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关税调整方案评析(修改条文 下篇)
近期,线下线上都有不少粉丝要求本号出一篇针对2021年关税调整方案的解读,奈何自己向来无感于“调高调低都有道理”的税率变化,于是只能打个折扣,姑且对此次税目调整的部分做一些非官方的评论。关于篇目,虽然《进出口税则税目调整表》的备注存在“新增子目”“删除子目”和“修改条文”三类调整说明,但其本质其实只有新增子目和修改条文[包括因修改条文导致的子目调整,如因“松木”修改为“松木(松属)”而导致“落叶松”和“花旗松”子目位置的变化等]两类调整,故本号也将按“新增子目”和“修改条文”两个板块对2021年税则的税目调整展开一些个人的评析。
有证标准样品
涉及税号:38.22
修改内容:检定参照物 → 有证标准样品
调整评析:“certified reference material”在国家标准中的规范名称就是“有证标准样品”,而非原先所译的“检定参照物”。本号也曾经写过数篇关于有证标准样品确定原则的文章,见于《校准品、质控品和检定参照物的关系与归类》等,其核心内容为并非所有的标准品(reference material)都是有证标准样品,且根据笔者的实践经验,区分两者的焦点主要在于确认“计量溯源性(metrological traceability)”。
涉及税号:4403.21;4403.22;4407.11
修改内容:松木 → 松木(松属)
调整评析:松木有广义和狭义之分,广义的松木系指松科(Pinaceae)的松,狭义的松木特指松属(Pinus)的松。从以往税则将落叶松属的落叶松(Larix gmelinii)和黄杉属的花旗松(Pseudotsuga menziesii)列于“松木”的做法来看,我国显然是将二级子目所列“松木”之范围作了广义理解,但其对应的原文是“of pine(Pinus spp.)”,故应仅限于松属的松。因此,在子目“松木”按原意改为“松木(松属)”后,就须同时将非松属的落叶松和花旗松调至同级的“其他”子目。
涉及税号:6401.92;6402.91;6403.51;6403.511;6403.91;6403.911
修改内容:中、短筒靴 → 鞋靴;短筒靴 → 鞋靴
调整评析:“中、短筒靴”和“短筒靴”均系意译,但协调制度原文其实只有关于鞋靴是否“过踝(covering the ankle)”或“到膝 (covering the knee)”的描述。将子目6401.92所列“covering the ankle but not covering the knee”解读为中、短筒靴尚具一定的合理性,但把“covering the ankle”理解成短筒靴就有些莫名其妙了[注1:译者似乎存在认为(a,b)的范围要大于(a,+∞)的倾向],倒不如一律改为“鞋靴”。
涉及税号:6815.1000
修改内容:非电器用的石墨或其他碳精制品 → 非电气用的石墨或其他碳精制品
调整评析:子目6815.1的原文为“non-electrical articles of graphite or other carbon”,其中“non-electrical”当指“非电气用”,而不是“非电器用”。从两者的关系看,“电器用”的范围其实要大于“电气用”,这是因为用电器具中既包括电气用途的部件,也包括非电气用途的部件,故原译“非电器用”所包含的商品范围就反而要小于“非电气用”,又见于《商品归类精要》一书中的相关讨论。(注2:依稀记得自己也曾度过一段被迫将用于电器的非电气用途石墨产品归到子目6815.99的黑历史)
涉及税号:8515.3
修改内容:电弧(包括等离子弧)焊接机器及装置 → 用于金属加工的电弧(包括等离子弧)焊接机器及装置
调整评析:子目8515.3的原文为“machines and apparatus for arc(including plasma arc) welding of metals”,故该子目其实仅包括“用于金属加工(of metals)”的电弧焊机。原译遗漏了焊机加工对象的材质属性,相当于扩大了该子目的适用范围。也就是说,用于加工其他材料的电弧焊机实际应当归到列为“其他机器及装置”的子目8515.8。从此再也不用担心报在8515.8的陶瓷加工用等离子弧焊机被强行改到8515.3补税和处罚了。[注3:同样的漏译现象也存在于子目8515.2“电阻焊接机器及装置(machines and apparatus for resistance welding of metal)”,却未见相应的修订,可能是觉得电阻焊不可能用于金属之外的材料加工吧]
涉及税号:85.44
修改内容:由每根被覆光纤组成的光缆 → 由多根具有独立保护套的光纤组成的光缆
调整评析:修订包括两部分细节:一是明确了“被覆(sheathed)”就是“具有独立保护套”的意思,故光纤表面的涂层不应被视作“被覆”;二是将条文中的“每根”调整成了“多根”,受其影响,由单根被覆光纤组成的单芯光缆就不能被归到品目85.44了。平心而论,如果仅考虑品目条文,所称“individually sheathed fibres”究竟是否包含单根光纤之情形尚还值得讨论,但不能归到品目85.44的光缆就只可能作为“光导纤维”或“光缆”归入品目90.01,而根据90.01品目注释,光导纤维是“用于制造光导纤维束及光缆(used to make optical fibre bundles and optical fibre cables)”,故已是成品的单芯光缆显然不符合上述规定。90.01品目注释还规定,该品目的光缆“各单根纤维均未被覆(the fibres of which are not individually sheathed)”,则同样不适用于由单根被覆光纤组成的单芯光缆。以此反推,品目85.44所称“每根”其实是应当包括“单根”之情形的(注4:否则单芯光缆就会面临无号可归或归类时不得不适用总规则四的困境)。于是,修订后的85.44品目条文也因此成为了2021年税则中唯一一项与其他法定依据产生冲突的调整。
涉及税号:8708.4091
修改内容:小轿车用自动换挡变速箱及其零件 → 品目87.03所列车辆用自动换挡变速箱及其零件
调整评析:不少可用于小轿车的自动换挡变速箱其实亦可通用于越野车等其他品目87.03所列的车辆,则同款变速箱按实际用途归入不同的税则号列有违于商品归类的基本原则,但若每批产品归类时都考虑设计适用的全部车型又将增加监管的难度,倒不如通过修改条文消弥这种非必要的边界。
涉及税号:9002.2
修改内容:滤色镜 → 滤光镜
调整评析:子目9002.2的原文为“filter”,filter在国家标准中的规范译名为“滤光片”,系指能衰减光的强度、改变光谱成分和限定振动面的光学零件,其类别则包括滤色片(colour filter)、中性滤光片(neutral-density filter)、反衬滤光片(contrast filter)、偏振片(polarizing filter)等。换言之,滤光片所包含的商品范围要远大于滤色片。原译“滤色镜”缩小了子目范围,故修订为“滤光镜”。
涉及税号:94.04
修改内容:棉被 → 被子
调整评析:原文“quilt”是被褥的意思,被褥未必是以棉花填充,故将原译“棉被”修订为“被子”。又因该商品属条文例举的范畴,故调整前后的品目范围并未产生实质性的变化。
涉及税号:9504.4000
修改内容:扑克牌 → 游戏纸牌
调整评析:显然,游戏纸牌(playing card)包括却不限于扑克牌(poker),品目注释也规定纸牌游戏用品包括桥牌(bridge)、塔罗牌(tarot)、“拼字游戏(lexicon)”等。[注5:“塔罗牌(tarot)”在现版品目注释被译作“图纸牌”,不知参考了何本文献]
涉及税号:96.01
修改内容:玳瑁壳 → 龟壳
调整评析:原文“tortoise-shell”系指龟壳,龟(tortoise)泛指龟科(Testudinidae)的爬行动物,而原译“玳瑁壳”则特指学名Eretmochelys imbricata之龟类的外壳。不过,由于该品目也包括“其他动物质雕刻材料及其制品(other animal carving material, and articles of these materials)”,故调整前后的品目范围同样没有发生变化。
涉及税号:9603.5
修改内容:作为机器、器具、车辆零件的刷 → 其他作为机器、器具、车辆零件的刷
调整评析:原文“other brushes constituting parts of machines, appliances or vehicles”中是有“其他(other)”一词的,因同级子目9603.2已包括了作为器具零件的牙刷、剃须刷、发刷、指甲刷、睫毛刷及其他人体化妆用刷,故若不对条文加以修订,则如电动牙刷刷头这样的商品在确定子目时就会面临不得不适用总规则三(一)的问题,乃至印象中还曾遇到过为回避品目96.03子目确定的争议而直接将电动牙刷刷头按家用电动器具的零件归到子目8509.90的做法。
涉及税号:96.19;9619.0020
修改内容:止血塞 → 卫生棉条
调整评析:“tampon”意为“a wad of absorbent material (as of cotton) introduced into a body cavity or canal usually to absorb secretions (as from menstruation) or to arrest hemorrhaging”,故译作“止血塞”或“卫生棉条”都可,但列于品目96.19的显然是以起“吸收(absorb)”而非“止血(arrest hemorrhaging)”作用为主的一类产品,则相较于“止血塞”,将“tampon”译作“卫生棉条”更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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