骑电动车有2件事千万别做!刚刚,被记24分、罚款2500,证被吊销!

现如今,“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已经成为越来越多人的共识。然而,有部分人却存在着另一种误解:认为“喝酒后骑电动车不算酒驾”。

近日,广西某地一女子在醉酒状态下驾驶两轮摩托被查,据当事人表示:直接就被记24分和罚2500,证被吊销,5年之后才能考。

该电动车主犯了2个致命的错误:

第一:准驾车型不符

如果持有C证,骑蓝牌或者是黄牌的电动车(轻便摩托车),被抓属于驾驶车辆不符,直接扣12分,也就是 C1证不能开E、F证的车,这叫所驾车辆和准驾车型不符。

根据交通安全法有关规定:驾驶人持与准驾车型不符的驾驶证驾驶机动车,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一次性记满12分,并处2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可以并处15日以下拘留。

第二:酒驾

大家对于酒后驾驶机动车的概念应该不陌生,当血液内酒精含量大于等于20mg/100ml,小于80mg/100ml时,即为酒后驾驶机动车,当血液内酒精含量大于等于80mg/100ml时,即为醉酒驾驶机动车。这一标准同样适用于酒后或醉酒驾驶非机动车。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的规定: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暂扣六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一千元以上两千元以下罚款。醉酒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如果所骑的电动车经鉴定,不符合电动自行车的国家标准,而属于轻便两轮摩托车范畴的话,醉酒驾驶行为将被认定为危险驾驶罪。

因此,在两项违法行为之下,该车主被记24分、罚款2500、证被吊销,5年之后才能考。

提醒广大电动车主,骑电动车一定要遵纪守法,严禁饮酒上路、严禁不带头盔、严禁骑行超标电动车等,未来电动车执法管理只会越来越严厉,安全出行,从自身做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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