婆婆要求儿媳给小叔买房,谁知儿媳拿出了离婚证:阿姨,你说晚了

我有酒和茶。

你有故事,就来找我。

01

人这一生可以有追求,但有些事不能强求,该随缘的时候要随缘,否则你执意要得到某样东西,却一直得不到,只会让自己痛苦。

感情的事最是如此,除非你有条件换人换环境,除非你能承受各种结果,否则在相对固定的条件和环境下,还是慎重一点比较好,否则结了婚又离婚,折腾这一番,会让自己损失很多东西。

虽然说人生总会在失去以后才追悔莫及,但这种事不是必然的,有些损失是可以避免的。就算暂时走过错路,之后只要不让自己重蹈覆辙,不再犯错,也能越过越好。

就像朋友小梅所说:“我也想婚姻幸福,我也不想离婚,可是没办法,嫁错了人,注定不会有好结局。我曾经因为婚姻失败而一蹶不振,不过很快我就意识到我不能这样,因为以后的路还很长,如果我现在堕落了,等到年纪大了再想翻身,可就没那么容易了!”

02

小梅跟前夫阿罗离婚,不是她的问题,而是阿罗的问题,因为他太“大方”。

大方本身不是什么坏事,但是如果超出了合理的度,盲目大方,完全不顾自己的家庭和婚姻,盲目对外人大方,甚至用的是牺牲婚姻的方式,这肯定不可取。

小梅婚前之所以不知道他有这种问题,是因为他们是相亲结婚,婚前相处的时间很短。那时候她只知道他对自己很大方,对朋友很大方,觉得跟这样的人结婚,自己不会吃亏。

尤其是在他说服父母大方给了彩礼,买了房子,更是让小梅很满意,觉得嫁给他准没错。

直到跟他结婚以后才知道,他大方的对象仅限于外人:“我跟他结婚之前,在他看来是外人,所以他才会对我大方,才不会顾及他家人的感受。这种问题等到我们结婚后就轮到我了,我成了他的家人之后,他就不顾我的感受了,开始对外人大方了。”

他不仅拿自己的钱乱买东西,讨好别人,盲目请客,而且还以做生意的名义把小梅手里的钱用掉了。

等到小梅知道他并没有做生意之后,想把钱要回来,才知道早就要不回来了,更过分的是,他竟然把房子都抵押出去了。

他不顾小梅的感受,不顾他们的婚姻和生活,对于小梅来说是败家的表现:“如果损失的只是一点钱,他能及时悔改,我不会跟他离婚。可悲的是,所有的钱都损失了,房子也等同于没有了,我如果不离婚的话,他下一步把我卖了都有可能!”

她本以为婆家人会及时知道他们离婚的事实,直到婆婆找到她,想用她和阿罗的钱给小叔子买房子时,小梅才意识到婆婆并不知情。

虽然她知道跟婆婆说了实情会让婆婆受伤,但事已至此,她也不想瞒着了,拿出了离婚证告诉婆婆:“阿姨,你说晚了,我跟你儿子已经离婚了!离婚的原因很简单,你儿子把家底掏空了,不光他手里没钱了,我的钱也都被他败光了,我看不到希望了,没有活路了,只能离婚!具体的事,你去找你儿子商量吧!”

她本以为说出来会让自己好受一点,但跟婆婆说了之后,她反而更难受了:“虽然离婚已成事实,虽然损失的钱也无法追回,但我就是不甘心!我没招谁没惹谁,没做错过什么,凭什么让我遭受这样的事?”

如她前面所说,她在这样的状态中挣扎了很久,直到发现这样的状态影响了自己的生活和身心健康了,才想到调整:“我必须让自己随缘,才能放下,否则如果一直跟自己较劲的话,只会让自己痛苦,而且没有人会心疼我!”

03

人这一生,确实应该学会“随缘”,不能去强求自己无法得到的东西,不该一直揪着不开心的回忆不放,接受现实,管好自己,走一步看一步才会洒脱。

随缘并不是放任自己,而是指的这三方面:随遇而安,顺其自然,事在人为。

事在人为,指的是:虽然人生有些事强求不来,但还有很多事是可以通过付出换取回报的,自己能争取到的东西,能赚到手的东西,要通过自己的努力去得到。

顺其自然,指的是:以“事在人为”为基础,确定自己该做的事做到位了,剩下的就走一步看一步,有惊喜出现就牢牢抓住,有意外出现就直面解决并止损。

随遇而安,指的是:不管在活着的过程中经历了开心还是不开心的事,既然已经成为事实,就接受现实,不要揪着过去不放,也不要对未来担惊受怕,稳住心态的基础上继续事在人为,继续顺其自然,才能活得轻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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