间其抚养人受到的侵害主张抚养费及精神损 抚慰金赔偿。
0202 非婚生遗腹胎儿虽无权利能力,但其抚养费应预留
一一非婚生遗腹胎儿的父亲因车祸死亡,尚未出生的胎儿虽不具备民事权利能力,但对胎儿抚养费的预留权应予保护。
0203 受害人遗腹子,享有因受扶养权产生的赔偿请求权
一一交通事故受害人的遗腹子,对事故致害人及致 车辆投保三责险的保险公司,享有因受扶养权产生的赔偿请求权。
0204 事故发生后,受害人孩子出生的,有权主张抚养费
一一交通事故发生之后,受害人孩子出生的,依民法“延伸保护”原则,其有权要求侵权责任人支付被抚养人生活费。
0205 胎儿先天性残疾 ,母亲怀孕 时工作的发电厂应赔偿
一一胎儿先期身体利益受侵害时,由出生后的胎儿作为权利主体 ,行使保护权期限自胎儿出生时起溯及其成功受孕时。
0206 交通事故诉讼期间出生胎儿,仍可诉请赔偿抚养费
一一公民请求赔偿胎儿期受损造成损失,符合我国法律对公民出生后继承权益延伸保护至胎儿期立法精神,应予支持。
0207 事故导致孕妇早产,可通过母体保护实现胎儿保护
一一因道路交通事故导致孕妇早产 可将胎儿与母体视为一个整体,通过对母体损失的救济来实现对胎儿权利的保护
0208 尚未出生的胎儿,应列于交通事故损害间接受害人
一一尚未出生的胎儿作为交通事故受害人生前抚养的人,属间接受害人,享有向加害人索赔的主体资格和赔偿请求权。
0209 事故发生时系胎儿,起诉时已出生的,应作为原告
一一原告是否适格当事人,其民事权利能力和诉讼权利能力应以诉讼时状况而非以引起诉讼发生的事件发生时间为准。
0210 农村学龄前儿童遭受人身损害,应按城镇标准赔偿
一一农村学龄前儿童作为纯消费人群,在其生命健康受损时,应根据公平和利益原则,参照城镇居民标准计算赔偿额。
0211 无名残疾流浪儿因交通事故受伤,民政局可代起诉
一一无名残疾流浪儿因交通事故受伤,事故发生地民政局代其提起诉讼,不违背行政职责,亦便于民事诉讼管辖执行。
0212 农村“五保户”死亡赔偿金,请求权主体是近亲属
一一农村“五保户”因交通事故死亡获赔死亡赔偿金,不应归属乡敬老院,死亡赔偿金请求权主体只能是死者近亲属。
0213 五保户被撞身亡,生前供养的养老机构可依约索赔
一一养老机构可依与无近亲属五保户所签供养协议取得近亲属法律地位,有权就五保户死亡人身损害赔偿向法院起诉。
0214 外国人境内受人身损害,应适用我国境内标准赔偿
一一外国人在我国境内旅游过程中受人身伤害,应适用侵权行为地法律,按我国境内标准计算伤残赔偿金及误工损失。
0215 外国人在我国因交通事故死亡,赔偿标准确定原则
一一发达国家外国人在我国境内遭受交通事故的,其死亡赔偿金和被扶养人生活费可参照国内最高省份城镇标准计算。
0216 交通肇事逃逸,保险公司理赔受害人后,无权追偿
一一交通肇事逃逸情形,保险公司向受害人支付交强险理赔款后,并无法律规定其享有向救助基金管理机构的追偿权。
0217 政府依法指定救助基金管理机构,属法律授权组织
一一省政府依国务院规定和授权,制定有关交通事故救助基金管理办法中明确规定的基金管理机构,属法律授权组织。
0218 社会救助基金管理机构垫付费用,可向义务人追偿
一一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管理机构在为受害人垫付抢救费用或丧葬费用后,有权以自己名义向赔偿义务人追偿。
0219 交通事故担保金,应以能预见损害赔偿费用为依据
一一交通事故中收缴的担保金应以能预见的事故损害赔偿费用为依据,且不能代替受害人与肇事方之间民事损害赔偿。
0220 再审时,权利人可与部分债务人达成全案和解协议
一一再审程序中,权利人与部分债务人达成和解协议,自愿放弃原判申请执行权并提出撤回再审申请的,法院应准许。
0221 “一次性解决”赔偿协议显失公平的,可要求调整
一一伤残鉴定作出前,交通事故双方达成的一次性赔偿协议约定的赔偿数额与实际损失相差较大,应认定为显失公平。
0222 对外赔偿协议的共同甲方,对内不一定要承担责任
一一肇事驾驶员赔偿受害人后,以赔偿协议中车辆所有人共同作为赔偿甲方为由,向无过错的车主追偿的,不予支持。
0223 获侵权赔偿后 又就赔偿协议提合同之诉,应驳回
一一受害人与侵权人达成侵权赔偿协议后,又提侵权之诉,法院作出判决并生效后,受害人再提合同之诉的,应驳回。
0224 事故私了后,不得再以交警责任认定为由主张撤销
一一交通事故损害赔偿协议与一般协议性质不同,衡量其有效性不能仅以经济利益为考量因素,须考虑协议人身属性。
0225 事故赔偿协商按较高标准执行,保险公司亦应理赔
一一交通事故当事人协商按较高赔偿标准赔付并实际履行后,保险公司不得以就低不就高赔偿标准抗辩而减免理赔款。
0226 事故双方达成的赔偿协议,不当然能约束保险公司
一一被保险人与第三者达成赔偿协议对保险公司不产生当然的约束力,第三者亦不能直接以此作为保险求偿唯一依据。
0227 私下调解协议有律师参与,亦或因重大误解而撤销
一一律师协助参与订立非诉讼调解协议,并不当然能成为否定该协议因“重大误解”“显失公平”而不应撤销的理由。
0228 调解书协商赔偿比例,不能直接作为保险赔付依据
一一交通事故侵权人与受害人双方在民事调解书中自愿承担的责任比例,不 应直接作为确定保险公司赔付保险金依据。
0229 产品质量缺陷致人损害,预先免除责任约定应无效
一一因产品质量缺陷造成人身伤害的,当事人之间预先约定免除产品生产者 和销售者责任的所谓“救助协议”应无效。
0230 车辆维修后交付车主过程中出险,保险公司仍应赔
一一机动车维修、保养后交付车主过程中出险,投保人在交警未定责情况下 与受害人达成调解协议后,仍可保险理赔。
0231 数人侵权行为人之一已依约担责后,不再连带赔偿
一一间接结合数人侵权的侵权行为人之一己按赔偿调解协议履行赔偿义务后, 对另外侵权人未履行部分不负连带责任。
0232 机动车碰撞行人 车损自负,保险人不能据此免责
一一机动车与行人发生交通事故,调解协议约定机动车车损由机动车一方自负并无实际意义,保险公司不能据此免责。
0233 交通事故赔偿调解协议,因重大误解而被撤销情形
一一调解协议签订后,出现了签订协议时未能预见事实,导致实际损失与约定赔偿额相差过大,应认定构成重大误解。
0234 事故受害人,有权要求侵权方保险公司赔偿交强险
一一受害方有权要求侵权方保险公司赔偿交强险,受害方已获侵权方赔偿,侵权方可以不当得利为由要求受害方返还。
0235 基于对损伤程度错误认识而达成调解,可诉请撤销
一一当事人基于对其损伤程度错误认识而达成调解协议,使其可获得赔偿明显偏少,应认定为重大误解,可诉请撤销。
0236 交通事故赔偿协议履行完毕后,遗漏项目仍应赔偿
一一经交警调解,当事人就事故赔偿达成协议且履行完毕,受害人此后又就伤残遗洞项目主张赔偿权益的,应予支持。
0237 交警部 门主持的行政调解,一般应确认其法律效力
一一交警队主持的调解是一种行政调解,只要调解程序和结果不违反法律有关强制性规定,法院即应依法认定其效力。
0238 经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达成赔偿协议,属民事合同
一一经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达成的赔偿协议,具有民事合同性质,当事人应依约履行,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调解协议。
0239 事故调解书形式及内容违法的,当事人可申请再审
一一交通事故经交警部门立案处理,已达成赔偿协议并制作调解书,但协议形式及内容违法的,当事人可申请再审。
0240 故障车等待维修过程中发生交通事故 修理人免责
一一故障车辆等待维修过程中发生交通事故致人损害,因修理人与报修人之间未形成承揽关系,故修理人不承担责任。
0241未投保交强险车辆维修期间肇事,赔偿责任的确定
一一车辆维修期间发生多车相撞交通事故,未投保交强险义务人、无责方交强险保险公司及有过错的侵权人责任认定
0242 私开修理车辆肇事导致扣押,应赔偿车主租车费用
一一车辆修理期间,修理公司员工将车开出肇事导致车辆被法院保全的,确定守约方的减损义务,应遵循合理性要求
0243 修理人未尽谨慎检查和修理义务,应相应损害赔偿
一一承揽车辆修理业务的修理人未尽谨慎检查和修理车辆义务,应对此引发 的交通事故造成的损害后果承担赔偿责任。
0244 车辆维修后交付车主过程中出险,保险公司仍应赔
一一机动车维修、保养后交付车主过程中出险,投保人在交警未定责情况下与受害人达成调解协议后,仍可保险理赔。
0245 车辆修理中损坏被修车辆,应优先选择修复的方式
一一车辆修理中损坏被修车辆,侵权人有能力修复该车情况下,应优先选择修复的民事责任方式,不能修复时应赔偿。
0246 修理厂学徒交通肇事 ,修理厂应连带承担赔偿责任
一一修理厂未出师的徒弟在执行职务中发生道路交通事故致人损害,修理厂与肇事司机应对受害人承担过错赔偿责任。
特种车辆
0247 特种车辆作业事故所发生损失 应归入交强险范围
一一特种作业车辆在非通行而是在吊装货物时造成第三人伤亡后果的,保险公司应在交强险及商业三责险范围内赔偿。
0248 起重机原地作业时发生事故,不属交强险赔付范围
一一施工车辆停在工地原地作业时发生事故,因不属道路,亦非处于通行中,故不属交通事故,不属交强险赔付范围。
0249 投保起重机在厂区内发生事故,交强险仍应予赔偿
一一投保交强险的特种车辆在厂区内等非道路上发生事故,交警部门未认定为道路交通事故,仍应属交强险保险范围
0250 特种设备吊装作业致损,仍应属责任保险理赔范畴
一一特种设备对第三方财产起吊作业中造成财产损失的,保险公司不能以吊装作业属于对第三者财产的控制为由免责。
0251 特种车辆享有优先通行权,仍应尽到相应注意义务
一一特种车辆优先通行权只是赋予优先权人优先于他人通行的权利,如其忽视了自己应尽的注意义务,仍要承担责任。
套牌车辆
0252 套牌车肇事,机动车号牌的出借方应承担连带责任
一一机动车所有人或管理人将机动车号牌出借他人,或明知他人套牌使用其号牌而不予制止,应对事故损害连带赔偿。
0253 车辆套牌,不能简单、绝对地作为保险人拒赔理由
一一投保车辆是否悬挂其他车辆号牌不影响其正常行驶,与交通事故发生无直接因果关系,不当然成为保险拒赔理由
0254 为套牌车投保,保险人应承担商业三责险赔付责任
一一为套牌车投保并未侵害被套用号牌车主合法权益,亦未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保险人应承担商业三责险赔付责任
0255 套牌机动车肇事,套牌双方明知的,应负连带责任
一一套牌机动车肇事,被套牌机动车所有人或管理人同意套牌的,应 与套牌机动车所有人或管理人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2010
0256 投保车辆悬挂其他车辆号牌肇事,交强险仍应赔付
一一保险公司接受车辆投保时,未积极审查,其后以投保车辆系“套牌车”为由主张依约免除保险责任的,不予支持。
0257 套牌车辆发生交通事故,登记车主不承担赔偿责任
一一套牌车辆发生交通事故,登记车主因不知情,且无证据证实其实际支配或从中获得利益,故登记车主不承担责任
0258转卖套用牌照、私自改装车肇事,应承担民事责任
一一私自将挪用牌照、涂改车辆发动机号、车架号的车辆卖给他人,他人驾车发生交通事故,行为人应承担民事
改装车辆
0259机动车油改气装置变更,不必然影响保险责任承担
一一是否承担保险责任关键,不在于投保人是否履行通知义务,而在于事故发生原因与油改气之间是否存在因果关系。
0260自动挡改手动挡,保险人以此拒绝理赔 ,不应支持
一一机动车经改装不违法亦未使保险标的危险程度明显增加,或与事故发生之间不存在因果关系 保险公司不应拒赔。
0261改装拖拉机翻覆,改装人、部件生产者应相应赔偿
一一改装拖拉机翻覆致司机身亡,改装人应相应赔偿 因组装部件存在质量瑕疵,部件生产者亦应承担一定赔偿责任
0262转卖套用牌照、私自改装车肇事,应承担民事责任
一一私自将挪用牌照、涂改车辆发动机号、车架号的车辆卖给他人,他人驾车发生交通事故,行为人应承担民事责任。
免费班车
0263顾客在商家“免费接送”途中事故受伤,商家应赔
一一商家提供的“免费接送”服务,实际上系消费服务延续,且在消费者接受搭乘服务后形成新的旅客运输合同关系。
0264乘坐超市免费班车受伤,乘客可提违约或侵权之诉
一一乘超市免费班车发生交通肇事受伤 乘客可提违约或侵权之诉 选择违约之诉时,可适用《消费者权益保护法》
0265乘坐免费看房班车肇事,开发商应赔偿购房人损失
一一开发商提供免费的看房班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购房人伤亡的,开发商应因双方旅客运输合同关系承担赔偿责任。
0266 乘客突患癫病,出租车司机弃其道旁,应认定侵权
一一承运人在运输过程中,对患病旅客未尽法定的救助义务,反而中途弃于路旁的,应承担相应的侵权损 赔偿责任
0267 同一事故,受害人可基于不同法律关系,分别起诉
一一在一起交通事故中,受害人基于人身损害赔偿和运输合同关系,向不同相对人分别提起诉讼要求赔偿,应予支持。
0268 两车相撞,第三车无过错,受害旅客可提合同之诉
一一受到损害旅客 有权选择无过错承运人提起客运合同纠纷,承运人赔偿受害人后可向造成交通事故的侵权人追偿。
0269 受伤乘客获三责险赔付后,可主张乘客意外伤害险
一一受伤乘客获三责险赔付后 就客运车费中包括的乘客意外伤害保险仍可主张,但应扣除已获财产性损失赔偿部分。
0270 旅客起诉客运公司,可同时主张承运人责任保险金
一一受伤旅客基于客运合同关系起诉承运人承担违约责任,可同时要求承运人险保险公司直接承担保险赔付责任。
0271 保险公司赔偿乘客责任险后,行使代位求偿权限制
一一保险公司依承运人车上乘客责任保险理赔后,不能再以肇事对方未投保交强险为由让其承担超侵权责任比例赔偿。
0272 司机杀乘客,与雇主利益缺乏客观联系,雇主无责
一一司机杀害乘客行为与司机雇员身份缺乏直接和密切联系 超出了雇主应负担安全保障义务合理范围,故雇主无责。
0273 挂靠出租车肇事,出租车公司与实际车主连带赔偿
一一出租车所有权与经营权分离,但作为营运是同时并存的,所有权者与经营权者应对乘客损害负连带民事赔偿责任。
0274 乘客下车开车门别踏行人,应与司机承担赔偿责任
一一出租车司机违章停车妨碍行人通行并致行人损害的,应与开车门时未尽注意义务的乘客依各自过错承担按份责任
0275出租车过路费规定由乘客负担,不应包括返程费用
一一出租车收费标准规定过路费由乘客负担,据此解释为出租车返程费用亦应由乘客负担,不符合格式条款解释原则。
代驾车辆
0276无偿代驾车辆车主与代驾人之间,系义务帮工关系
一一驾驶人为了车辆所有人利益无偿代驾交通肇事的,因所有人对车辆具有运行支配和运行利益,故应承担赔偿责任。
0277无偿代驾人和车主之间,应认定义务帮工法律关系
一一无偿代驾人和车辆所有人之间构成义务帮工法律关系,无偿驾驶人是否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应依其主观过错判断。
0278代驾司机逃逸,被代驾人报警并救助的,保险仍赔
一一代驾司机肇事后逃逸,被代驾人报警并积极履行救助义务的,应不属于商业三责险合同约定的肇事逃逸免责情形。
0279因代驾发生交通事故,应由代驾公司违约损害赔偿
一一代驾司机与代驾公司之间系雇佣或劳务关系,因代驾发生交通肇事,代驾公司应承担服务合同违约损害赔偿责任
0280网络平台提供代驾司机返程拼车服务,应过错赔偿
一一网络平台为代驾司机提供返程拼车服务中,未尽审核、管理义务的,网络平台应与拼车车主连带赔偿受害人损失。
0281有偿代驾发生交通事故,代驾公司应承担雇主责任
—— 代驾公司指派代驾员驾驶车辆肇事,被代驾人不承担赔偿责任,与代驾员形成雇佣关系的代驾公司承担雇主责任。
0282车主不存在选任错误的,应由代驾人直接承担责任
一一代驾车辆肇事情形,当车辆所有人不存在选任错误时,应由代驾人直接承担责任,选任有过错时,承担相应责任。
0283 家庭自用车从事网约车,保险公司商业三责险免赔
一一以家庭自用名义投保的车辆从事网约车营运活动,显著增加车辆危险程度,保险公司可在商业三责险范围内免赔.
0284 网约车在开顺风车时发生事故,保险公司应予理赔
从事网约车的投保车辆在开顺风车时发生事故,因未改变车辆性质,未达到显著增加风险程度,保险公司应理赔。
0285 网约车驾驶人未取得资格证,保险公司可拒绝理赔
一一网约车驾驶人未取得交管部门核发的许可证书或其他必备证书,造成被保险机动车损失的,保险公司可拒绝理赔。
0286 网络平台配送员调度私家车进行运营,应过错赔偿
一一网络平台配送员调度无运营资质的私家车进行运营并受益,对在运营过程中发生交通事故,依法应承担过错责任。
0287 网约顺风车构成营运车辆载客服务时 保险可拒赔
一一网约私家车不符合网约顺风车典型特征,性质上属营运车辆载客服务,因此发生交通事故,保险公司可依约拒赔。
0288 帮工人回家途中意外死亡,被帮工人不负赔偿责任
一一帮工活动结束后,帮工人在回家途中因自身过错发生意外事故死亡,被帮工人不应承担赔偿责任,但应适当补偿。
0289 吊唁活动中,开车帮忙肇事,可由受益人酌情补偿
一一行为人因进行情谊活动中发生交通事故而导致人身损害后果的,可根据案情酌定由受益人承担一定经济补偿责任。
0290 情谊自助活动中,同行者特定情况下负有注意义务
一一好友相约自助活动同行者在特定情况下负有注意义务,包括预见损害后果和避免该后果发生而采取积极措施义务。
0291 一方为共同利益受损,对方无过错,亦应适当补偿
一一当事人双方对造成损害均无过错, 但一方系在为共同利益进行活动过程中受到损害的,对方应给予一定经济补偿。
0292 少量饮酒,驾车回家后又外出肇事的,共饮者无责
一一行为人少量饮酒驾车回家后,又驾车外出期间发生交通事故致死,同桌共饮者因无法律上因果关系,故不应赔偿。
0293 共同饮酒者尽到提醒义务的,对醉驾肇事不负责任
一一在洒驾致交通事故中,共同饮酒者已尽到提醒义务 对行为人醉驾发生事故行为不存在过错的,不承担侵权责任。
0294 共同饮酒构成在先行为,因之发生损害的,应赔偿
一一共同饮酒构成在先行为,因之发生致人损害后果,共同饮酒人未尽到合 理注意义务的,应承担侵权损害赔偿责任。
0295 好意施惠并共同饮酒,导致不作为侵权的责任认定
一一基于好意施惠搭乘他人并共同饮酒的,组织者及驾驶员负有同行关照义务,受惠人自身过错可减轻施惠人的责任。
0296 共同饮酒人未尽照顾义务,应负相应损害赔偿责任
一一共同饮酒后出现人身伤亡事件,如共同饮酒人未尽提醒、劝阻、照顾、护送和通知义务,应负相应过错赔偿责任。
0297 交通事故无责的共同饮酒乘坐人,应承担部分责任
一一共同饮酒人明知驾驶员酒后驾驶车辆危险仍予乘坐,造成该乘坐人损害,应适用过失相抵原则 减轻侵权人责任。
0298 共同饮酒后,因好意同乘肇事,驾车人应过错赔偿
一一搭乘人与驾车人共同饮酒后好意同乘,发生交通事故并造成人身损害的,驾车人应按过错责任归责原则进行赔偿。
0299 醉驾肇事,宴请者未尽相关附随义务,应相应赔偿
一一驾车人醉驾肇事,致乘车人死亡,交警虽认定驾驶员全责,但宴请者未尽相关附随义务的,应承担相应民事责任。
0300 明知酒驾仍搭乘 ,乘车人应自行承担部分损害责任
一一乘车人明知司机醉酒仍予搭乘,应视为其自愿承担风险 因交通事故造成损害的,该乘车人应自行承担部分责任。
0301 共同饮酒者未尽到注意义务,应承担相应赔偿责任
一一饮酒后驾车肇事造成人身损害,共同饮酒者未尽注意、提醒和劝阻义务的,存在过错,应承担一定损害赔偿责任。
0302饮酒者因意外死亡,共同饮酒人不应承担侵权责任。
一一只有因共同饮酒行为使他人发生特定危险,其他共饮人才产生特定义务,否则相互之间无法律上的权利义务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