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知识:效力待定的民事法律行为
不管是有效的民事法律行为也好,无效的民事法律行为也好,这两类民事法律行为的效力其实是确定的,但是有的时候,行为虽然成立了,但是效力有效还是无效,没有一开始就确定下来,我们叫做效力待定。
(一)限制行为能力人所实施的超越其年龄、智力、精神健康状况的民事法律行为效力待定
限制行为能力人所实施的超越其年龄、智力、精神健康状况的民事法律行为效力待定,经过法定代理人同意或者追认后有效,拒绝追认的无效。
(二)无权代理行为效力待定。
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仍然实施代理行为,未经被代理人追认的,对被代理人不发生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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