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乡小记

我在家排行老二,女老二。小时胖乎乎,丑巴巴。我既没哥雄性,也没我妹雌味。我那时走中性偏执风。

我阿公在时,就把我们仨在家里的地位给定了下来:我哥是香火;我妹是美人;而我呢,就是刘二娃。我阿公不在了,这地位也就这么顺溜下来。小时候,扭转乾坤的可能性不太。

其实,家里地位这东西,全凭个人感觉。我小时候很犟性,感觉却出奇的灵敏。我认定他们偏心眼儿就是偏心眼儿。对此,我妈我爸坚决不认帐,他们一致给自己颁发了天底下最公正父母的奖牌。但事实长在那里,立了桩,也移不了。我随便说一两个事实就给戳破了——

我哥我妹进区幼儿园,玩翘翘板滑滑梯,五元钱一学期;我进村幼儿园,耍小蜜蜂蚂蚁子,五角钱一学期。这是事实。我哥我妹跟我妈睡堂屋大床,我跟我阿婆睡柴房边的黑屋。这也是事实。明摆的事实!还想赖掉,哼!

当然,那都是过去好久的事情了,事情肯定一直在发生着改变。再说了,感觉这种东西,风一吹,雨一下,太阳一晒,时间一浸润,再硬梆梆的感觉,也会坍塌柔软下来。

现在说哥哥是香火,肯定是老掉牙的俗套;说妹妹美人,也只能转而论资深老美人了!平凡的刘二娃呢,还是很坚挺着平凡。但崛起的日子,那是说到就到!

“二娃,你好久回来嘛,你爸都盼你好久了——”我妈电话那头央求我回去。

“正忙着,没放假!”

“正上班呢,离放假还早!”

“我没空回来——”

就我妈打电话的频率与说话的语气来分析,他们对刘二娃的渴求程度是与日俱增,崛起的可能性指日可待,未来趋向肯定一片良好,我心里有点小得意:在盼我回去呢!

我妈眼巴巴盼我,我爸眼巴巴盼我,盼我回去干啥呢?

想我?这是不可能的。

我爸、我妈在广大的农村天地里,用勤劳智慧的双手,创建了良好的生活根据地。要吃有吃,要喝有喝,要空气有空气,要自由有自由。他们一般情况下,是不会想我。

——修脚,是回去给我父亲修脚!

这项神圣而光荣的任务,家里诺大一堆人,没一个人敢放胆出来担重任,挑大梁!事实就是如此,想想,一堆人啊,真正令人痛心疾首!哥哥嫂嫂在跟前,没用。我妹呢,好像也没啥用。我妈就更没用了!眼神不好。

我父亲的脚,旁的人,收拾不了,也收拾不好。土方整了,没用;手术做了,没用。荣隆场、盘龙镇,荣昌县都去过了,不得行还是不得行。鸡眼还是鸡眼,它想长就长出来了,成为父亲的赘生物,牢牢盘踞在我父亲的双脚上,想让父亲痛一下就痛一下。父亲的世界,基本圈定在小院内外了。

他总是很迫切等我回去。他想把脚伸到目光所及的地方。我在家帮他修好了,能管上好几个月。几个月后,鸡眼又长出来,有时候家里电话催得急了,让我起疑心,那鸡眼是不是专门为我而生,就等我回去收拾?旁的人,真不行么?

年前年后天气一片晴好,父亲坐小院里泡脚。

“二娃,泡差不多了,快点来——”我妈平地一声吼,我,专业修脚工携工具盒,施施然上场。

刀片,肯定选最锋利的,是削皮,不是割肉。下手的角度,须让皮与肤感觉不到分离的疼痛。手法呢,最好充满艺术感,类似于篆刻的精心设计加上书法的优雅挥洒。我以匠人的心,雕刻着父亲的脚。如此,剥离的,不是死皮,是时光的沉淀物;不是厚茧,是岁月的纠葛;不是赘生物,是父亲生命的陈迹与冗杂。

当刀片一次次掘进父亲脚底敏感的肌肤,我看到扎进父亲脚底的刺根在四处飞迸,手术粗暴的痕迹宛然还在。本该脚底之眼的地方,赫然成为脚底之洼,有水渍隐隐浸出。原生态已经破坏殆尽,再修复,谈何容易!心里长长叹一口气,我不敢告诉父亲,他的脚实在很难修好。我对他说:“爸,有希望,看到光明了!明天再来!”

鸡眼膏是继续贴上,我给他统上袜子。看他小心翼翼地站起来,蹒跚着离开。

每天下午的四十分钟,是父亲的专属。我沉醉于跟父亲脚上的鸡眼搏斗。我无疑是家族里最有耐心的战士,我等待着父亲鸡眼的根部完全在我面前败露,我等待攻克鸡眼的堡垒,切割掉可厌的赘生物,我对一举挑下父亲的心病,削平他的疼痛势在必得。

当然,对于我因修脚而不断攀升的地位,某人肯定是看在眼里,痛在心上。我的敬虔与小心,在某人看来,似乎完全是过分的谨慎与不必要的小心。某天,我妹在旁边瞅了半天,她终于憋不住了。

在众人一致认定我开掘速度过分缓慢的情况下,在众人之怂恿下,我妹尝试着要上战场接替我主刀。我以培养助手的复杂心情让开了阵地。她拿着刀片一下向父亲的死皮扑去,那样子,不啻于拿着大刀向鬼子们的头上砍去之猛烈,我吓住了。父亲的脚,很快沁出血来,众人一阵手忙脚乱。

“酒精,酒精在哪里?”

我拿出母亲的酒精,喷,喷,喷,一阵狂喷。

“是花露水,姐,我闻着是花露水的味。”我妹尖叫。

我很无辜。“妈说,酒精放花露水瓶里的。”

“再找找——”

等再找到一瓶酒精,拿出来一看,过期了!

父亲痛得呲牙咧嘴,开始控诉:“我痛,痛得我后背上的衣服都湿透了.......给我贴上鸡眼膏,快贴上——”一阵兵荒马乱后,鸡眼膏贴上了。

妹妹张皇失措,没等父亲脚下地,赶紧找个借口上街去,她逃走了。

我收拾好工具躲楼上看书去。

父亲转到围墙根边去自哀自叹:“我的脚是好不了哟,要带到棺材里去了哟,要死了才能好了哟......”听得我心惊肉跳,等妹妹回来,转述给她听,我俩面面相觑。吃饭的时候,我们都小心翼翼扒饭,不敢看父亲的脸。

我的修脚工地位,经此一波折,自是无人能撼动,无人敢挑战!但我分明也神气不起来了!

“二娃,你上——”

“还是我二娃好一点,削起不怎么痛。”父亲小心地奉承我。

父亲真的老了,他开始怕痛,抑或因为老了,那疼痛的神经就分外敏感。我没有告诉父亲,我得鸡眼的时候,是如何以壮士断腕的决心,忍住脚底钻心的疼痛,进行残忍的自我切割。如果怕痛,但凡有一点怯意,就永远不可能削除生命里长出的赘生物,斩断疼痛之源。父亲,也许真的要与鸡眼共存亡了,想到这,我突然有一点英雄暮路的伤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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