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进土地资源节约集约和高质量利用——上海考察学习启示录(二)
编者按
为积极响应省委省政府号召,5月29日-31日,厅党组书记、厅长、省自然资源总督察陈仲伯带队赴上海举办了“湖南省自然资源系统高质量发展综合业务培训班(一期)”。培训共分6场专题授课、4个现场考察,内容涉及“超大城市空间规划编制和实施”“历史文化遗产保护和风貌塑造”“15分钟社区生活圈”“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土地高质量利用”“全域全要素全过程国土空间用途管制”等。这既是一次学习取经之旅,也是一次深化合作之旅,更是一次加压奋进之旅。《湖南自然资源》将陆续刊登相关启示文章,敬请关注!
推进土地资源节约集约和高质量利用
——上海考察学习启示录(二)
厅利用处 何庆
一
树立国土空间规划与节约集约用地双引领的政策导向
通过空间规划和集约用地实现双引领、双约束、双推动高质量发展,突出规模引导、布局优化、效率提升,建立健全建设用地总量和强度双控目标体系,将单位GDP建设用地面积评估纳入市州高质量发展绩效重要内容。
二
强化节约集约的激励约束作用
制订土地节约集约利用评价指标和评价办法,纳入省“五好”园区评价指标体系,省厅对土地集约利用评价排名靠前的园区、企业给予周转用地计划奖励、优先支持发展方向区调整划定、优先支持调区扩区和升国家级用地审核,市县自然资源部门对企业给予容积率指标奖励。
三
明确节约集约的土地使用标准
制订园区土地使用标准和产业项目供地负面清单,推动在项目建设用地准入、平面图审核、土地出让征询、工程规划许可、土地利用绩效评估等环节应用。对于一般新开项目签订涉地合同的,属于产业项目供地负面清单项目或低于上年度所在区域土地使用标准平均值的,暂缓或停止办理规划和供地手续。
四
优化节约集约的土地利用方式
在土地利用上推进“三生”融合,促进产城、产教、产金融合和跨界融合,支持产业社区新模式,鼓励产业用地混合利用,提高用途混合比例,统筹绿地率,促进职住平衡。对于自由贸易试验区范围及我省“三高四新”产业项目,生产、生活服务设施建筑面积占项目总建筑面积比例不超过30%的,可仍按工业用地管理。鼓励企业开发利用地上地下空间用于自营生产服务业。
五
加大节约集约的改革创新力度
以“数字政府”建设试点为契机,构建节约集约的全程一体化管理体系,推广“标准地+承诺制”出让模式和全生命周期管理模式,按照“谁提出、谁监管”为原则实施全周期、全要素管理。完善城镇低效用地盘活利用政策,绘制存量用地空间分布“一张图”,明确地块图斑,并纳入各市县处置清单。对具备产业植入空间、评估具有节约集约用地潜力的城市更新类片区,鼓励市县采取容积率转移、开发权转移、股权转移、归并零星地块等多样化措施,调动各方积极性,推进存量盘活利用;对于已纳入城市规划实施整体开发建设的片区,由市县划定相关区域地块通过收储方式进行盘活利用。运用卫星遥感系统、土地批后监管系统、视频监控系统,开展园区及典型企业土地集约利用“穿透式”监管,引导园区和企业加强精细化管理和节约集约用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