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易登堂」020第二十讲「周易」中“象”的种类及取象示例
《周易》中“象”的种类及示例
“象”就是现象。《周易》以取象为基础,然后透过现象看本质,得出一些规律性的东西,这就是《周易》最基本的方法论。没有“象”就无以言它,所以“象”在《周易》中占有首要位置。《周易》中的《经文》部分,每一句话,甚至每一个字都以“象”为基础,为依据,概莫能外。许多人不相信,认为这不可能,但事实确实如此,“象”是客观存在的,不能说你找不到,看不出来就否定它。“象”是理的基础,脱离象而谈理,就会陷入空谈,其所谓“理”,都是空中楼阁,水月镜花。许多易学专家对《周易》高谈阔论,其实并不懂《周易》中的真理,这就是因为他们脱离了“象”的缘故。要找出《经文》中每一句,甚至每一个字的“象”,就要了解“象”的来源和种类。
“象”的种类大体有四种,即显象、反象、变象和隐象。“显象”就是直观能看到的“象”。比如《需卦》九五爻,其为坎体主爻,“坎为水”引申为“酒”;又“坎为月”,“月”在古代表示“肉”,所有带“月”的字,都与肉有关,这里泛指“食”。有酒有肉,故曰“酒食”。九五为坎体主爻,故曰“需于酒食”。这种“象”都在本卦里,能够直观看到,故谓“显象”。
“反象”是运用否定法所取的“象”。比如《颐卦》六四,其在坤体,又在艮体,“坤为顺”、“艮为止”;六四居近君之位,伴君如伴虎,然六四柔而当位,顺而能止,故能与君王相安无事,处于一种轻松和谐的状态。假如六四刚而不当位,爻变为刚者,则卦象出现坎与离,“坎为耳”、“离为目”,耳竖目张,精神紧张,其视矍矍,这就说明君臣关系紧张,但这仅仅是一种假设,事实却与之相反。刚恢复为柔,则坎、离消失,说明耳也垂下去了,眼也闭上了,精神松弛,静止而无为,故曰“虎视眈眈”。“眈眈”通“耽耽”。“耽”者《说文》谓之“耳大而垂”;“眈”着,诸释皆有误,本当为眼睑下垂,闭合状也。字从“冘”者,皆表示精神松弛。“虎视眈眈”或“虎视眈眈”,表示的是一种轻松而无为的状态,而不是相反。而所能见到的文字中,都把“虎视眈眈”解释为像老虎要捕食那样注视着。形容贪婪地盯着,随时准备掠夺。这种解释完全与“虎视眈眈”的本义相反,就是因为人们不懂《周易》的取象,结果把本来的经义完全理解反了,并以讹传讹到今天。
要形容贪婪地盯着,随时准备掠夺之状,《周易》中也有现成的形容词,叫“视矍矍”或可补充完整叫“隼视矍矍”或“鹰视矍矍”。“视矍矍”出自《易·震卦·上六爻辞》。“矍”从双目从隹从又,“又”在这里表示手臂,“矍”的本义就是架在手臂上的猎隼发现猎物后,双目聚焦,振翅欲扑状,有卦象为证(详见《震卦》详细破解)。可惜的是,由于不识卦象,世人又把“矍矍”的本义也理解错了,认为是惊惶四顾的样子,又以讹传讹至今。可见研究《易经》,识象是多么重要。
再说“变象”,“变象”是根据卦变而取得的“象”,是一种动态的象。事物的变化会产生许多现象,这些“象”是活动的,所以很生动,也很形象。《周易》中的大部分象,都是“变象”,所以不识卦变,难以知“变象”,所以也就看不懂《周易》,“象”都看不懂,还能总结出什么“理”来呢?所以要识“变象”,必须要先弄清楚卦变。卦变的问题我们已经讲过,所以这里不再赘述,只讲“变象”。比如《小畜卦》是由《姤卦》变化而来的,《姤卦》先变为《同人卦》,然後《同人卦》再变为《小畜卦》。卦变的动爻为全卦唯一的柔爻,这个柔爻原在《姤卦》初位,一变而为《同人卦》六二,再变而为《小畜卦》六四。在《同人卦》中,六二柔居中位,中正而能正其室;六二为离体主爻,“离为目”;六二承于九三刚爻之下,刚为夫,柔为妻,故有妻顺夫,正目仰视之象。
《同人卦》变为《小畜卦》后,柔爻反乘于九三刚爻之上。柔爻仍为离体主爻,“离为目”,但其“目”已非彼“目”。过去是妻顺承夫,以目仰视;现在是妻乘凌夫,以目俯视。一仰一俯之间,其目反矣,故曰“夫妻反目”。“夫妻反目”的原因就是柔爻离开“正室”之处,跑到外卦去了,还乘于“其夫”头上,妻有外遇而弃夫外出,因而夫妻反目,故《象传》因此释曰:“夫妻反目,不能正室也。”
再如《革卦》是由《大壮卦》变化而来的,《大壮卦》先变为《兑卦》,然後《兑卦》再变为《革卦》。从卦变情况看,《革卦》九五原为《大壮卦》九三。五位是君王位,三位是握有兵权的武人之位,故《大壮卦》变为《兑卦》时,就有武人篡夺君位之象,只不过被赶下台的君王仍居《兑卦》六三位,三位有兵权,说明革命还未彻底成功,旧势力对新政权仍有威胁。当《兑卦》最终变为《革卦》後,旧势力才被彻底解除兵权,罹(离)于内卦中位而再无威胁。三位往往是革命的策源地,故《革卦》九三爻辞有“革言三就”之说,意思就是革命常言在三位完成。《易》以虎喻君王,虎乃兽中之王,“一山不容二虎”,“虎”就是君王的象征。故《革卦》九五以武人出身而得君王之位,谓之“大人虎变”。暗指“大人”革命成功,虎变而成王矣。
再说“隐象”。“隐象”指客观存在却隐而不见之象。“隐象”是笔者在特殊情况下,突然灵感一闪后发现的。隐象规律的发现解决了释《易》的一大难题,使取象方法趋于完备。《周易》64卦,除消息卦外,其它所有的卦都是由消息卦变化而来的,有的是初变之卦,有的是再变之卦。卦可再变,但绝不能三变。消息卦的特点是阴阳不杂,六个阳爻和六个阴爻连续而不杂,依序消息,循环往复。这样,消息卦实际上共有十二个爻,而卦只有六位。这就是说,十二个爻只有六个显于卦,而其余六个则隐于卦外。所以消息卦及其所变之卦的上面和下面各有三个隐爻,上面是已消的三个爻,下面是将要息长出来的三个爻。
至于这些隐爻是阴是阳,那是很好判断的。就是要看消息卦的显爻,结合六个阳爻或阴爻连续而不杂的特点,就能很轻易地判断出隐爻的阴阳属性。比如消息卦《临卦》,其显爻是两个阳爻,那么其下面待息的三个隐爻就都是阳爻。同理,《临卦》的上部显爻是四个连续的阴爻,那么其上面最近消去的就是两个阴爻,而消去的最上面的一爻则是阳爻。这就是《消息卦》的特点。
这些隐爻虽隐而不见,却是客观存在的,就像朔日的月亮,虽然看不见了,但月亮还是客观存在的。比如《大畜卦》,《大畜卦》是由《泰卦》变化而来的,而《泰卦》是消息卦,根据消息卦特点可知,《泰卦》及其所变之卦的上面,其消去的隐爻为三个阴爻。《大蓄》六五爻与上九以及刚消去的阴爻组成“坎体”,“坎为豕”,故六五爻辞曰“豮豕”。《大蓄》上九与消而不现的两个阴爻组成震体,“震为大途”,“大途”换言曰“衢”,故上九爻辞曰“何天之衢”。如果不识“隐象”,永远也别想找出“豮豕”、“何天之衢”的卦象来。“隐象”几乎在每个卦中都会用到,所以“隐象”的发现对研究《周易》具有重大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