养儿不防老,防吃绝户
众所周知,我是一个有一千零一夜爱情故事的浪子,我也是一个坚定的“丁克”。
和很多年轻人一样,信奉“不婚不育”主义:
年轻的时候自在潇洒,一辈子只为自己活,多爽?
老了怎么办呢?
住养老院呗。
直到那个难忘的夜晚,阿半给我发来一条消息:
有个开养老院的富老头请他吃饭,让我跟着去蹭饭,顺道接受一下社会的毒打。
我半道去,屁股还没坐热,就被那个糟老头子一连串的“暴论”砸的喘不过气儿来:
养老院其实是一个相当残酷的“江湖”,养儿难防老,但起码可以防“吃绝户”。
如果养老,连孩子这样的“血亲”都指望不上,你能“全”指望着养老院那些跟你非亲非故的护工吗?
这些话,从他嘴里讲出来,简直“恶”到离谱。
听到这儿,我差点想站起来咬他一口:
这都什么时代了,还能“吃绝户”?
我阴阳怪气的反问:
现在你们做养老行业的,为了劝人生娃,制造生育焦虑,已经开始用“吃绝户”这么刺激的话术了吗?
糟老头子反倒是语重心长:
养老这个问题,远比所有人想象的都要残酷。
养老院可不是什么乌托邦,而是一个“小社会”,运行着诸多“丛林法则”。
接下来这顿饭,一席话,吃得我脊背发凉,冷汗直冒,我听到了:
一个从业者口述的:“中国养老产业”十年目睹之怪现状。
1
住养老院,要花多少钱?
按照老头的说法:行业里一个月,几万的有,几千的有,几百的也有,城市不同,条件不同,丰俭由人。
可悲的是什么?
就算他们这种,一个月收到五位数的养老院,如果是“无孩老人”,也很难过的好。
为什么?
不是设备的问题,不是机构的问题。
是“人性”的问题。
对老人的生活品质影响最大的是什么?
不是床多大,房间多敞亮,监控多到位。
而是人,那些身边和你朝夕相处的人。
人是一种社会性动物,有人的地方就有江湖,老人和老人之间也有“霸凌”现象,存在相互攀比,欺压,排挤,争风吃醋的问题。
第一,养老院里的“鄙视链”:
老头接着讲:哪里有人,哪里就有鄙视链。
以前单位分房子,有句鄙视链顺口溜:
一楼穷,二楼富,三楼四楼住干部,五楼困难户。
在养老院呢?
趾高气昂,站在鄙视链最顶端的老人,叫:儿女双全,有权有钱
趴在鄙视链最低端的呢?
就是无儿无女的老人。
管你有钱没钱,统一都划成“孤寡老人”。
老人和小孩一样,越老越需要依靠。
说句不好听的,养老院里无儿无女的老人,跟学校里的“孤儿”有什么本质区别?
不欺负你欺负谁呢?
这一句话,就让我破防了。
老头接着讲:
孩子,是替你“主张权利”的天然合法性主体,是维权的“直接受益人”。
他可能是一个王八蛋,可以没有“抚养你的动力”,但是他一定有“维权的动力”。
只要有利可图。
而且,孩子越是王八蛋,战斗力越强,出了问题,把养老院讹到破产关门的案例一大把。
他可能不把你当爹,但是他只要把钱当爹就够了。
很多“丁克”相信,等老了,和养老院签一个合约,他们按照合同照顾自己,定期从账户划钱就好了。
遵守合约的前提是什么?
违约会受到“惩罚”。
不能自理的“失能”老人,如果连主张,申诉的能力都失去了。
你凭什么相信养老机构和护工们,会按照合约执行,来照顾你呢?
我国民事诉讼法的基本原则是什么?
“不诉不理”
什么意思?
民事案件:没人主张,就不会有司法介入
通俗点说:没人喊冤,就不会有人管。
孩子存在的最大意义,就是,起码有人替你喊冤。
哪怕,他只是为了钱呢?
2
第二,护工的问题
养老院的护工,跟学校的老师很像,既是服务的提供者,也是秩序的维护者。
但,不是所有的护工都是善良的天使:
势利眼,欺软怕硬,偏心,勒索财物,公报私仇,虐待,侮辱,体罚,,,
都是普通人,人性的恶,这里一样也不少。
越是无依无靠,无儿无女的老人,受的委屈越多。
为什么?
知道你后面没人,欺负你没后果。
人嘛,总是挑软柿子捏的。
老师,门槛够高了吧?起码受过高等教育,社会新闻爆出的恶性案件少吗?
护工这个群体,从业门槛可低多了,类似的事情只多不少。
舆论关注度不够罢了:
你看不见,并不意味着不存在。
听到这里,我心里憋的有点缓不过来了:
不是到处都有监控吗?那院方,管理者不管吗?
3
老头说,这就是第三个问题:院方的管理问题
学校是非盈利机构,事业单位,老师管得够严吧?
学生“霸凌”的问题,少吗?
你肯定知道一个词儿:'合法伤害权'。
各行各业都一样,只要手里的权力够大,我可以在规则允许的范围内,让你生不如死,但是,你却抓不住我任何把柄,我甚至可以不违反任何规则。
这就是合法伤害权。
拿护工来讲,安排床位,知道你有哮喘,就把你安排到通风最差的地方;
知道你和谁有矛盾,就把你俩放一个房间;
知道你腿脚不利索,就把你往高楼层放;
甚至故意安排让你和有传染病的,大小便失禁的老人一个房间。
我们也想严格管理,但是这种问题,明面上,护工有错吗?
你挑不出来。
但是,对老人伤害大吗?
很大。
哪怕就是简单的冷暴力呢?
一个月不跟老人讲话,不给你好脸色,这些问题监控能解决吗?
院方能解决吗?制度能解决吗?投诉能解决吗?
没有任何实证的,人家就说不是故意的。
我们也没有太好的办法,只能说尽量协调。
你找院方领导投诉,大多也是和稀泥,而且这相当于把护工们得罪死了,只要不换养老院,剩下的日子,只会更难过。
人,永远是最难解决的问题。
外面有孩子,护工们起码有所忌惮,知道做的太过分,会有人来闹,就会有所收敛。
但是真碰上无儿无女的,那就只能看运气了。
而且,更严重的问题:
院方,就一定是正义的吗?
4
这里,是第四个问题:养老机构的老板问题
老板们开养老院的目的是什么?
为了公平正义?为了哄老人开心?
为了“达则兼济天下”?
为了用广厦万间,大庇天下寒士俱欢颜?
别闹了,大家的核心目的只有一个:赚钱
行业里,大大小小的养老院,背后的老板什么成分都有。
不排除老板也有好人,也有正经的生意人,但是大多数都没那么“正经”。
以前挖矿的煤老板,放高利贷的,搞房地产的,搞互联网金融的,投资养老产业的很多还是这帮人。
最让人不安的还是那帮原来搞“莆田系医院”现在转行搞“大健康产业”,开养老院的。
按照莆田医院的路子搞养老院,你猜,多少钱够你花的?
魏则西的例子,还在那儿摆着呢。
这帮人站在养老院的背后,你指望他们替你主持公道?
别闹了,人家开养老院的资本,就是靠血腥的原始积累。
这帮人的发家史,原本从头到脚,每个毛孔都滴着血和肮脏的东西。
我为什么总说:商业化的“以房养老”存在很大隐患?
是不是很多地方,已经有暴雷的机构出现了?
如果是莆田系的老板经营,合同搞到手,这些养老院就只剩下一个KPI:
怎么尽快把人送走。
要是无儿无女,没个替你维权的,那简直就是砧板上的鱼肉啊,任人宰割。
餐饮行业有个指标,叫“翻台率”,为了多赚钱,拉高“坪效”,必须提高翻台率。
为什么肯打鸡,快餐店基本都是高凳子,硬椅子?
他们不知道这个你坐着不舒服吗?
不舒服,你才会快点走,人家才能快点“翻台”,快点赚下一桌的钱。
按照这种经营思路,碰上“莆田系”养老院,他们玩儿的就该是“翻床率”了。
听到这里,我脊背发凉,开始冒冷汗了。
5
老头接着讲了第五个问题:监护人问题
现在的养老院,大多数签的都是“三方合同”,也就是院方,老人,和监护人。
没有法定监护人,很多养老院根本就不敢收。
为什么?
收进来,脑子清醒还好说,万一生病,不能自理了,失去意识了。
就算你卡里有一个亿,谁来付?怎么付?
重大决策谁来做?
送医院,做手术,都是要监护人签字的,谁来签?
院方签字,出了问题谁负责?
这个时候,“孩子”作用就出来了,起码你有一个管你“法定监护人”。
哪怕他是为了分遗产呢?
6
然后就是第六个问题:有钱,你未必进得去
养老院也是有风控的,高危老人,院方根本就不收治。
入院要做体检,有没有精神病?有没有传染病?有无重度不良嗜好?有无案底违法记录?
有些高档养老院,为了其他老人考虑,存在这些问题,根本就不收治的。
比如说,传染病。
乙肝,艾滋,一期梅毒,各种皮肤病,日常接触传感几率很小,大家都知道,但是很多养老院就是不收。
为什么?
换位思考,同寝的老人能答应吗?
护工能愿意吗?
你跟他讲,大概率没问题,那小概率呢?
万一呢?
护工也是人啊,这就是现实。
而且,“老人”也是按照自理能力,被院方分为三六九等。
- 能够自理的;
- 基本自理的;
- 完全“失能”不能自理的;
完全不能自理,很多养老院根本就不愿意收,如果再无儿无女,没有监护人,那就更难了。
老头又讲了一个案例:
失独家庭,老两口相依为命,几年前,老头突发脑血栓,不能自理,老太太在家里照顾。
结果后来老太太也栓了,得亏,还能打得出电话,不然两个病人,困在家里,那真的是叫天天不应,叫地地不灵,要是活活等死,那可真的是人间惨剧了。
前段时间,一个独居女孩失手把自己反锁进卫生间,没带手机,被困,上了全网的热搜。
独居,不怕壮年,也不怕猝死,痛痛快快,一了百了。
就怕被“困住”,活活等死。
至于,精神健康,安宁喜乐,这些维度太奢侈了,暂时在行业的解决能力之外,就不讨论了。
先解决活着,再解决活好吧。
7
最后,老头讲了一个李春平的故事。
李春平是个传奇富豪,号称“百年慈善第一人”。
年轻的时候仪表堂堂,30岁跟一个68岁的好莱坞女影星,以“儿子”的身份去了美国。
1989年两人结婚,1990年老太太去世,然后,李春平携巨额遗产回国。
此后的20年,他平均每天以7万多元的速度,累计在全国捐款3亿3千万人民币。
他没有结婚,也没有再生孩子。
最凄凉戏剧性的一幕是什么?
2016年底,他被确诊为阿尔兹海默症,也就是老年痴呆,然后,他的妹妹,亲戚,养老院,身边的工作人员开始上演一场激烈的监护权,财产争夺战。
他的巨额资产,被身边的“工作人员”托管和抵押。
被亲戚送到养老院中,然后又被身边的“工作人员”夺回,安排在一家会所,每年需要为此支付数千万的“养老费”。
2016年底,李春平的亲属向北京一法庭提交申请,质疑一众工作人员掌握了他近40处房产的房产证,涉嫌诈骗、盗窃和侵占财产,同时质疑李春平与一家资产托管公司签署资产管理协议书的有效性,要求法院做“司法鉴定”:确认他智能缺损,无民事行为能力。
以上信息流传的版本很多,诸多细节真实性已很难考证。
老头反问我:这不就是一个现代版“吃绝户”的故事吗?
民间有句俗语:小儿持金过闹市,不动心思不是人。
匹夫无罪,怀璧其罪。
然后老头突然低声跟我讲,咱们有句老话是怎么说来着:
“老而不死是为贼”
我错愕道:你这个词的用法是错误的,它的本意是,,,
老头一脸苦笑:错了吗?我觉得没错。
“寿则多辱”
我张开嘴想反驳,开合几下,最终无言。
随后,一声叹息。
**出于行业及保护相关当事人的考量,本文部分信息存在化用,调整,虚构,仅供讨论,敬请谅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