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棒的回复:买房送车位的税务处理

答复机构:福建省税务局
答复时间:2020-09-23
答复内容:您好,房地产公司销售房屋同时赠送地下人防车位,不属于无偿提供服务,不需要视同销售服务单独计提销项税额。您应按照收取的实际价款和价外费用,自行分配不动产及车位的销售额,并据实开具发票
链接:强烈推荐点我下载175个税务精品课件PPT
招商引税 差点栽了!
(0)

相关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