护城两千年(上)
城隍神信仰在我国汉族地区十分普及,古代中国大大小小的城镇几乎都建有城隍庙,供奉守护城池的城隍神。福州的城隍庙既称为“福州城隍庙”,又叫“福建都城隍庙”,因其建造时间早,是现存最古老的城隍庙。福州城隍庙位于福州市鼓楼前省卫生厅附近的一条巷子里。巷口处一块“城隍庙官地碑”十分醒目,顺巷而进便可找到。现存城隍庙的面积不大,四周被民居所包围。一前一后殿宇两座,均为上下层结构。前殿供奉都城隍、都城隍夫人及其他神明;后殿供奉三清道祖、文昌帝君、临水夫人等神明。主祭城隍神之外,为福州地区信众最多的神明设坛供奉,这也是福州民间信仰诸神并存、包容并蓄特征在庙宇布局中的物化体现。

福州城隍庙
城隍庙的建造及都名的来历
福州建城历史悠久,其城隍庙建造时间亦很早。据南宋《三山志》载:“城隍庙,府治之东,古有之……晋太康迁城即建今所。”也就是说,福州城隍庙建于西晋太康年间(280-289),仅次于现存古籍所载最早的建于三国时期东吴赤乌二年(239)的芜湖城隍神祠,而且“省垣坛庙,此为最早”。西晋时期建于冶山的这座福州城隍庙此后一直未移,香火始终不断,延续至今。明清时期庙宇规模最大,城隍神信仰趋于极盛。清朝林枫撰的《榕城考古略》载:“近多营造庙中司神廨宇,山左右铲凿殆尽,山无完肤矣。”清朝福州城隍神信仰鼎盛时,整座冶山几乎被城隍庙及其相关庙宇所覆盖,因此当时人们又将冶山称为“城隍山”。
城隍神自唐宋之时就扮演着冥界地方官的角色。明朝建立后,在统治者推崇下,城隍神成为国家祭典的神灵,导致城隍神信仰普遍化和制度化,全国按都—府—州—县的四级序列,使城隍神正式成为与人世地方官相对应的冥界地方官。实际上,明代地方最高行政机构为布政使司,该级官员所祭拜者理应为同级城隍神,即布政使司城隍神,因布政使司俗称省,故又有省城隍神之称。但明代城隍神序列中“京都”以下就是“府”,那么省级官员拜谒的对应城隍神又是哪一级呢?正德《明会典》卷 86 为社稷神号所加注文写道:“各布政司寓治之所,虽系布政司官致祭,亦合称府社府稷。”即各省首郡之社稷坛虽称府社稷坛,却有省社稷坛的职能。风云雷雨山川坛如此,城隍神祭祀也是如此。历史上福州长期是八闽政治中心和省级行政机构所在地,所以明代福州府城隍庙事实上属“布政使司城隍庙”,即“省城隍庙”。
到了清代,省级机构以“省”统称之,与之对应的是省城隍神。据方志资料记载,省城隍庙始建于清初。至雍正、乾隆年间以后,省城隍庙逐渐增多。福州的省城隍神就出现在这个时候,与之并称为“福建都城隍”。

城隍庙官地碑
所谓都城隍庙者,清朝依照明代城隍祭祀制度,原先仅称建于都城的城隍庙。《清史稿》说:“都城隍庙有二,旧沈阳城隍庙……清初建都后,升为都城隍庙,有司以时致祭。其在燕京者,建庙宣武门内。顺治八年仲秋,遣太常卿致祭,岁以为常。”然而,在明清时代的城隍信仰中,省城隍却可称之为都城隍。从文献资料看,大约从明代开始,“都”字作为神及庙宇的修饰词,除了有“京都”这一层含义之外,还可作为“总”的意思,表示一定地域内城隍神的统领。这一地域可以是“天下”,也可以是“省”。这样,各省首郡城隍庙称本省都城隍庙也就很自然了。反之,具有“都城隍”称号的城隍庙所在城市是本省首郡的政治地位也是不容置疑的。
清《福州府志》云:“惟闽为东南大方藩国,福为八闽首郡。”自汉高祖五年(前 202)越王勾践后裔无诸受封为闽越王,在福州筑城建都始,历史上福州一直是福建政治中心。明清福州府城隍庙等同省城隍庙,其所供奉之城隍神乃“福建都城隍”,这与福州作为福建省郡的地位相吻合,真正体现了城隍神信仰中冥界与人界等级对应的特点。经历近 2000 年岁月洗礼久存下来的福州城隍庙,守护并见证了福州城市的发展进程。
刊于《闽都文化》2021年第三期
微信编辑:林瑶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