薪税合规及个税筹划

年终奖即将到来,相信大家在欣喜之余一定也很关心个人所得税,今天我们就来唠一唠个人所得税的事情分。

今年年终奖计税方式有新变化,如何计算缴税呢?

在2021年12月31日前,计税方式有两种选择:

(1)不并入当年综合所得,以全年一次性奖金收入除以12个月得到的数额,按照按月换算后的综合所得税率表(月度税率表),确定适用税率和速算扣除数,单独计算纳税。

计算公式为:应纳税额=全年一次性奖金收入×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2)并入当年综合所得计算纳税。自2022年1月1日起,居民个人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应并入当年综合所得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公司哪些项目是不用缴纳个税的?

1、按国家统一规定发放的补贴、津贴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十三条规定:国家统一规定发给的补贴、津贴,是指按照国务院规定发给的政府特殊津贴、院士津贴、资深院士津贴,以及国务院规定免纳个人所得税的其他补贴、津贴。

2、独生子女补贴、托儿补助费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征收个人所得税若干问题的规定〉的通知》(国税发〔1994〕089号)规定:个人按规定标准取得独生子女补贴和托儿补助费,不征收个人所得税。但超过规定标准发放的部分应当并入工资薪金所得。独生子女补贴、托儿补助费具体标准根据当地规定。

3、生活补贴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生活补助费范围确定问题的通知》(国税发〔1998〕155号)规定,生活补助费,是指由于某些特定事件或原因而给纳税人本人或其家庭的正常生活造成一定困难,其任职单位按国家规定从提留的福利费或者工会经费中向其支付的临时性生活困难补助。按照国家统一规定发给的补贴、津贴免纳个人所得税。

4、抚恤金

根据《个人所得税法》第四条第四项的规定:抚恤金免纳个人所得税。

5、工伤补贴

根据(财税[2012]40号)规定:“一、对工伤职工及其近亲属按照《工伤保险条例》(国务院令第586号)规定取得的工伤保险待遇,免征个人所得税。包括的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伤残津贴、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工伤医疗待遇、住院伙食补助费、外地就医交通食宿费用、工伤康复费用、辅助器具费用、生活护理费等,以及职工因工死亡,其近亲属按照《工伤保险条例》(国务院令第586号)规定取得的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等。

6、差旅津贴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订〈征收个人所得税若干问题的规定〉的公告》(国税发[1994]089号)第二条的规定:“差旅费津贴”不属于工资、薪金性质的补贴、津贴或者不属于纳税人本人工资、薪金所得项目的收入,不征个人所得税。大部分差旅津贴200元都是不需要征税,具体免征额标准,参考当地规定。

7、误餐补助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误餐补助范围确定问题的通知》(财税字〔1995〕82号)规定:按财政部门规定个人因公在城区、郊区工作,不能在工作单位或返回就餐,确实需要在外就餐的,根据实际误餐顿数,按规定的标准领取的误餐费,不征个人所得税。大部分误餐补助200元都是征税的,具体免征额标准,参考当地规定。而一些单位以误餐补助名义发给职工的补贴、津贴,应当并入当月工资、薪金所得计征个人所得税。

8、通讯费

公司因工作需要为个人负担的办公通讯费用,采取全额或限额实报实销的,暂按每人每月不超过300元标准,凭合法凭证,不计入个人当月工资、薪金收入征收个人所得税。具体免征额标准,参考当地规定。公司为个人负担办公通讯费用以补贴及其他形式发放的,应计入个人当月工资、薪金收入征收个人所得税。

9、职工夏季防暑降温清凉饮料费:报销形式可以不计税,随工资发要交税

10、公务用车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所得税有关政策问题的通知》(国税发〔1999〕58号)规定:个人因公务用车和通讯制度改革而取得的公务用车、通讯补贴收人,扣除一定标准的公务费用后,按照“工资、薪金”所得项目计算和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之所以要扣除一定标准,是因为公务用车补贴在内的公务交通补贴中包含一定比例的公务费用,这部分公务费用应由公司承担,不构成员工的个人所得,也不征收个人所得税。具体免征额标准,参考当地规定。

11、生育津贴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生育津贴和生育医疗费有关个人所得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08〕8号)规定:生育妇女按照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制定的生育保险办法取得的生育津贴、生育医疗费或其他属于生育保险性质的津贴、补贴免征个人所得税。

12、商业健康保险

《关于将商业健康保险个人所得税试点政策推广到全国范围实施的通知》(财税〔2017〕39号)规定,单位统一组织为员工购买或者单位和个人共同负担购买符合规定的商业健康保险产品,单位负担部分应当实名计入个人工资薪金明细清单,视同个人购买,并自购买产品次月起,在不超过200元/月的标准内按月扣除。

13、供暖费补贴

按照当地标准在个税税前扣除,其中北京市等没有标准,全额合并工资薪金缴纳个税,内蒙古、黑龙江、辽宁、河北等省及自治区都有相关标准。

14、个人举报、协查各种违法、犯罪行为而获得的奖金

15、离职补偿

员工离职补偿有个税优惠,员工领取的离职补偿金在当地员工年平均工资3倍以内的免征个人所得税。

公司哪些福利费是不能免个税的?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生活补助费范围确定问题的通知》(国税发〔1998〕155号)第二条规定,下列收入不属于免税的福利费范围,应当并入纳税人的工资、薪金收入计征个人所得税:

(一)从超出国家规定的比例或基数计提的福利费、工会经费中支付给个人的各种补贴、补助;

(二)从福利费和工会经费中支付给单位职工的人人有份的补贴、补助;

(三)单位为个人购买汽车、住房、电子计算机等不属于临时性生活困难补助性质的支出。

因此,从福利费和工会经费中支付给单位职工的人人有份的补贴、补助不属于免税的福利费范围,应当并入纳税人的工资、薪金收入计征个人所得税。例如:公司中秋发的月饼要不要缴税?发的月饼一起共同吃了就不缴纳,如果每人一盒拿回家就要缴税。

公司高管或员工个税如何筹划?

1、提高福利降低工资或年终奖切分

员工年薪是100万,将年薪降低为70万,提供一套现房和一辆车供使用,从而进行节税。

2、提高三险一金的额度

如果你的收入高不着急用钱,可以将社保、公积金等标准提高到最高限度,当然公司所缴额度也相应提高了,这个可以和公司协商。社保交多了以后退休工资自然会高,住房公税金个人和公司都到个人账户,各地还有取现机制,所以提高住房公积金是较好的避税办法。

3、劳务报酬工资化

劳务报酬实行的是20%的税率,如果按照工资薪酬收入可以少缴个税。

4、大笔收入分次拿

《个人所得税法》规定劳务报酬所得按收入减除20%费用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对劳务报酬所得,适用比例税率,税率为20%,纳税人如能把一次收入多次取得,将所得分摊,增加扣除次数,就能降低应纳税所得额,从而节省税收支出。

5、1元年薪

刘强东宣布每年只领1元年薪,他是怎么活下来的?

因为老板们大部分的个人开支,企业都为他们买单。工资薪金个人所得税,最高税率为45%,这些老板们公司很大一部分都是上市公司,每年取得的股息红利、股权变现,都有不少钱,而这些都是免税的。根据个人所得税相关规定,个人从公开发行和转让市场取得的上市公司股票,持股期限超过1年的,股息红利所得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就算这些老板们的公司没有上市,他们取得的股息红利收入,也只需要按20%的税率缴纳股息红利个人所得税,与工资薪金税率相比,差异也很大。

6、公司正常费用报销

降低工资薪金发放金额,通过在公司报销办公费、油料费、餐费等费用来代替工资发放,规避个人所得税。有风险,操作起来也很麻烦。

7、股东借款

高管部分工资正常申报个税,其他部分以公司个人股东借款的形式体现,再通过个人股东账户把钱分别打入员工个人账户。

股东个人借支,根据个人所得税法相关规定,在纳税年度终了后既不归还,又未用于企业生产经营的,其未归还的借款可视为企业对个人投资者的红利分配,依照“利息、股息、红利所得”项目计征个人所得税。这样一来,股东借款最多也就视同“利息、股息、红利所得”项目计征个人所得税,也只适用20%的税率,也低于部分高管的工资薪金个人所得税税率。

8、收入转换

员工与公司签订租车协议,将私家车租给公司,公司按月向员工支付租金。当然,员工得开发票给公司,开票的税负大概在19%左右。对于工资薪金所得税率高于20%的员工,节税效果是有一定空间的,收入越高节税效果越明显。

9、利用捐赠进行税前抵扣

个人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公益性社会组织、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部门等国家机关,向教育、扶贫、济困等公益慈善事业的捐赠(以下简称公益捐赠),发生的公益捐赠支出,可以按照个人所得税法有关规定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10、理财产品,可以购买免征个税的债券投资

企业个税处理风险点

1、现金方式发放工资不是银行代发;

2、混淆劳务和工资申报;

3、补贴不申报个税;

4、长期大额虚开发票抵扣;

5、公司已经离职的员工仍在申报个税的现象;

6、公司工资表中始终申报老板一个人或者长期只给1、2个员工申报个税。

7、员工的工资长期为0元或者1元。

8、大部分员工的工资都是5000元或者临近5000元;

9、规模较大或经营状况较好的公司长期申报税额为0元;

10、部分员工虽然发放工资但是没有进行全员全额个税申报;

11、个税申报的人员数跟缴纳社保的人员数量差距较大;

12、个税申报系统申报的工资薪金跟企业所得税年报中申报的工资薪金差距较大;

13、隐藏人数,从而达到小微企业标准来享受小微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

14、员工有两处或者两处以上工资薪金但是未自行进行个税申报;

15、公司年终向自然人股东分红但是未代扣个税;

16、公司自然人股东借款长期不还又未用于经营;

17、公司经常出现向员工发放福利、补贴等但未并入工资薪金申报个税;

18、公司虚列人数分解高工资达到少缴个税的目的。

19、公司让员工拿发票来抵工资薪金的现象;

20、公司向客户赠送了大量的礼品,却未按规定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21、公司每月以误餐补助名义发给职工的补贴、津贴,未并入当月工资、薪金所得扣缴个人所得税;

22、公司聘用退休人员、临时人员上班但是未申报个税;

23、公司支付外部人员劳务费虽已代扣个税,但是没有取得劳务费发票;

24、公司员工的工资薪金年所得超过12万元以上但是未按照税法规定的期限进行自行纳税申报;

25、公司每月定期发放员工出差补助之名义,达到少缴个税目的;

26、公司长期发放工资均通过现金发放而且额度较大的现象;

27、公司一个纳税年度多次使用年终奖个税计税办法的情况;

28、公司经常为员工报销与经营无关的日常费用的现象但是未申报代扣个税;

29、公司以个人借款方式来规避工资个税的情况;

30、公司未按月发放工资,一次性补发数月工资但是计提个税错误的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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