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家三派——韩非集法家思想之大成
韩非囚秦,『说难』『孤愤』——『史記』
战国时期,变法成为强国、称霸诸侯的不二法门,各国君王无不奉行变法强国之道,其中最甚之数魏楚齐三国最强。秦国作为变法的后起之秀,势如破竹,一跃而起,成为战国时期最为强大的国家。当是时,法家学派为诸王所津津乐道,然而法家思想在发展过程中却主要形成了各具特色的法家三派。这三派分别是势治派、术治派、法治派。
三派均以法治为基础,但侧重点不同。
势治派强调加强统治者(领导层)的权力而推行变法,术治派强调统治者必须以帝王之术来控制手下以达到巩固自己权威的目的,而法治派强调绝对的法治,即凡事依法而行。
术派和法派代表人物申不害和商鞅分别在韩国与秦国变法,韩国申不害变法使韩国迅速强大而名噪一时而商鞅之变法使秦国终以统一中国。
到了韩非这里,法家思想进一步完善,主张“礼法并用”,在继承管仲思想的同时,发展了“法家三派”的法治思想,对于今天的法制社会有极大的影响。
术派强调以帝王之术控制群臣来达到统治者自己的目的,举一个简单的例子,我记得你曾经和我讲过如何“点拨“你的下属,明知下属并没有完成任务,却不点破,而是在谈话中有意无意地“提醒”员工,让员工知道你是知道他在干什么的,下次注意一点。这便是典型的术治。术治的最大缺陷是术治虽能有效巩固领导,但是会让整个组织,整个团队勾心斗角,互相猜忌,譬如虽然你让你员工觉得你知道他所有的事而不敢再不完成工作,但是之后你的员工便会以揣摩上级(或你揣摩下级)心思为主,而忘了本来的工作,术治过甚则会变为人治(员工对领导负责而不是对岗位或规章制度负责)。
在历史上韩国实际上便是被术治搞垮的,申不害变法之初杀鸡儆猴(典型的帝王之术),杀了几个位高权重的不法大臣而短时间内取得了对群臣的控制,然则历代韩王对帝王之术的过多应用则导致韩国朝廷乌烟瘴气,群臣以整垮互相为乐(韩王挑拨群臣关系以维护自己权力),而最终灭亡。明朝也是公认得亡于党争。
现在我们来看看法治法派。法派以成文律法为最高行动和判断准则,一切皆依法而行,法式独一无二。譬如同样的例子,当你知道员工没有完成任务,你直接告诉他没完成任务触犯了什么规章制度以及做出规定的惩罚并公示,这样就是法派的做法。
法派的缺点为推行起来极其困难(古代文明只有秦国做到了高度法派法治),第二个缺点是忽视了法治不可能单独存在,即使是以法为基础也是由人来执行,简而言之法派忽视了人的主观能动性和客观环境的可变性。秦国因商鞅和秦孝公成功推行深彻法派法治而统一中国,又因法律没有及时变更以适应统一后的中国以及因长子扶苏大将军蒙恬唯法是从不知变通而灭亡。
为什么法派比术派效果好?
与法派相比,术派对成文法律的依赖性较低(比人治高),并没有要求绝对的一成不变遵守法律,而法派则因为要求人人思想统一,遵守唯一法律而不是遵从人的命令,各级的人员流动对于工作开展不会带来巨大影响,国家或组织的凝聚力大大加强,如秦帝国实行绝对中央集权的法治,所有权力通过法律集中在皇帝手中,各部门之间不会互相掣肘(不会出现因对不同人负责而出现掣肘),而优秀的领导(如秦始皇)能轻易发挥组织的全部能量来达到自己的目标。
什么样的帝王之术会比较合适?韩非曾提出帝王应该保持与群臣的距离以增加自己的权威,如果与群臣过于接近则群臣会将帝王当成自己的一员而使领导失去自己的“光环”而失去权威。这便是合适的帝王之术,加强权威的同时并没有造成对法治的破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