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立志:书法当如人生,言行谨慎而不失果断,如用笔出涩而不滞

赵立志
江苏沭阳人,现为中国书法家协会会员,结业于中国人民大学艺术学院书法高级研修班,国学修养与书法—第五届全国青年创作骨干高研班成员,江苏卫视国际频道曾作个人专题介绍,宿迁电视台《华彩丹青》栏目作个人专访,作品发表于《书法报》、《书法杂志》等专业报刊。
入展获奖(部分):
入展第五届中国书法“兰亭奖”
入展全国第十一届书法篆刻作品展
入展全国第十二届书法篆刻作品展
入展全国第四届青年书法篆刻展
入展全国第三届草书作品展
入展全国第四届草书作品展
入展全国第三届行草书作品展
入展全国首届册页书法作品展
入展全国第二届册页书法作品展
入展全国第二届手卷书法作品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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赵立志先生是70后书家,以其草书在国内各类展事中频频入展、获奖。他准备搞个人书法展览,约我写点文字而愿闻真实的褒贬。我一时无所适从,不知道写点什么,于是要其谈些感想,他便给了我这段话:“书法当如人生,言行谨慎而不失果断,如用笔出涩而不滞;生活中想得开,心胸大些,在书法上才能放得开;习书当能在守法中追求最大自由地情怀释放,精神才能在无法中得以升华”。由此再反观他的作品,思路渐以明晰。
赵立志先生的这段话给我带来的信息量很大,但也说明一个问题:这些年来他在不断地涵养自己。

在《王阳明全集》中我看到有一篇《训蒙大意示教读刘伯颂等》,王阳明在其中说:“其栽培涵养之方,则宜谚之歌诗以发其志意,导之习礼以肃其威仪,讽之读书以开其知觉。今人往往以歌诗、习礼为不切时务,此皆末俗庸鄙之见,乌足以知古人立教之意哉!”他把歌诗、习礼、读书列为涵养的“三方”,这“三方”看上去显得老无新意,与追求实用的当代格格不入,似乎更与书法无关,其实这不仅是中国人几千年来所追求的至深之境,同样也不谋而合地指向对我们当代书法艺术的三重隐喻——诗意、法度和性灵。赵立志先生的这段话不正是诠释了这三重隐喻吗?

诗意——照进生活的梦想
赵立志先生的话,也使我想到了陶渊明的诗句“结庐在人境,而无车马喧。问君何能尔,心远地自偏”。心远,才能容得下万象;心远,才能于纷扰嘈杂中从容而有诗意。这也就如高晓松在歌词中所言:“生活不止眼前的苟且,还有诗和远方的田野。你赤手空拳来到人世间,为找到那片海不顾一切。”这段歌词很文艺,却是对生活的足够包容与憧憬。赵立志先生说“生活中想得开,心胸大些,在书法上才能放的开。”证明他做到了“心远”,从而在书法创作上能够从容地表达他的心境。同时,心胸开阔,生活之万象使他的笔墨语言在人文关怀中得以滋养而富有诗意。

作为书法艺术作品,首先所要表现的是意境,也就是我们所说的具有诗意,而并非是要表现技法。这里所说的“诗意”当然指的是“如诗一般的意境”而非字面所直白的“诗的意境”。李苦禅先生在《风雨砚边录》中说:“文人画高在以诗作画,以文采领画”,“要以诗词歌赋的胸怀去作画,不仅仅会在画上题诗就算有修养了”。这句话同样适用于书法艺术。

在中国书法的发展脉络上,文人书法占有较大分量。文人书法是以诗意栖居为诉求目标,表达文人雅趣的审美意象,注重对生命、气韵、精神气质的表现。而由于草书乃至大草(狂草)具有较强的写意性,则成为了表达“诗意栖居”的极致手段。
与诗一样,韵律和节奏是草书的生命与灵魂,只不过草书的韵律和节奏是由不同形态、质感的线条和变化的结构、章法来实现的。从赵立志先生的书法作品中我们不难看到,无论线条如何变化都能做到“依法行笔”,不失法度。刚柔曲折、粗细轻重、浓淡干湿、疏密虚实、顾盼倚正、大小错落、迟疾顿挫、避就争让等关系处理自如,赋予了作品生动的生命气机与悠远的意境。犹如钟鸣,声尽而韵余,具有曳动的韵律美。人说赵立志先生的作品越看越有味,这岂不是诗意之所在?

法度——仪态万千的规矩
在古代,礼与法是密不可分的统治手段。两者有着共同的功能特点,就是规范、约束。书法之“法”也有同样的作用,有其内在的规定性。
书法之法亦即技法,包括准绳与方法两个层面。书法之法也并不是与生俱来的,体现了一定时期的文化理想,历经积淀,从而丰富多彩。其中包括五体的不同之法,也派生出不同运笔方式及其不同组合带来的各种风格之法。元代赵孟頫《兰亭跋》云:“盖结字因时相传,用笔千古不易”。其“用笔千古不易”当属于“准绳”的范畴,相当于法律上的宪法、总则;而“准绳”框架内的各种变化及个性发挥则属于“方法”范畴,相当于法律上的细则。因此,孙过庭有“违而不犯,和而不同”之说,这并非“知法犯法”,却是在法度之内的最大自由,有点“法无禁止即可为”的意思。

笔法演变的过程受着不同历史时期人文环境和审美因素的影响和制约,与不同时期有着各异的“礼”与“法”是一个道理。当代社会经济文化的高速发展,造就了各种不同文化形态及人文现象,也不可避免地使书法之法有着多种面貌呈现,但“准绳”似如“雷池”令绝大多数人不敢逾越。赵立志先生就是没敢越雷池半步的书家,他说“书法当如人生,言行谨慎而不失果断,如用笔出涩而不滞。”我们是否可以把他这话理解为书法需要法和规矩的约束?而他在“雷池”之内却似乎要把“规定动作”和“自选动作”充分展示,欲求多姿多彩,仪态万千。

总的来说,赵立志先生的书法属于以帖为主兼容碑法的路子。这点从他的学书历程也可以看出。他幼承家学,习颜、柳、张黑女,工作后开始研习黄道周、王铎、倪元路等明清书家作品,而近年来则以二王为主线,对孙过庭、米芾、苏轼、怀素、黄庭坚的行草书进行了系统研习,尤以黄庭坚为基础于草书进行了深入探索,并从赵之谦、康有为摄取碑法营养。博学多览使其所掌握的技法丰富娴熟而游刃有余。
也许是与黄庭坚同有不饮酒的特点,赵立志先生草书深得黄庭坚真髓,其作草书全在心悟,多理性运笔,使笔以意。然聚散收放也能大开大合,意入挥洒之境。其用笔虽纵横跌宕,更显从容娴雅,亦能行处皆留,留处皆行。如“观长年荡桨,群丁拔棹”。质言之,赵立志先生能从仪态万千中做到恪守法度,又能在“规矩”处表现丰富多彩,身处浮躁之气未减的当今书坛,实属难能可贵!

性灵——博约驾轻的自由
我一向认为,书法艺术依托于“写字”,但绝不止是写字。进入艺术的层面,最终是要通过法的基本约束以及相应的笔墨语言去表达书法家感悟,也可以说是在抒发性灵。这里面有两个方面的关键因素:首先是书法家需要掌握足以表达的“法”,以及基于法度之上的、充要的笔墨语言;二是书法家能够化法于心,且能将所掌握的笔墨语言为自己的性灵抒发适时调运。这也似乎就是古人所言的“技进乎道”了。只有进入“道”的层面,“技”才能为情所用。

落笔当于“情”、“理”之中,发乎情,止乎理,书法方可真正入“道”,大草更是如此。情发乎理上,“理直”才能“气壮”。而读书则是通达情理、涵养性灵不可或缺的途径。王阳明说“读书以开其知觉”,曾国藩说“读书可变化气质”,黄庭坚则谓之“人不读书,一日则尘俗其间,二日则照镜面目可憎,三日则对人言语无味”。其“知觉”与“气质”等都指向了“情”、“理”二字。见多识广始达于理,性灵发养方通于情。
然“理”的最高境界乃是融于“情”中而不着痕迹。在当下这个“展览时代”,大多作者为迎合展览审美,追求“展厅效果”,通过打稿、设计等方式备战展览,“制作”出近乎“完美”的作品,必然地缺少了书者真正情感表达,缺少了读书的涵养,而把书法当成纯粹的写字或视觉艺术来对待,诚乃违背了书法艺术的初衷,这样是不可能真正到达书法创作的至高境界的。赵立志先生在学习黄庭坚书法过程中也渐渐明白了黄庭坚为什么注重读书的深刻道理,他把博学作为涵养性灵的一种修炼,创作时努力使自己进入精神层面的书写状态。他深知如果没有博学的涵养,即使进入得了精神层面的书写状态,那也进的是“草莽”之态。

袁枚曰“忘韵,诗之适也”。我亦曰“忘法,书之适也”。只有当技法达到随手拈来、自然流露的时候,书家才能于“忘法”中专注于情感的表达。虽然从赵立志先生的作品中仍能看出在性情之中还透露出经营的小心,这也是在情理之中,也不可能是一蹴而就的事,需要一个不断涵养的过程。赵立志先生深知,欲脱离“法”的羁绊是何其之难?!但他却能知“习书当能在守法中追求最大自由的情怀释放,精神才能在无法中得以升华”。足见其在不断涵养自己,以求全力挣脱这个枷锁与羁绊。

发乎情,止乎礼,明乎道,于法度之上寻求性灵的诗意表达,这是赵立志先生对书法艺术的追求。赵立志先生既能深谙书法之“三昧”, 再假以持续的参悟与实践,距离“艺通乎神”的大成之日定当不远。
己亥冬月廿一日于云庭芷庐
原标题:发乎情 止乎礼 明乎道——浅说赵立志先生书法的诗意、法度和性灵
作者:王 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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