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代低薪官员的窘境
俸禄是古代官员收入的重要部分,不同朝代待遇不一。但不管是在厚禄之宋,还是薄俸之明,都有不少官员如巨蠹般大肆揽财,而廉洁自守的官员却可能因“没钱”而陷入窘境。可见廉洁更多地是个人价值选择。
“袁安困积雪,邈然不可干”
曹操的老对手袁绍家世显赫,出身于被称为“四世三公”之家的汝南郡袁氏。“四世三公”意思是前后四辈人里都出过三公这样的高官,开创这个奇迹的人名叫袁安,一开始只是东汉一名最基层的官员。
“袁安困雪”的故事不胫而走,他宁可困寒而死也不愿乞求他人的气节让洛阳令深受感动。
袁安担任的职务是县里的功曹,负责掌管人事,类似于县政府人事局局长。有一年冬天,洛阳发生雪灾,好多人饿得没有饭吃,都除去家门口的雪,外出乞食。洛阳令巡察时,来到袁安家,看见门口没有脚印,他想,八成这个老实人饿死了吧?于是让人前去收尸,结果发现袁安还有一口气,便问他“何以不出”。袁安虚弱地回答:“大雪人皆饿,不宜干人。”意思是因为雪灾大家都很饥饿,不宜再去打扰别人。
“袁安困雪”的故事不胫而走,他宁可困寒而死也不愿乞求他人的气节让洛阳令深受感动。不久,袁安被举为孝廉,官职也越升越高,到汉章帝时做到了司空,成为家族的第一位三公。
有人怀疑“袁安困雪”的故事有水分:不管怎么说袁安也是一名“人事局长”,不是普通百姓,即便遇到灾荒,即便政府的薪俸一时发不下来,平时也有积蓄啊,怎么能险些饿死呢?其实,像袁安这样的基层官吏在汉朝是非常清贫的,几乎个个是“月光族”。
汉朝用“石”区分官员的品级,最高的三公为“万石”,部长级的九卿和郡太守大致为“二千石”,县令“三百石”至“五百石”,县令以下的佐官有“百石”“斗食”等,最高与最低之间差了几百倍。
不过,到了一定级别的官员往往还有两项重要收入:食邑和赏赐。食邑是有爵位官员能得到的收入,赏赐类似于资金。有食邑的官员是少数,但赏赐的受惠面很大,不定额、不定时、数目不小,朝廷官员维持正常生活往往靠的是这些。但县以下的官吏没有食邑和赏赐,靠“死工资”生活,标准很低,仅能勉强糊口罢了。
“米价方贵,居亦弗易”
从唐代开始,官员退休后可以拿到养老金,标准是在职工资的一半。然而,收入的增加仍解决不了生活中的所有问题,高房价就是官员们最头疼的事。
说起唐朝的高房价,很容易想到两位诗人:一个是杜甫,一个是白居易。杜甫一生所任职务级别都不高,又遇“安史之乱”,长期生活在穷困之中,所以写才下了“安得广厦千万间,大庇天下寒士俱欢颜”的诗句。
而白居易29岁就考中进士,在唐朝是极为难得的。他凭借天赋、勤奋和运气进入官员行列,应该说是很幸运的。中进士后,白居易担任的第一份公职是校书郎,九品,月俸1.6万钱。这笔钱在长安过过日子还可以,但长安那时的房价高涨,买房子就不容易了,有人很早就提醒他这一点,借用他的名字说道:“米价方贵,居亦弗易。”
白居易担任的第一份公职是校书郎,九品,月俸1.6万钱。
白居易刚工作时只能借住在长安城永崇坊的一个道观中,后来攒了些钱,就到常乐里租了几间茅屋居住。常乐里位于长安城东郊,白居易工作的地方是城北大明宫,路太远,只好又买了匹马代步。如此一来,白居易的日常生活开销也不小。
白居易一心渴望拥有一套自己的房子,所以省吃俭用,努力把每月领到的一半薪俸攒起来,可攒了10年,房价也一天天涨,仍然买不起长安城里的房子。无奈之下,白居易在长安城以东的渭南县买了一座宅子,平时不回去,只在休息日回渭南,过起“异地上班”的日子。
不仅白居易这样的低级别官员无力买房,即便高级官员,想置办一处房产也不是一件容易的事。韩愈曾任吏部侍郎,相当于副部级,攒了30年的工资还不够房款,好在韩愈名气大,可以靠给人撰写墓志铭挣润笔费。加上“外快”,韩愈最终在长安城里买了一处房子。
搬进新居,韩愈的心里并没有太多欣喜,反而有被“掏空”的感觉,他在《示儿》诗中写道:“始我来京师,止携一束书。辛勤三十年,以有此屋庐。”
“有官居鼎鼐,无地起楼台”
宋朝被认为是各朝代中官员待遇最好的时期,但此时的官员面临着更严重的住房难题:随着经济繁荣,房价也更高了,加上宋朝实际控制的土地面积不足唐朝一半,而人口增长了一倍,使房价居高不下。
宋人王禹偁在《小畜集》中说:“重城之中,双阙之下,尺地寸土,与金同价,非熏戚世家,居无隙地。”陶谷则在《清异录》中描述汴京普通市民的居住情况:“四邻局塞,半空架版,叠垛箱筥,分寝儿女。”
太平兴国初年,大将军田钦祚在汴京买了一处住宅,花了5000贯。到政和七年(1117年),淮南转运使张根称“一第无虑数十万缗,稍增雄丽,非百万不可”,也就是说,在汴京购置一处住宅动辙几十万贯,加上装修,没有100万贯拿不下来。此时的房价较北宋初年已上涨了几十倍甚至百倍,即便枢密使这样的高官,每月的收入也只有500贯,购置上百万贯的住宅,也是可望不可及的。
宋朝名臣寇准官至同平章事,相当于宰相,为人臣之极,但他当了40年官,竟然没有买过一处房子。寇准的好友、诗人魏野赠诗:“有官居鼎鼐,无地起楼台。”于是,当时的人们把寇准称为“无地起楼台相公”。
在宋朝,官员买不起房是非常普遍的现象。苏辙当了几十年官,一直到年纪很大时还没有自己的房子,他在《闻诸子欲再质卞氏宅》一诗中感叹:“我生发半白,四海无尺椽。”欧阳修来京城做官,给外地的朋友写信说:“嗟我来京师,庇身无弊庐。闲坊僦古屋,卑陋杂里闾。”欧阳修还在《买宅》一诗中写道:“我老未有宅,诸子以为言。东家欲迁去,余积尚可捐。”
买不起,只能租,可租房也不易,因为租房的人太多,抬高了房租,即便在北宋早期,汴京一处较好的宅院月租也达一二十贯。苏颂在宋仁宗时任馆阁校勘,月俸17贯,只能租较差的房子,“赁宅、养马已费三之一”。宋仁宗时诗人文同任职开封府,在城里租不起房,跑到偏僻的西冈租了一个住处,条件很差。他在《西冈僦居》一诗中写道:“西冈颇幽僻,爱此远市廛。问得王氏居,十楹月四千。床榻案几外,空处无一缘。郾溷及井灶,坼壁皆相连。”即便这么寒酸的住所,月租也高达4贯。
“贫不能殓,贫不能归”
明朝的官员以低薪著称。名臣海瑞生前官至都察院右都御史,相当于“最高检察长”,正二品,名义上的俸禄并不少,每个月62石禄米,可以养活62个人。但经过“折色”,每月的所得仅是禄米1石、银12两多和宝钞412贯,折合下来仅有4石米左右,日子自然清贫。
海瑞生前官至都察院右都御史,正二品,每个月62石禄米。(影视剧照)
总督胡宗宪曾对别人说:“昨闻海瑞为母寿,市肉二斤矣!”胡宗宪的意思是:海瑞还能吃得起肉,简直太惊讶了。不是海瑞不喜欢吃肉,而是吃不起。海瑞死后,同乡到其家中清点遗物,只在一只竹笼里发现“俸银八两、葛布一端、旧衣数件”,这是海瑞的全部遗产。佥都御史王用汲来探视,发现“葛帏敝籝,有寒士所不堪者”,王用汲“因泣下,醵金为敛”。
翻开《明史》,可常看到官员无钱下葬或死后欠债无力偿还的事例,形成了“海瑞现象”:杭州知府陈复“卒之日,贫不能殓”;工部尚书宋礼“卒之日,家无余财”;吏部尚书张帮奇为官50多年,死时家产不够富人“一宴会之费”,靠门生故吏凑钱才得以下葬;广西道御史刘准“不能养其母妻子女”,病死后欠下30多石米债;翰林院编修罗伦以廷试第一名中进士,一个超级“学霸”,平时得靠卖字来补贴生活。
明太祖朱元璋在位时设置了一个新机构,名叫通政司,负责奏章以及臣民密封申诉等事项,有些职能类似于信访局。长官称通政使,正三品,与六部侍郎同级,相当于副部级。首任通政使名叫曾秉正,曾任刑部主事、陕西参政等职,“在位数言事”。朱元璋选他任通政使,看中的是其为人正直。一向对臣下很严厉的朱元璋对曾秉正却很敬重,“颇优容之”。
但曾秉正后来仍因“忤旨”而被朱元璋撤职,按规定,曾秉正只能离开京城回原籍居住。曾秉正的原籍在南昌,这难坏了他,原来曾秉正跟海瑞一样,每个月能实际拿到手的收入并不多,也是“月光族”。家无余财,要回南昌,连路费都没有。情急之下,曾秉正竟卖了亲生女儿凑路费,《明史》记载:“(曾秉正)贫不能归,鬻其四岁女。”
事情被朱元璋得知,放在一般皇帝,肯定会为之落泪,伤感、自责、内疚大概属人之常情吧,但朱元璋不这么看。朱元璋认为一个人连女儿都能卖,不是连基本的人伦都不要了吗?朱元璋“大怒,置腐刑”,把已经被免职的曾秉正抓了起来,以酷刑惩戒。
视觉 I 鸢尾
编辑 I 邓苗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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