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见血液制剂及其临床应用
人体血液离体后经过抗凝处理称为“全血”,全血离心后主要分为三层,自上而下依次为血浆层、白膜层和红细胞层。血浆层主要包含血浆、水、蛋白质、盐类和各种离子等;白膜层主要包括血小板、淋巴细胞、单核细胞和粒细胞。由于血液中的不同成分比重不同,全血离心后分层,可以将各层中不同的血液成分分离、制备成成分血,这样就可以合理利用血液资源,满足患者对不同成分血的需求,提高治疗效果。
WHOLE BLOOD
01
全血
01
储存温度
2℃~6℃。
02
保存期
含ACD-B(含枸橼酸、枸橼酸钠、葡萄糖等)、CPD(含枸橼酸钠、枸橼酸、葡萄糖与磷酸二氢钠等)血液保存液的全血保存期为21 d;含CPDA-1(含枸橼酸钠、枸橼酸、葡萄糖、腺嘌呤与磷酸二氢钠等)血液保存液的全血保存期35 d。
03
特点
全血制剂的成分与体内循环血液成分基本一致,采集后随着保存期的延长,全血中血小板及不稳定凝血因子逐渐失去生物学活性。目前临床应用较少。
04
功能
提高血液携氧能力,增加血容量。
05
适应证
适用于大量失血及血液置换的患者。不适用于符合成分血输注指征的患者;也不宜用于治疗凝血障碍、单纯性扩充血容量、促进伤口愈合或是改善人体状态。
06
输注原则
按照ABO及RH同型且交叉配血相合的原则进行输注。
07
输注剂量
输注剂量取决于失血量、失血速度、组织缺氧情况等。
RED BLOOD CELL
02
红细胞
01
功能
提高血液携氧能力,缓解缺氧引起的临床症状。
02
适应证
适用于改善慢性贫血或急性失血导致的缺氧症状,也可用于血液置换,如严重的新生儿溶血病、寄生虫感染(疟疾、巴贝西虫病等)、镰状细胞贫血等不适用于药物治疗有效的贫血;也不应作为扩充血容量、促进伤口愈合或是改善人体状态的治疗手段。
03
常见红细胞的种类
特点及适应证
3.1浓缩红细胞
储存温度
2℃~6℃。
保存期
含ACD-B、CPD血液保存液的浓缩红细胞保存期为21 d;含CPDA-1(含腺嘌呤)血液保存液的浓缩红细胞保存期35 d。
特点
最小限度扩充血容量,减轻受血者循环负荷,并减少血液添加剂对患者的影响。
适应证
适用于存在循环超负荷高危因素的患者,如充血性心力衰竭患者及婴幼儿患者等。目前本制品在临床上已较少使用,用悬浮红细胞代替。
3.2悬浮红细胞
储存温度
2℃~6℃。
保存期
红细胞保存液为ACD-B、CPD的悬浮红细胞保存期为21 d。红细胞保存液为CPDA-l或MAP的悬浮红细胞保存期为35 d。
特点
Hct适中(0.50~0.65),输注过程较为流畅。
适应证
适用于以上患者之外的慢性贫血或急性失血患者。
3.3去白细胞悬浮红细胞
储存温度
2℃~6℃。
保存期
红细胞保存液为ACD-B、CPD的去白细胞悬浮红细胞保存期为21 d。红细胞保存液为CPDA-l或MAP的去白细胞悬浮红细胞保存期为35 d。
特点
使用白细胞过滤器清除悬浮红细胞中几乎所有的白细胞,可以预防非溶血性发热性输血反应和人类白细胞抗原(HLA)同种免疫。
适应证
多次妊娠或反复输血产生非溶血性发热性输血反应的患者、准备做造血干细胞移植或其他器官移植的患者、需要长期反复输血的患者。
3.4洗涤红细胞
储存温度
2℃~6℃。
保存期
添加液为0. 9%氯化钠溶液的洗涤红细胞保存期为24 h。在密闭系统中洗涤且最后以红细胞保存液混悬,洗涤红细胞保存期与洗涤前的红细胞悬液相同。
特点
去除了全血中98%以上的血浆,可降低过敏、非溶血性发热反应等输血不良反应。
适应证
适用于以下患者改善慢性贫血或急性失血引起的缺氧症状:对血浆成分过敏的患者;IgA缺乏的患者;非同型造血干细胞移植的患者;高钾血症及肝肾功能障碍的患者;新生儿输血、宫内输血及换血等。
04
输注指征
4.1血流动力学稳定的患者
制定输血策略应同时参考临床症状、Hb水平、心肺功能、组织氧供与氧耗等因素,不应将Hb作为输注红细胞成分的唯一指征。
Hb>100g/L时
不推荐输注,特殊情况(例如心肺功能重度障碍等患者)由临床医生根据患者病情决定是否输注。
Hb在80g/L~100g/L之间
一般不需要输注,特殊情况可考虑输注。如术后或患有心血管疾病的患者出现临床症状时(胸痛,体位性低血压或液体复苏无效的心动过速,贫血所致的充血性心力衰竭等);重型地中海贫血;镰状细胞贫血患者术前;急性冠状动脉综合征等。
Hb在70g/L~80g/L之间
综合评估各项因素后可考虑输注,如术后,心血管疾病等。
Hb<70g/L时
考虑输注,如重症监护等。
Hb<60g/L时
推荐输注,如有症状的慢性贫血患者Hb<60g/L可考虑通过输血减轻症状,降低贫血相关风险;无症状的慢性贫血患者宜采取其他治疗方法,如药物治疗等。
4.2活动性出血患者
活动性出血患者由临床医生根据出血情况及止血效果决定是否输注红细胞。
05
输注原则
浓缩红细胞、悬浮红细胞按照ABO同型且交叉配血相容性原则进行输注。洗涤红细胞按照交叉配血主侧相容性原则输注,优先选择ABO同型输注。
06
输注剂量
患者未出现活动性出血时,红细胞使用剂量根据病情和预期Hb水平而定。输注1U红细胞可使体重60kg的成年人Hb水平提高约5g/L (或使Hct提高约0.015)。婴幼儿每次可输注10mL/kg~15mL/kg,Hb水平提高20g/L~30g/L。
07
疗效评估
红细胞成分输注后宜及时观察患者贫血改善情况,检测血红蛋白值等,实时调整输注剂量。
PLATELET
03
血小板
01
储存条件
储存温度20℃~24℃,并持续轻缓振摇
02
保存期
储存于普通血袋时保存期24 h。储存于血小板专用血袋时保存期5d。当密闭系统变为开放系统,保存期6h,且不超过原保存期。当数个浓缩血小板汇集到同一个血袋,须保持可追溯性,汇集后保存期6h,且不超过原保存期。当无专用血小板保存设备进行持续轻缓振摇时,保存期24 h,且不超过原保存期。
03
功能
预防或治疗因血小板数量减少或功能异常而引起的出血或出血倾向。
04
适应证
适用于血小板数量减少或功能异常引起的凝血功能障碍;不适用于与血小板数量减少或功能异常无关的出血,也不适用于自身免疫性血小板减少症,TTP,或肝素诱导的血小板减少症,除非出血危及生命。
05
血小板制剂常见种类及特点
5.1浓缩血小板
特点
从全血中分离制备的血小板,浓度及纯度高,来源于200mL全血中分离制备的血小板含量≥2.0×1010个,一般需多袋联合使用。
5.2单采血小板
特点
采用血细胞分离机从单个献血者循环血液中采集,纯度高,血小板含量≥2.5×1011个/治疗剂量,与混合浓缩血小板相比,可降低同种免疫反应的发生率。
06
输注指征
6.1常规输注指征
血小板计数≤100×109/L时
如神经外科或眼科手术;心胸外科手术患者凝血指标异常,并伴随大量微血管出血。
血小板计数≤80×109/L时
如椎管内麻醉。
血小板计数≤50×109/L时
如急性失血或有创操作(择期诊断性腰椎穿刺和非神经轴索手术等)。
血小板计数≤20×109/L时
如中心静脉导管置入;病情不稳定(如伴有发热或感染等)的非出血患者。
血小板计数≤10×109/L时
如病情稳定的非出血患者,预防自发性出血。
6.2体外循环心脏手术
血小板计数和功能正常的体外循环心脏手术患者,不推荐常规预防性输注血小板。若患者存在血小板减少症和/或血小板功能异常,围手术期出血时建议输注血小板。
6.3使用抗血小板药物
使用抗血小板药物的患者血小板功能正常时不推荐常规预防性输注血小板;有创操作前可考虑预防性输注,出血危及生命时应输注。
6.4血小板功能障碍
先天性或获得性血小板功能障碍的患者关键部位出血或重大手术前,无论血小板计数水平如何均应进行血小板输注。血小板功能障碍与血小板本身无关时(例如尿毒症、血管性血友病、高球蛋白血症等)一般不输注血小板。
07
输注原则
7.1 按照ABO同型原则输注,出血危及生命且无同型血小板时,可考虑输注次侧相容性血小板。
7.2 血小板输注无效时,可开展血小板配型选择相容性血小板。
7.3 血小板应一次足量输注。
08
输注剂量
8.1 患者无活动性出血时,输注剂量取决于患者输注前血小板数及预期达到的血小板数。通常成人每次输注一个治疗剂量。
8.2 患者处于活动性出血时,血小板的输注剂量取决于患者的出血情况及止血效果。
8.3 通常每输注1个治疗量单采血小板或10单位浓缩血小板可升高血小板计数20×109/L~30×109/L。儿童(18kg)大约可升高17×109/L;婴幼儿输注血小板5mL/kg~10mL/kg,血小板可升高40×109/L~80×109/L。
09
疗效评估
血小板输注后宜及时观察患者出血改善情况,通过血小板计数增加校正指数(CCI)和/或血小板回收率(PPR)和/或血栓弹力图(TEG)检测等,实时调整输注剂量。
PLASMA
04
血浆
01
功能
补充凝血因子,预防或治疗凝血因子缺乏引起出血或出血倾向。
02
适应证
无相应凝血因子浓缩制剂应用时,可用于多种原因导致的凝血因子缺乏,也可用于大量输血、大面积烧伤、创伤、血浆置换等。不适用于单纯扩充血容量和升高蛋白浓度,也不适用可通过其他方式(如维生素K、冷沉淀凝血因子、凝血因子浓缩制剂等)治疗的凝血障碍。
03
血浆制剂常见种类的
特点及适应证
3.1新鲜冰冻血浆
储存温度
低于-18℃。
保存期
自血液采集之日起1年。解冻后2℃~6℃保存、应24 h内输注。
特点
含有全部的凝血因子。
适应证
适用于补充凝血因子缺乏引起的出血或出血倾向。
3.2单采新鲜冰冻血浆
储存温度
低于-18℃。
保存期
同新鲜冰冻血浆。解冻后2℃~6℃保存、应24 h内输注。
特点
同新鲜冰冻血浆。
适应证
同新鲜冰冻血浆。
3.3冰冻血浆
储存温度
低于-18℃。
保存期
自血液采集之日起4年。解冻后2℃~6℃保存、应24 h内输注。
特点
与新鲜冰冻血浆相比,缺少不稳定凝血因子(V和VIII)。
适应证
适用于补充稳定的凝血因子。
3.4病毒灭活新鲜冰冻血浆(使用亚甲蓝-光化学法灭活病毒)
储存温度
低于-18℃。
保存期
同新鲜冰冻血浆。解冻后2℃~6℃保存、应24 h内输注。
特点
降低经输血传播疾病的风险,但会损失部分凝血因子,尤其是不稳定凝血因子(V和VIII)。
适应证
同新鲜冰冻血浆,宜增加使用剂量。
3.5病毒灭活冰冻血浆(使用亚甲蓝-光化学法灭活病毒)
储存温度
低于-18℃。
保存期
同冰冻血浆。解冻后2℃~6℃保存、应24 h内输注。
特点
降低经输血传播疾病的风险,但会损失部分凝血因子。
适应证
同冰冻血浆,宜增加使用剂量。
04
输注指征
4.1 血浆输注宜参考凝血功能检测结果及临床出血情况。PT大于正常范围均值的1.5倍和/或APTT大于正常范围上限的1.5倍,或INR大于1.7时可考虑输注血浆。凝血试验结果不易获取时,由临床医生根据患者出血情况决定是否输注血浆。
4.2 华法林治疗患者发生颅内出血时建议给予血浆输注。
05
输注原则
按交叉配血次侧相容性原则输注,献血者不规则抗体筛查阴性的血浆可直接进行ABO相容性输注。优先选择ABO同型血浆。
06
输注剂量
由临床状况和患者体重决定,通常成人为10mL/kg~20mL/kg,婴幼儿10mL/kg~15mL/kg。用于治疗多种凝血因子缺乏疾病时,参考实验室凝血功能检测结果。
07
疗效评估
输注血浆后宜及时观察患者出血改善情况,通过 PT 和/或 APTT和/或INR 和/或血栓弹力图(TEG)检测等,实时调整输注剂量。
CRYOPRECI-PITATED
05
冷沉淀凝血因子
01
功能
补充VIII因子、XIII因子、vWF、纤维蛋白原和纤维结合蛋白。
02
适应证
主要适用于纤维蛋白原缺乏引起的出血,也可用于无特异性浓缩制剂使用时的Ⅷ因子缺乏症、ⅩⅢ因子缺乏症、血管性血友病、纤维蛋白异常及纤维蛋白原缺乏症;也可用于大量输血、DIC以及其他治疗方法无效的尿毒症出血。有特异性浓缩制剂可供使用时冷沉淀凝血因子不宜作为首选治疗方案。
03
储存温度
低于-18℃。
04
保存期
自血液采集之日起1年。解冻后宜尽早输注。解冻后2℃~6℃保存,应24 h内输注。解冻并在开放系统混合后应4h内输注。
05
输注指征
大量输血或DIC伴纤维蛋白原水平<1.0g/L时,可输注冷沉淀凝血因子。创伤、产科和心脏手术患者纤维蛋白原维持在1.5g/L~2.0g/L。
06
输注原则
按照交叉配血次侧相容性原则输注,献血者不规则抗体筛查阴性的冷沉淀凝血因子可直接进行ABO相容性输注。
07
输注剂量
输注剂量和频率取决于纤维蛋白原消耗速度、恢复时间和半衰期。纤维蛋白原在无其他消耗(如出血、DIC等)的情况下半衰期大约是4d。通常成人每5kg~10kg输注2U,婴幼儿输注2U/kg~4U/kg。(1U:由200mL全血分离的血浆制备,且符合GB 18469质量要求。)
08
疗效评估
输注冷沉淀凝血因子宜及时观察患者出血改善情况,通过PT 和/或APTT 和/或INR 和/或血栓弹力图(TEG)检测等,实时调整输注剂量。
图文:张凡雄
排版:倪 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