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参谋说消防 | 高层建筑火灾预防,你家物业是否尽责了?
2017年8月16日
星期三
防火参谋——吴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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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10日,在公安部举行的新闻通气会上公布了一组数据,近十年全国共发生高层建筑火灾3.1万起,死亡474人,直接财产损失15.6亿元。全国23.5万幢高层住宅建筑中,未设置自动消防设施的占到46.2%。
有的小区存在擅自改变建筑消防设计和使用性质现象,有的高层住宅被改为办公场所,有的被改为网店、堆放大量货物,增加了高层住宅火灾危险性。
消防安全管理职责不明,没有按照要求,将高层建筑消防安全管理纳入物业管理的内容,也没有与业主或使用人签订书面合同或者责任书。
单位自身消防安全管理不到位,物业公司管理人员只能维护公共卫生,解决日常生活中百姓碰到的琐事、杂事,对消防安全无力过问,消防设施基本处于无人管理状态,消防安全管理形同虚设。
建筑周边消防车道和救援场地占用现象严重。多数小区内车辆乱停乱放,导致高层建筑四周的消防车道、消防车登高作业场地被占用;有的小区在消防车道出入口处设置路桩等障碍物,造成消防车无法进入;有的将登高作业场地设置为绿地、花园,影响消防车作业。
疏散通道、疏散楼梯及出口被占用现象严重。部分小区高层住宅建筑楼内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堆放纸箱杂物,或被自行车占据,或安全出口被锁闭,或将部分消防通道据为己有。
很多小区建筑的消防设施完好率、合格率低。消防设施存在一定的破损现象,有的消防设施合格率不达标。
无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物业管理单位没有制定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或没有定期开展演练。
高层建筑发生火灾,物业服务企业工作人员应本着“救人第一”的原则,按照以下程序组织人员疏散。
自备必要消防器材
物业服务企业应在物业管理办公室,门卫、治安岗亭等场所,集中配备灭火器、消防水带、消防水枪、消火栓扳手、救生绳、消防应急照明灯和消防通讯器材等必要的消防器材装备,以备不时之需。
确保疏散设施完整
火灾事故广播是引导人员疏散的核心设备,在安全疏散过程中发挥不可替代作用,要定期进行检测、维保,确保完整好用,同时强化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标识、应急照明等设施管理。
严格落实高层建筑“三禁”
开展防火巡查,严禁楼道存放杂物、严禁楼道停放电动车、严禁管道井堆放杂物,确保安全出口、疏散通道畅通。
加强日常消防宣传
开展防火巡查,严禁楼道存放杂物、严禁楼道停放电动车、严禁管道井堆放杂物,确保安全出口、疏散通道畅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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