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评|对叶飞“爆料门”必须“零容忍”
□皮海洲
近日,微博大V叶飞“爆料门”事件受到市场关注。根据叶飞的爆料,上市公司中源家居(603709.SH)有以“市值管理”之名来操纵市场的嫌疑。由于相互之间的利益并没有达成平衡,导致“黑吃黑”,利益受损的叶飞因此在微博上公开爆料。叶飞表示,还将爆料18家公司,且数量只多不少。
叶飞的“爆料门”事件受到证监会的重视。证监会表示,证监会派出机构已约谈公司及相关各方,并启动核查程序,且依法对相关账户涉嫌操纵中源家居等股票行为立案调查。证监会还强调,操纵市场严重侵害投资者合法权益,扰乱市场秩序,必须坚决铲除这类市场“毒瘤”。
操纵市场是A股市场比较常见的一种违法犯罪行为。自2020年以来,证监会累计对65起涉嫌操纵市场的违法行为立案调查。以“市值管理”的名义来操纵市场,这在A股同样并不少见。而叶飞爆料的中源家居,如果违法行为坐实就属于这一范畴。让人震惊的是,叶飞称自己的手中至少还掌握着18家公司操纵市场的黑幕,一些券商、甚至公募基金也都卷入到操纵市场的污流中来了。如果属实,这对于投资者的信心将是一个沉重的打击。如果一个叶飞就掌握着18家上市公司操纵市场的黑幕,也足见上市公司操纵市场行为的普遍性。若果真如此,证券市场又哪来的“三公”投资环境?投资者在股市里投资又何来公平可言?特别是还有公募基金去为操纵市场的行为接盘,这又把“基民”的利益置于何处?
因此,对于叶飞“爆料门”事件,一旦查实必须“零容忍”,对于这些操纵市场的行为进行重拳出击。实际上,重拳出击,全面出击,这才是“零容忍”的精髓所在。伤其十指不如断其一指,“零容忍”的关键在于监管的震慑力,因为只有重拳出击,对操纵市场等违法犯罪行为形成震慑力,这才能制止违法犯罪行为的继续发生,才能保护好投资者的利益,而“挠痒痒”显然不属于“零容忍”的范畴。
如何重拳打击操纵市场行为?实际上,随着新《证券法》及《刑法》(修正案)的正式实施,从法律层面已经加大了对操纵市场行为的打击力度。
比如根据《证券法》第一百九十二条规定,对于操纵证券市场的,责令依法处理其非法持有的证券,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以违法所得一倍以上十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或者违法所得不足一百万元的,处以一百万元以上一千万元以下的罚款。单位操纵证券市场的,还应当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警告,并处以五十万元以上五百万元以下的罚款。就从重打击操纵市场行为来说,就可以尽可能地向顶格处罚看齐。
又比如,追究操纵市场的刑事责任。根据《刑法》规定,有操纵市场行为的,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所以,重拳打击操纵市场行为,还必须为操纵市场者铐上《刑法》的镣铐。
此外,重拳打击操纵市场行为,还必须追究操纵市场者的民事责任,即赔偿投资者损失。这对于操纵市场者无疑是一沉重打击。毕竟新《证券法》引入了代表人诉讼制度,日前,证监会副主席阎庆民在“5·15全国投资者保护宣传日”活动中表示,要“推动投保机构代表人诉讼常态化开展”,这对于保护投资者利益是有积极意义的,如果对于操纵市场行为的索赔,也采取投保机构代表人诉讼的话,将会给操纵市场者带来巨大的震慑力。仅赔偿投资者,就足以让操纵市场者倾家荡产。这无疑是对操纵市场者最好的惩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