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华朱氏名人与家训
金华朱氏名人与家训
朱震亨
朱震亨(1281~1358年),字彦修,婺州义乌(今浙江义乌市)人。金元四大家中,朱震亨所出最晚。他先习儒学,后改医道,在研习《素问》、《难经》等经典著作的基础上,访求名医,受业于刘完素的再传第子罗知悌,成为融诸家之长为一体的一代名医。朱震亨以为三家所论,于泻火、攻邪、补中益气诸法之外,尚嫌未备滋阴大法。力倡“阳常有余,阴常不足”之说,申明人体阴气、元精之重要,故被后世称为“滋阴派”的创始人。临证治疗,效如桴鼓,多有服药即愈不必复诊之例,故时人誉之为“朱一贴”。弟子众多,方书广传,是元代最著名的医学家。
朱秋魁
朱秋魁(1708~1788),字廷禧,号讷斋,浙江金华人。
清乾隆四年(1739)己未科武进士第一人。朱秋魁是当地名门望族朱圆的十世孙。朱秋魁的父亲朱兆瑛作为县吏。朱秋魁登乾隆四年武进士第,殿试赐第一甲第一名,授头等侍卫之职。乾隆十年(1745),朱秋魁外任,授官广东增城营参将。后擢升为湖北黄州协副将。后被弹劾,失去原官职等级。乾隆二十三年(1758),朱秋魁被重新起用,出任建昌镇冕山营都司。不久,奉旨以守备官职名义进发四川,然后,补任冕山营都司职,擢升为广州副将。不久,朱秋魁出任署理韶南右翼总兵官职。乾隆四十四年(1779),以失察沙茭盗,朱秋魁被弹劾,发配新疆,戍边伊犁。乾隆四十五年(1780)冬十月,任广州协副将。同年,沙湾等处巨盗大肆劫掠,而驻防此地的官兵接受强盗的贿赂、纳赃,故意放纵这些大盗胡作非为。案发以后,经部议认为:朱秋魁已经在职,而且任官最为长久,毫无察觉,实在是昏庸透顶,愚顽失职。乾隆帝传谕将朱秋魁“革职翤问”。乾隆五十三年(1788),皇帝示恩,允许朱秋魁回京,同年病逝。
朱之锡
朱之锡(1623—1666),字孟九,号梅麓,义乌义亭镇陇头朱山头下村人,清初治河名臣。官至兵部尚书兼都察院右副都御史、总督河道。朱之锡治理黄河、淮河及运河长达10年,殚精竭虑,卒于任上,年仅44岁。三河黎民颂其惠政,奉为“河神”,沿河立庙,称之为“朱大王”。
朱一新
朱一新(1846—1894),字蓉生,号鼎甫,义乌赤岸镇朱店人。清同治九年(1870年),朱一新参加乡试,考中举人,光绪二年(1876)登进士,历官内阁中书舍人、翰林院编修、陕西道监察御史。光绪十三年(1887),因张之洞之邀,到广东肇庆端溪书院任主讲。1890年移任广州广雅书院(广州中山大学前身)山长(校长)。
朱胜
朱胜,金华人。胜廉静精敏,下不能欺。尝曰:“吏贪,吾不多受牒。隶贪,吾不行杖。狱卒贪,吾不系囚。”由是公庭清肃,民安而化之。居七年,超迁江南左布政使。
《明史》提及朱胜内容:同卷 况钟传:钟之后李从智、朱胜相继知苏州,咸奉敕从事,然敕书委寄不如钟矣。
朱熹《朱子家训》
君之所贵者,仁也。臣之所贵者,忠也。父之所贵者,慈也。子之所贵者,孝也。兄之所贵者,友也。弟之所贵者,恭也。夫之所贵者,和也。妇之所贵者,柔也。事师长贵乎礼也,交朋友贵乎信也[1] 。
见老者,敬之;见幼者,爱之。有德者,年虽下于我,我必尊之;不肖者,年虽高于我,我必远之。慎勿谈人之短,切莫矜己之长。仇者以义解之,怨者以直报之,随所遇而安之。人有小过,含容而忍之;人有大过,以理而谕之。勿以善小而不为,勿以恶小而为之。人有恶,则掩之;人有善,则扬之。
处世无私仇,治家无私法。勿损人而利己,勿妒贤而嫉能。勿称忿而报横逆,勿非礼而害物命。见不义之财勿取,遇合理之事则从。诗书不可不读,礼义不可不知。子孙不可不教,童仆不可不恤。斯文不可不敬,患难不可不扶。守我之分者,礼也;听我之命者,天也。人能如是,天必相之。此乃日用常行之道,若衣服之于身体,饮食之于口腹,不可一日无也,可不慎哉! 录自《紫阳朱氏宗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