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特征是照明设计迫在眉睫的根源

全国各地景观照明建设热情不断升温,伴随这种市场机遇而来的,除了照明细分领域的拓展,太大和太快的步伐也使得我们的城市处于“灯火辉煌,千城争艳”的局面。

旅游资源的夜间表情过于浮躁和千篇一律,呈现出了诸多问题,如盲目发展、相互雷同、光污染、伪节能等。

其一,前期缺乏统一规划或规划滞后,已有城市照明规划的城市不足全部城市(县级市以上)的5%。

这种统一规划的缺失和盲目也集中体现在旅游景区。一方面相关规划的编制与我国急速发展的景观照明建设热情步调很不协调。

规划的缺乏使得市政投入没有针对实际需求进行景区照明的建设和发展,没有深入分析城市和景区的文化肌理,出现无限的摊大饼的态势,灯光和文化的结合缺失。这必然会使得投入—产出效率低下,失去驱动力和发展方向。

其二,实施中技术方法和创意缺乏,高品味项目少。从很多已经建成的项目看,常常任意而为,建设无序,风格不一,主次不明,特色不清,很难和景区定位及发展相协调,无法形成明显的品牌效应,总体夜景质量不高。

盲目亮化、建设无序等不仅使得夜景分散凌乱,还导致能源浪费、照明眩光、光污染、生活环境破坏等一系列问题。

其三,后期运营管理与设计脱节,没有充分发挥光文化价值。灯光建设的目标就是要吸引人,留住人,引导消费和再次光临。在后期的运维中,景区可通过正常的灯光艺术创意、灯光秀、投影秀、演艺、节日活动,提高景区的品质,增加景区的商业价值。

在现实中,景区照明设计完成后投入运营,因为景区自身运营人员的非正常性、运行的无计划性和系统性也使得灯光设计的初衷大打折扣。

照明设计要做到真的去挖掘地域、城市和景区的文化特色,将光在文旅产业中的作用充分发挥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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