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筮真诠》带你穿越古人的易学世界之 (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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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章: 应期理论公式归纳 (5)
20、定性不吉利之占,也可在世爻(自占自事)或用神逢冲之期应凶。例如卯月戊辰日占弟兄,得“震之兑”卦
原注:余见此卦,为伊赧然。问曰,此因何事而占?彼曰,愚兄弟四人,尚未分家,问将来和睦久远否?终有反目否?当分居否?余曰,此卦大凶,爻凶卦凶,大有不测之祸。内卦兄弟化进,金鬼于外卦亦化进神,动而冲克;震木变兑金,亦化回头之克,凶之极矣。壬午年占,至甲申年,弟兄四人同时被害,大小男女悉陷贼营。应申年者,木绝于申也。
这卦所关心的用神兄弟寅木,被忌神官鬼申金动而冲克,虽然两动反吟呈现出反反复复之象,但祸凶定性终难避免。在这种事凶趋势预期下,不利的应期推敲,除了常见的忌神逢旺的巳申酉之期应凶,理论上还应包括世用逢冲之期,此卦与用神寅木逢冲的就是申金,所以最后应在申年兄弟同时被害。
21、爻过旺,逢墓绝或逢克之期应,正若《黄金策》所言:太过者损之斯成。例如主事爻临午火,遇旺火的日月占卦,卦中又见旺火动爻,后逢相克的亥期应事,或逢火爻墓绝的戌亥之期应事。正如午月戊午日占何日雨,得“升之恒”卦
原注:余曰,壬戌日必雨。或曰,父临月建阴雨连旬,今子孙临月建,亦同此意,如何得雨?余曰,午火子孙临日月,旺之极矣,乃用爻重叠,逢墓库以收藏,故知戌日必雨也。果雨于戌日申时。
久晴必雨,雨久必晴,故而问雨期,一定属于真应期卦范畴。卦中代表晴朗的子孙火爻挂于日月,又动而卦中,旺相非常难免物极必反,爻过旺须以墓绝应之,所以在火爻之墓的戌日下雨。
22、爻过衰,逢长生或逢生旺之期应。假若某事定性为凶,主事爻酉金于日月动变过于衰弱,则逢生旺它的土期,或逢其十二宫长生位置的巳期应凶。如辰月乙未日占子病,得“大有之睽”卦
原注:同时祖又占孙,亦得此卦,父临月建化退神,此子死于次日。
这是一例灾卦,通过日月克用神子孙子水的同时,日月又入爻相克,显示出子孙的祸兆。应期层面,由于子孙子水于日月动爻过于衰弱,故在用神逢长生又生旺的申日应灾,当然如果把忌神辰土化日冲的近急信息,融入应期分析,次日应事的论据就更为充足。
23、用神多现,或元神忌神多发,则宜墓库以收藏,逢重叠多发者之墓期应事。这个应期理论很实用,但需要注意一个细节,“多发”其实是有数量标准的,基本上在日、月、动、变这四个位置上,同时出现三个或以上的同类五行,则算作多现了,可以按照墓来推断应期。打比方主事爻为辰土,卦中巳火、午火齐齐在日月动变中出现且数量在三个以上,此为元神多发,一般逢火爻之墓的戌期应事。例如寅月乙卯日占妻病,得“屯之节”卦
原注:尊正未日即愈。彼问,妻财不上卦,何言即愈?余曰,子孙化子孙,乃喜悦之神,嫌其太旺,许未日愈者,木墓于未,未日而喜悦也,尊正若不全安,何喜之有?果午日退灾,未日大愈。
这卦问妻子病,本来属于事卦之问,但奇怪的是,作为事卦用神的妻财午火却藏伏不见了,而且伏神飞神都没有任何异象,倒是子孙寅木持世发动变出子孙卯木,释放出明显的放心信号,提示自己可以放心,妻子之病并无大碍,这种彼起此伏的特征显像格局,即是“暗心态卦”的标准模板。而卦中寓意无忧喜悦之情的子孙木爻,在日、月、动、变之中同时出现,并且数量竟有四个之多,完全够条件按墓藏作为其显效的应期了。妻子果然应在未日痊愈,乃未土是木爻之墓库的缘故。
又如巳月丙辰日,占放印子钱,得“未济之归妹”卦
原注:此卦月建、世爻、动爻、变爻,俱是兄弟,占卦之后,虽则顺遂,至九月,乃兄爻入墓之月,因奸情而破耗。
放印子钱即放贷谋利。卦中的用神妻财酉金,被父母寅木与兄弟巳火的木火联动所克伤,可据此定性耗财在所难免。应期方面正如原注所指,忌神兄弟火星在月令、动爻、变爻中同时出现,而且数量达三个之多符合多发条件,于是在火爻入墓库的戌月兄弟爻集中发难,导致了事主破财。
24、非主流应期。这一种理论应期并不常见,但却很符合“太极生两仪”的周易原理。周易的分裂之象若按数理化模式来体现,是“1”会分裂成“1”和“2”,之后细化了的“1”和“2”,它们各自再裂变出更加细致的“1”和“2”,如此永无休止地分化下去,最后分裂到了某个极限出现拐点,彼此又再重新逆向合并,“1”和“2”将融合并成“1”或“2”,不断地往上拢聚直至最终归零,可以说宇宙万事万物的繁衍变化,总体都脱离不了这个周易规律。这之中的“1”分裂成“1”与“2”可有讲究,等于将一个我,裂变成一个我和一个你,“1”裂变成“1”就是大我变成了小我,这种基本延伸的变异叫做主流变化,常态环境条件下出现的概率较大;而当“1”裂变成“2”等于是大我变成了小你,这种差异非常大的分裂属于非主流变化(类似于细胞变异),往往在极端环境条件下才出现。当一个主体被分裂出“1”和“2”之后,其细致对比并不限于一侧属于主流变异、而另一侧属于非主流变异那么简单,它们还涉及到很多概念上的对比,在周易应用之中我就发现如下规律:分裂出来的“1”和“2”它们定义上是彼此对立的,我经常讲,两仪更应该被称为两极或两端,因为它们性质上经常对冲,这是产生区域运动与变化的根源。分裂出来的“1”和“2”它们关系上是彼此蚕食消耗的,你变强了他自然会变弱,他蚕食了你他才会变强大,正因为彼此的互动关系太密切,所以对方往往成为解决自身烦恼或提升自我层次的最好解药。分裂出来的“1”和“2”虽然彼此内耗对立,但当它们整体对外的时候,却变成唇齿相依的相互依存关系,要保持整体和谐它们缺一不可还必须相互迁就;要整体向上它们必须融合贯通与相互合作。作为一个周易研究应用学者,可别小看这些个规律,理解透这些太极分裂之后形成的种种规律,将对我们正确理解易学基础原理、合理应用易道套路,起到准确指南的作用。我们把话题扯回来,非主流应期的基础定义,就是运用了太极演变规律之中的主流变化与非主流变化、太极分裂形成两极等原理,在过往总结的主流应期基础上,按照与主流应期对冲的原则,产生的非主流应期概念。例如问事出现用神卯木变出回头克,定性上虽然很清晰知道趋势将会不利,但应期分析上的主流思维,是当用神卯木被冲克羸弱的申酉月见凶,在用神旺相的卯月内是暂时无碍的。但从非主流应期的思路恰恰相反,偏偏会在用神卯木当值的卯月见凶,寓意事情在卯月被克伤了。这种反其道而行之的应期轨迹,其实也属于合理变化规律之一,只不过它作为非主流轨迹出现的概率很小,往往在极端的条件中才会见到。例如酉月癸亥日,占寿,得“泰之明夷”卦
原注:寅木鬼动而克世,当应寅年、亥年。后却卒于辰年。应辰年者,世爻所值之年也,乃是世爻辰土逢辰年而遭鬼克之故耳。
这卦占寿元,忌神官鬼寅木发动有用,直接克伤世爻辰土,按常理的应期思路,最可能在忌神寅木逢值的寅年、或寅木变出旬空丑土填空的丑年应寿终,在世爻辰土旺相的辰年与酉年,辰土在这个时空内旺不受克,这些年份事主应该安然无恙才对。但事实上的寿终应期竟然真的在辰年,难道是理论出错了吗?不是的,是我们难得碰上一回事件的非主流应期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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