跑步后,到底该不该吃东西?
内容概要:
吃还是不吃?这是个问题
想减肥,找糖原~
运动后,不吃更胖哦~
吃饱了才有力气减肥!
不仅要吃,还要吃对
吃还是不吃一直是不少同学在健身运动过程中,永远纠结着的问题。关于这个,稍稍吐槽一下,其实问这种问题的同学在不运动的时候都没少吃吧,那运动完你还有什么好担心的!
不过,运动后到底能不能立刻吃东西呢?不少人都给我发过这类图片:
问我“斌卡斌卡,这说的是真的吗?运动后吃饭,身体真的会因为消化吸收能力变快,反而更容易长肉吗?所以运动后要避免吃东西?”
今天我就明确地告诉大家!
发哥,诚不我欺!
生物书告诉大家,人体运动是会消耗糖原的。糖原主要存在于肌肉和肝脏中,所以有肌糖原和肝糖原之分。其中肌糖原是作为肌肉活动的基本能源物质,通过糖酵解或有氧代谢为运动提供能量;而肝糖原的功能是当身体缺乏葡萄糖时,分解为葡萄糖,进入血液维持血糖稳定。
一个普通人,肌糖原约有300-500g,肝糖原约有100g左右
在减肥的时候,糖原和脂肪的消耗是可以看做“搭售”的。我们以前就说过,如果你做运动时,虽然当时消耗的是糖,但是运动后,身体会让你把欠他的糖用脂肪的形式补充回来,这就是EPOC(回复 EPOC 了解更多)。
也就是说,如果不吃饭,就没有充足的糖原储备,就没有办法做有效的运动。更没有办法有效减肥!
很多人都说,运动后吃饭会吸收得更好,这没错。研究者发现,运动后合理的进食会让胰岛素增加①,胰岛素是能够促进肌细胞和肝细胞吸收你吃下去的营养的激素。然而,他们网上那帮人不知道的是,你吃下去的东西,不是变成了平时长的肥肉!!是吸收更好地储存成了能源!
研究者发现,运动后即刻补充糖原,糖原的合成速度非常高,可以达到5~10mmol/(kg·h),但如果推迟几小时摄入,糖原合成速度就是非常低了②。
那么,聪明如你,在听到上述的情况后,来思考一个问题,如果你同样吃一碗饭,你在运动后吃,由于运动后补充糖原速度高,这些食物转换成为了糖原。那么,你在平时吃,这些热量不转换成为糖原,会变成什么?
当然是肥肉!!!
同样一碗饭,运动后吃,会变减肥的能源,平时吃会变成肥肉!
也就是说,如果你一天摄入的食物总量不变,你运动后吃,肯定会比不运动吃要瘦得多。
运动后吃饭,会让你更有能量去进行之后训练。
训练后不吃→没力气锻炼→放弃减肥→恶性循环
研究者调查了运动后几乎不吃东西(小于20千焦)、吃半固体食物(大米甜布丁)和葡萄糖饮料对于运动疲劳的影响②。最后发现,运动后几乎不吃的受试者,在第二次运动中29分钟就出现了疲劳,吃了半固体食物和葡萄糖饮料的受试者,运动耐力都超过了不吃的训练者两倍以上。
所以,不吃饱,怎么有力气减肥?
一句话概括:训练后,多吃高GI值碳水,优质蛋白质,少吃脂肪!
以前我们就说过,运动后尽量要吃高GI值的食物和更好吸收的糖分。科学家让运动员以0.7g/kg体重为标准,在运动后补充蔗糖(高GI)和果糖(低GI)。结果发现,摄入蔗糖的运动员糖原合成速率是6.4mmol/(kg·h),而果糖的只有3.3mmol/(kg·h)③。
一般认为,高GI食物能引起较高的胰岛素效应,刺激肌糖原和肝糖原的合成加速④。氨基酸等物质也可以促进胰岛素分泌和肌肉恢复,所以可以多吃。
另外以前我们曾经介绍过,脂肪的GI值比较低,而且会引起生长激素的分泌减少,不利于身体恢复,所以训练后1-2小时的恢复黄金期,请尽量少吃!
简单说,就是运动后的那一餐,你可以选择吃口感好的精米精面,搭配少油低脂肪的瘦肉鸡蛋来补充必须蛋白质就可以啦~
①PA F, MJ F, TC V, et al. Effects of intensity of acute-resistance exercise on rates of protein synthesis in moderately diabetic rats.[J]. J Appl Physiol, 1998, 85(6):2291-2297.
②Brooke J D, Green L F, Brooke J D, et al. The effect of a high carbohydrate diet on human recovery following prolonged work to exhaustion.[J]. Ergonomics, 1974, 17(4):489-497.
③PC B, AT H, O V, et al. Effect of different post-exercise sugar diets on the rate of muscle glycogen synthesis.[J]. Medicine and science in sports and exercise, 1987, 19(5):491-496.
④冯炜权.运动生物化学原理[M].北京:北京体育大学出版社,1995.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