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懂了毛姆,你就读懂了人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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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少人因为一部《月亮与六便士》将毛姆奉为描写人性的刁钻大师,身边喜欢他的人屈指不可数,我是因为一部电影《面纱》而开始产生了解他的兴趣,直到了解到这个作家其人不觉兴味更浓几分。
在高山仰止的主流文学界,毛姆算不上与艾米莉勃朗特,狄更斯,亨利詹姆斯齐名的经典作家,但他精明果决,纸醉金迷的文风与生活做派为他的小说作品开辟出了一座异彩纷呈,不容小觑的暧昧迷离花园。
他是不羞赧于承认自己为着金钱而写作的,其实这也并非无法饶恕的丑事,为五斗米折腰的文人太多了,只是难得有几个人写得像他那么好。所以我常说他的气质里有几分张爱玲的味道,不是文字,而是生活态度,那种骄矜的自恋,那种临水照影的孤芳自赏,那种不与世俗同仇敌忾的孤勇和胆气。
张爱玲都说,她要比林语堂还气派,她要穿令人惊艳的衣裳,要早早得出名。
你看网上充斥着的毛姆的照片,无一不流露出一种我见青山多妩媚,谅青山见我都不如的冷傲,和张爱玲是一样一样的。
也许因为自小成长环境的坎坷跌宕,加上他本人身体的残疾,所以隐藏的自卑与缺乏安全感更要通过极端的孤傲与自尊去粉饰,久而久之面具即是自己原原本本面庞。这一点与身世坎坷,童年心酸的张爱玲,也是出奇地一致。
世上多的是巧合,而更巧合的是,他们都成为了知名作家,并且不厌其烦地在作品当中将人性揭露展示地纤细而赤裸,血肉皆淋漓。
真正读到毛姆的作品,起源于一本叫做《情迷佛罗伦萨》的小说。
《情迷佛罗伦萨》,一个混杂着浪漫情欲与隐隐危机感的名字,而佛罗伦萨又是欧洲首屈一指风光秀丽的小城,在这样的地方,发生什么仿佛都不会觉得天方夜谭。一举一动,一颦一笑仿佛都是如影随形的戏剧性。
毛姆的这一篇小说颇有几分阿加莎克里斯蒂和希区柯克侦探小说“美人加犯罪”的味道,但也只是取其几点神似而已。
然而一以贯之的是他喜欢玩味的异国情调。要么是印度,要么是中国,要么是南美洲的某个小岛,要么是欧洲小城。因为他自己就是一个酷爱旅行的人。
小说由四个爱情片段,以及一桩谋杀案架构而成,虽然四段故事参差交错,但情节逻辑分明,基本呈单线性发展,有助于一气呵成读完。毛姆喜欢操控的也许不是怎样巧妙的“写”故事,而是故事本身,是故事里的人,是不同人的人性,这是他喜欢眯着眼睛打量和玩味的兴趣点。
小说女主角是一个美艳而端庄,优雅而矜持的年轻寡妇。经历过一段让她爱恨交织的婚姻。她不顾一切地嫁给了她心目中神圣的爱情,结果越来越发现那个男人人性里的藏污纳垢。他酗酒,发疯,脾气暴躁,殴打妻子,在外面风流快活,种种是非让她心力交瘁。一方面,她忍不住内心的怨恨,未尝没有想过解脱,而另一方面,她又经不起他平静时候的脆弱挽留。她对他,始终是狠不下心的。
在这样的尴尬相持之下,她终于等到了柳暗花明又一村,虽然是以男人的车祸身亡作为代价。她没有特别的兴奋,更没有要死要活的悲伤,她只是孤身来到佛罗伦萨开始她的旅途时光。
在这段故事里,玛丽启发我们,或者说毛姆告诉我们,单纯地为着爱情而结婚,也不一定皆大欢喜,因为你永远不知道,恋爱时的天雷勾地火,温柔加热情背后是不是潜藏着不为人知的,或者被你主观屏蔽掉的人性丑恶。
第二段故事,是玛丽和她的“老好人”埃德加。《呼啸山庄》里也有一个温柔的,住在画眉田庄里的老好人埃德加。
这个男人瘦削挺拔,领导气质非凡,严谨认真,而且事业有成,积蓄颇丰,虽然他已经是五十几岁的老男人,但是有那么些优点做铺垫,这点小瑕疵仿佛也不值一提。毕竟,更多的男人,除了年轻,一无是处。
何况,他眼睁睁看着她长大,是最值得亲爱的人,是能够让她获得无限安稳感觉的人,这样的男人适合落叶归根,当一颗心厌倦了漂泊,这样的男人是不可能更牢靠的海岸。
她就要下定决心答应他的求婚了,虽然她知道他们之间并没有爱情,即使有,也是他单方面的,但是她能够获得安全感,何况他将要远赴印度任孟加拉总督,不是所有女人都有机会做总督夫人,是不是一项殊荣毋庸讳言,更何况,她有机会离开这座城市,这座让她产生梦魇的城市,他的存在就是她从容脱身的合理借口,予取予求,皆大欢喜。
她以为一切差不多水到渠成了,所以心怀期盼地等待他的归来。她还以为即使自己为着心安告诉他自己背负的一件无法摆脱的“凶杀案”,他也会矢志不渝的,毕竟,他追求和等待了她这么多年。
然而她忽视了一个问题,当爱情和名誉发生冲突的时候,一个保守传统,视声名如性命的英国绅士会做出怎样的决定,昭然若揭。
如果她不做又一个“天真善良”的苔丝,或许他们已经携手开始一段浪漫的旅途。然而她偏偏太自信,或者说她偏偏太诚实。她终究说出了真相。
他们对坐着,内心有各自的计较。他还是愿意娶她的,他不能流露出心虚和胆怯,尊严是比性命更重要的,这就是英国老派绅士。不过他耍了心机,他说他放弃了荣升孟加拉总督,甚至印度副王的机会。他也许承受不了那样高强度高标准的职位。他只想在一座城市安安稳稳定居下来,享受后半生短暂悠闲的富足时光,反正他还是有钱的。
她敏感地嗅闻到了变质的味道。她何尝不了解眼前的这个“自私”的男人呢?因为她自己也是自私的。她何尝不明白眼前的男人的“自尊”呢?他不愿意有朝一日真相大白的时候被人指手画脚,说他娶了一个灵魂有污点的女人。因为她自己也是自尊的。所以她从容坚决地拒绝了他的“求婚”。
她能够责怪眼前的这个男人吗?也许吧,但也不能那么苛刻,因为她何尝不也是“自私”的,她并非不是瞩目于他的加官晋爵会给她的人生带来的新鲜机遇。他们的“爱情”,天生畸形,因为根本就没有相得益彰的爱情。
一个人对另一个人的爱,不可能是无条件的,也不能是永远伟大而纯净的,因为归根结底,每个人都是怀着私心的。你在算计着他,他也在算计着你。
玛丽,或者说毛姆,通过这一段故事告诉我们,为着名利而委身的婚姻也并不能轻易得偿所愿,因为有朝一日,名利的光环没有了,就等于釜底抽薪,那一点不担保天长地久的基础,终有轰然倒塌的一天。
第三段故事,也是最致命的。那是她在饭店遇到的一个蹩脚落魄的小提琴家。她出于慷慨大方给了他一张一百里拉的钞票,使他念念不忘。
后来他们在夜色深沉,风光佳美的佛罗伦萨街上相遇。她出于一时心动,邀请他回家做客。她给他做晚餐,并且和他共舞,也许是夜色太美丽,她忽然情不自禁,他们度过了春宵苦短的一夜,她清醒地抽离,而他还兀自沉迷不醒。
因为他长这么大没见过这样一个美丽,而又富裕的女人,他长这么大没受到这样殷勤和甜蜜地接待,而此刻那个与他缠绵过一夜的女人却冷淡非常地企图撕破他的梦境。他无法接受这样上天入地的际遇的残忍转换。
他差一点就幻想自己能够摆脱不名一文,流浪街头的命运,可以凭借这个有财有貌的女人青云直上,结果竟是一场黄粱美梦。
他以死相逼,而她不为所动。他果真扣动了扳机,像维特,像《布达佩斯之恋》里的年轻钢琴师,他付出了年纪轻轻的生命。
而她不得不面对自己是一个“间接杀人犯”的事实,她将提心吊胆,一生有愧。她还必须处置他的尸体。她陷入了孤立无援的境地,像《道连格雷的画像》里的美少年。他们都不得不为自己一时的冲动而付出代价。
她不过是在某一个瞬间,受了情欲的撩拨,而丧失了理智,屈从了情欲威力的控制。而他不过是受到了富贵春梦的诱惑,而行差踏错,而走了一条极端的路。
毛姆通过这个故事,也许是想说,因为一时冲动而激起的情欲,自然是美丽的,但也难以预见它的危险性,而且这种危险性,可能是致命的。一个人如果沉醉于过分不切实际的美梦,终于是得不偿失。
第四段故事,也许是最长久的一段。那是与玛丽有难同当的,替她“毁尸灭迹”的男人劳利。当初,从饭店出来,他冲动之下,也是某种花花公子的惯性作用力的引导之下,他向她求婚,但是她果断地拒绝了,而且竭力表现出一副石头女神般的清冷高傲。
但是在关键时刻,她居然发觉,整座佛罗伦萨城,她能够求得一臂之力的,居然只有这一个男人。而他也确实够气魄够胆量,从头到尾,严丝合缝,一气呵成。
他是一个物质条件并非多么出众的男人,还有着被人闲言碎语猜测讽刺的风流名声。但是当他和她共度患难,当她拒绝了埃德加的求婚之后,他再来向她求婚,她只好答应了。
为什么?第一,这个男人是个有趣的人。他拒绝死水般平淡的生活,他喜欢刺激,并且敢于追求,他是一个散发着危险魅力,和生存活力的男人,他懂得与女人周旋交际,说话做事是一等一的风流,一等一的叫人心痒,总而言之,他是一个懂得女人心的男人。而且,他仿佛是一个拥有许多未知优点的人,只是等着她一点一点去发掘。他说他不是喜欢将自己的全部都展览在橱窗里的人。整部小说里,只有他们的对话让人感觉有恋爱的销魂感觉。那种浑身上下乐在其中,丝丝颤抖的不自在,幸福微醺的不自在。王小波说,人的一辈子这么长,要跟一个有趣的人在一起。照这样说,劳利就是一个有趣的人了。
和他在一起,她至少不会整日整日的无聊,虽然他或许不会多么忠诚,但她自知自己是美丽的,谁知道会不会成为他的浪子终结者?和他在一起,她不会觉得尴尬,乏味,和勉强,刻意伪装。他们彼此仿佛心知肚明的,就像《飘》里的巴特勒和斯嘉丽。
第二,也是最重要的一点,就是他们经历了同样的风波,这毕竟是一件不光彩的事情,也是一件会带来灾难的事情,只有他们两个人心知肚明,如果两个人分道扬镳,谁心里也不会百分百放心,但是他们两个人如果结合,那么就像一个坚不可摧的阵营,因为彼此拿捏着对方的把柄,这是最强的黏合剂。
虽然她对他没有爱情,但至少也没有厌恶。就像她说的,在山野抛尸的那一节,他们为了掩饰真相,给路过的人制造障眼法,在车上抱着亲吻的时候,她内心不是没有感觉的。所以这样的利益纠葛,又刚刚好有那么一些心动,何况此时此刻,在她身边的,统共也就这么一个可触可感,实实在在,能够托付的人,她仿佛再也没有更好的选择了。
所以,通过这个故事,毛姆也许是想表明,人世间,没有任何不存在利益关系的结合。没有某种利益的捆绑,两个人的关系不可能牢靠和长久。
人和人之间的交往,其实归根结底就是一种相互利用,只是方式和程度的不同。想通了这一节,就会省掉许多磕磕绊绊的麻烦。即便是爱情,也无法幸免,而往往越因为是爱情,其利益关系反而更加错综复杂而不可或缺。
纯洁而剔透的爱情,这世间想必是没有,如果有,那也没有见到过。就好比是凤凰,美则美矣,只好当作是传说。
毛姆对人性的揭露和探究,在这部小说里获得了淋漓地展现。虽然这部小说不是没有瑕疵的,在我看来,比如劳利第二次去抛尸现场扔手枪的情节,我便觉得是作家的“失策”,当然,他为了制造自杀真相是情有可原,但是,仔细想想,如果是自杀,何必跑到这么远的深山密林里,另外,即使是自杀,那手枪也只可能是在尸体身旁,扔到溪水里所为何故呢?
形容它是爱情小说仿佛有点没有底气,虽然最终劳利和玛丽几番波折以后终于“同病相爱”,那居然令人意料之外地心生温暖,因为他的一句,怎么办,你现在也只有我了。反而叫人忽视了那个遗弃在山野之中的可怜兮兮的灵魂。
形容它是悬疑小说又没有多少推理和侦探的情节,不过是有一丝气氛而已。索性称它是一部探究人性的奇情小说罢了。
后来我和别人分享我对毛姆的钟爱,并且大肆渲染了他对人情世故的冷冽洞察,看似刻薄悲观,其实不无一针见血之处,人与人之间的情谊,从来并非玲珑剔透,总有错综复杂的利益纠葛揉杂其间。
都说爱情有时候是纯洁无暇,不顾一切的,但爱也往往是最深不可测,尖酸残忍的。
你爱我,可是你不好看,你没有钱,你不够高,你没有名望,你佝偻驼背,那么你爱我爱到死好了,你自生自灭也不关我的事,什么人道主义,没听过这么无可救药的人道主义,我要追求自己的幸福,谁也拦不住我。
你不爱我,因为你需要更多的光芒来满足你,来点缀你,而我身上光秃秃的,什么都没有,但是你偏偏是我向往的那一类人,因为你有才有貌,因为你家教良好,气度不凡,和你在一起,我感觉自己是一个灵魂得救的人,鹤立鸡群的人,那种滋味比爱情更美妙,我为你心甘情愿枯萎憔悴也是好的,我愿意傻傻等,有一天你会变心的,总有那一天吧。
爱情有时候就是一种彼此权衡,推而广之,人世间的许多情感有时候都是如此,父母往往青睐那个更能够为他们扬眉吐气的子孙,每个人无论承认不承认都愿意结识一些像戴着皇冠一样闪闪发光的人,因为这种关系里的付出仿佛更容易,能够更快取得收获,而且更多。
我不是在丑化世界,我只是觉得一个喜欢将感情奉若神祗对待的人十分可悲。
他们说我这个人将这个世界看得未免过分丑陋,应该接受心理治疗,我心想,他们只是不愿意去听一些自己不愿意承认的真话。
如果我成熟了一点,如果我对这个世界把握得更深一点,那么就托赖毛姆那一双精明而贪婪的眼,那一双充满着欲望与举重若轻的愤世嫉俗的手,将我一步一步地推向了人性这个幽暗的沼泽与深渊。
他看似讽刺一切,揭穿一切,其实他又是一个最沉溺于这一切,享受着这一切的人,也就是说,他是一只花花蝴蝶,他知道那些花香会让人失去理性,但是他仍旧翩跹盘旋,不同之处在于,他知道他会死在这里,所以挥动翅膀的每一个瞬间,都表演地尤其好看。
他要穿最华贵考究的衣裳,抽最好的香烟,去最浪漫的地方,看最诗意的风光,所以他得有钱,于是他一丝不苟地写,于是他越来越有钱,于是他越来越爱这个世界,虽然世界在他的眼里漏洞百出,无药可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