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 英财相再撒钱, 宣布加码工资补助

最新!英国财政大臣苏纳克(Rishi Sunak)稍早宣布:“留薪停职”补助(Furlough Scheme/Job Retention Scheme)再延长至2021年4月底
并且,政府补助的比例“不打折扣”
原本,根据苏纳克11月5日的宣布,“留薪停职”补助只会持续至明年3月底(而且这个3月底的时间节点,还是比起原来计划的延长了5个月时间)。
也因此,苏纳克今天宣布的“新加码”,除了是比11月时的宣布要再“多出一个月”;更代表比起最初的计划,要整整延长了6个月-也就是“半年”的时间!
苏纳克今天表示,延长的月份还是会维持补助“留薪停职”雇员80%的薪资,每人每月最高2,500镑
以一个“全职”留薪停职的雇员来说,雇主方面只需要承担该员工的NI养老金费用。
并且,这不代表相关员工只能够“完全”留薪停职;也就是如果雇主需要的话,还是可以让员工为雇主工作一定时数。
那么,雇主只需要承担员工“有工作”时数的全额薪资(当然还包括上面提到的员工NI和养老金费用);雇员“没有工作”(也就是“留薪停职”)的时数,则由英国政府承担其80%的薪资。
→ 谁能适用“延长”留薪停职补助?
首先,原来没有申请过这类补助的雇主和雇员,也可能符合申请。
对于雇员来说,必须是在2020年10月30日英国时间23点59分之前,就已经在公司的PAYE Payroll上的,才有资格申请。
雇员可以是任何形式合同的员工,包括全职雇员,兼职员工,人力(公司)派遣员工,弹性合同或零时工合同员工。
同时,非英籍或英国永居身份持有人也符合申请;这类工资补助并不视为“英国福利”(Public funds),领取后不会影响当事人的移民身份或者未来的移民申请。
其他一些有关“留薪停职”补助的申请信息方面,其实丽莎近期文章当中已经有过相关说明,这边不再赘述;如果针对个别情况有需要协助的,可以进一步咨询丽莎会计行
下面主要针对过去较少谈论到的做补充说明:
首先丽莎需要提醒的是,雇主决定要让哪个或哪些员工“留薪停职”是应该“先”取得该员工同意的
而且雇主想要选哪些员工“留薪停职”,其过程也是需要公平且透明的。并不是说雇主可以任意为之。
雇主的选择过程是完全需要遵守“平等”且“非歧视”原则的。
丽莎建议,如果雇主和雇员双方都同意“留薪停职”的决定,是应该留下书面证据的-这可以是电子或纸本形式。
并且,相关的纪录也应该保存至少5年的时间。
对于雇主来说,也应该将有关雇员实际工作的时数,以及“留薪停职”的时数,都完整记录下来。
也就是说,申请“留薪停职”补助,雇主不只需要遵守税局方面的规定,也不能违反雇佣法,不能忽视雇员方面的法定权利。
至于在税局方面,明文规定是,如果雇主有申领这类补助,是必须将相关纪录给保存6年时间的;税局之后是有权力回头来做合规性检查的。
这些需要保存“6年”的纪录,可以包括:
-每一位“留薪停职”员工的补助申请数额,时间周期/时间段(具体日期);
-申请的参考号(Reference number);
-雇主对于有关员工的补助和工资计算;
-对于“弹性”留薪停职员工的工作时数和相关工资/补助计算的纪录(这里指的“弹性留薪停职”,就是员工没有“全职”留薪停职,例如说一周工作2天,留薪停职3天);
-对于“弹性留薪停职”员工,还需要记录该员工原来(正常情况)的工作时数,例如原本是全职(一周工作35小时)等;
-申请后,雇主也需要告知相关雇员,让雇员知道雇主已经为他们申请补助了;
-当然,雇主必须按照(正常情况)按时给员工发薪水(即便是依照“留薪停职”计算的薪水)。
*注:如果有出现雇主申领了“留薪停职”补助,但却没有实际把钱给到员工的情况,税局是会让雇主把“补助款”还给税局的。
→ 留薪停职后,雇主可否辞退雇员?
如果雇主的生意确实受到影响,又或者之后评估认为仍然没有需要的话,是有权考虑解聘员工(Redundancy)的。
但当然,雇主在决定要裁掉哪些人的时候,其过程是需要公平且透明的。

并且,雇主还需要遵守英国法律对于“Redundancy”(裁员)的相关规定和程序,来解聘员工:《有关Redundancy的详细须知》

→ 政府提供的留薪停职补助,可拿来支付雇员“裁员赔偿”(遣散费)吗?
这自然是不行的。
留薪停职补助顾名思义,只能用于有关员工被“留薪停职”期间-而既然员工被“留薪停职”,自然也代表该员工(名义上)仍受到雇主的聘用。
雇主之后如果决定解聘该员工,裁员赔偿(Statutory Redundancy Pay)的部份,是需要额外支付的。

→ 哪些员工有权拿到“裁员赔偿”?

1) 必须是雇佣合同之下的“Employee”(雇员)

2) 为同一雇主至少连续工作达2年(或以上);

3) 如果员工过去曾被解聘过,或者曾被“留职停薪”(这里并不包括因应政府补助政策的“留薪停职”情况),或者自愿提早退休的,将不适用。

至于实际可以拿到多少“裁员赔偿”,必须看员工的年龄和工作年限(也就是为公司工作了多长时间):

1) 41岁以上:每工作满一年,可获1.5周薪资的“裁员赔偿”

2) 22岁以上,41岁以下:每工作满一年,可获1周薪资的“裁员赔偿”

3) 22岁或以下:每工作满一年,可获半周薪资的“裁员赔偿”

*需要注意的是:这个“年资”的计算最长是20年(也就是服务超过20年,也只能用20年计算);并且每周工资的上限是538镑(也就是当事人的平时薪资即便超过这个范围,每周也只能最高以538镑计算)。

换句话说,“裁员赔偿”最高(封顶)为16,140镑(目前除非政策有改变,不然不会高过这个数字)。

→ 员工留薪停职(Furlough)期间,可以涨工资吗?
可以涨工资。
但是,当事人申请的Furlough工资,是按照之前的纪录认定的;不会因为涨了工资,就能多申请了
→ 政府补贴80%工资给员工,雇主可以把该80%中的20%,分给其他有全职上班的同事吗?
这自然是不可以的。
Furlough工资雇主申请到后,是不能自己随意抵扣的。
→ 2020年12月的补助申请,有期限吗?
有的。
对于今年12月份的留薪停职补助,必须在2021年1月14日前完成申请,否则将不适用。

今天的文章就到这边,希望上述实用信息能对莎粉们,不论是雇主或雇员,都能够有所帮助。

如果您还有更多有关英国税务或补助申请方面的问题,可以进一步联系丽莎会计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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