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朝进行时——写好看的历史0085
宋朝进行时——写好看的历史
(宋太祖赵匡胤卷)
文丨野狐狸 图丨源自网络
中央行政机构如此复杂,地方上也差不多。
宋朝地方行政体制实行路、州、县三级制度,县类似于现在的县级市,长官称为知县或县令,没啥特别之处。
州类似于现在的地级市,长官称为知州,与以往不同的是,赵匡胤还在州里设置了一个“通判”。
通判又是一个极其特别的官职,他的地位虽低于知州,却既不是知州的副手,也不是知州的下属,有权和知州共同管理行政事务,共同签署重要文书,甚至还负责监督包括知州在内的所有官吏。
因此,通判经常不把知州放在眼里,相互对抗扯皮的事情也没少发生。
州的再上一层是“路”,宋朝刚开始将全国分为十个“路”,后来逐渐增加到了二十多个。严格来说,路并不算一级行政区域,因为它甚至没有一个统领的长官,只有转运司、提点刑狱司、安抚司、提举常平司等四个平行的机构。

安抚司、提举常平司并不常设,不多扯了,单说其他两个。
转运司是一路中的核心机构,长官称为“转运使”(非常重要的官职)。主要负责掌控地方财政,保证将财赋足额运至朝廷,同时还有权参与地方事务管理,考核本路官吏任职情况,是地方官僚中的头号人物。
提点刑狱司主要负责审核本路刑事案件审理情况,长官叫做“提点某路刑狱公事”,简称“提刑”。我国著名的法医学鼻祖宋慈曾经担任过此类职务,任期内不但政绩卓著,还将自己的办案经验写成了《洗冤集录》,成为世界上第一本法医学著作,在影视作品中人们尊其为“宋提刑”。

宋朝的官僚机构大致如此,虽然看上去很累赘,却集中体现了政治学中的分权制衡思想,机构与机构分权、机构内人与人分权、相互合作又相互制约,确保最高权力牢牢集中在帝国最高统治者手中。
宋朝的官僚机构确实错综复杂,但也要看和什么比,如果比起宋朝的官衔制度,那都不是个事儿。
- 未完待续 -
野狐狸讲宋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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