蜂巢山
图 1:蜂巢山顶
蜂窠山,去城南三里,高悬如蜂窠,前望海中有七星石,森列海面。[1]清代倪随庵题鹭岛诗云:“绝顶鸡鸣观日出,悬崖雾散现蜂窠。”上句咏观日台,盖“洪济观日”,厦门八景之一也。下句蜂窠,人多不知出处。按厦港寨仔山附近有石如蜂窠,人遂称该处为“蜂窠蒂”。李与吾军门成谋在厦时,曾驻兵于此。《厦门志》《鹭江志》咸不载及,故知之者甚少。[2]“蜂窠山”即今蜂巢山也。山之名气,又与一段考古发现有关。厦大人类学家林惠祥先生记曰:1930年我重回厦门大学,担任人类学课程。因教书时常需要实物,如史前石器等供学生参考。因以前在菲律宾时曾探访过史前遗迹,又因前一年曾赴台湾考察高山族采得史前石器,乃想在附近一带探访。但因当时华南尚未有发现过史前遗物,故信心不很高。在那年冬,厦门蜂巢山与南普陀山西坡之间开马路通厦市,我常去探看。有一天果在该岭向厦港的斜坡上发现一件石锛。石锛不是欧美的史前考古书中所常说的,因为欧洲似未有这种物。但我曾在菲律宾和台湾看见过,并曾采得几件,所以一看便能认识。[3]次年,林先生“在离此不远的南普陀山东面东边社斜坡上又发现另一件石锛”。依据这两件石器,以及后来在厦大建校工地上发现的史前陶片,林先生推断,“厦门在史前新石器时代,便已有人类来住过,或从大陆来游过”,而活动的人群应该属闽越族。[4]
发现史前石锛的“蜂巢山与南普陀山西坡之间”的马路,也就是现在思明南路的一段。思明南路分两段筑成。上段由甕菜河(今思明电影院)至太师墓(约今大生里铁道口),长度4500尺,竣工于民国十八年(1929年);下段由太师墓至南普陀,长度4700尺,竣工于民国二十年(1931年)。与思明南路下段同年竣工的,还有连接思明南路和大学路的蜂巢山路,以及蜂巢山新区。蜂巢山路:起讫,由思明南路通大学路;长度,3700尺;宽度,30尺;路面建筑,无沙泥路;竣工:民国二十年。[5]蜂巢山(新区):地位在厦门港法院边,全区已筑车路。南通南普陀寺,北接思明南路,西与大学路连络。原属山地,整理而成。此地划在住宅区内,将来整理厦门港市区,金新街一带旧有房屋完全拆去,即以此地为核迁地。[6]
1932年,蜂巢山新区新客入驻,其中有“回春庐”医馆。“回春庐”是厦门最早的慈善医院,始建于清光绪九年(1883年)。时有地绅洪腾凯等,见厦埠外地侨居者中大有贫病乏钱治疗之人,遂捐资买下竹仔河人家房屋,并翻盖成医馆。“凡贫病入院者,所有医药,概不收费”,经常性费用则“取诸旅店”。久之,诸董事商议,将医馆归慈善机构“同善堂”管理。[7]自思明南路辟成,竹仔河遂为热闹之区,“尘土车声,尤感不适”;且“地点复迩中山医院”,医疗资源多有重叠。再则,医馆“庐址洼下,霉湿堪虞,且屋宇多倾斜”。市政当局便“将原址100方丈收用,斥蜂巢山290多方丈之地,改建新庐”。建成后,医馆“事权仍归同善堂”。[8]医疗资源向来不足的厦港地区,从此有了医馆。迁址后的1933年,正是厦市荒乱之年。单是“路毙”一词,便频现于报端。新式的洋灰大马路,已然是贫民的毙命所。本市月来路毙甚众,1日至26日死90人,已志前本报。兹查27日死5人、28日死3人、29日死10人、30日无,昨日死1人,共计21人。三月份总计路毙111人,为今年所未有者。[9]本市4月份路毙者,据地方法院检察处逐日检验调查,共106名,其中女性2名。各保全月统计:岐山保与和后保各21名,为最多数;次为新和保11名,附寨保9名,厦港保8名,大中保7名,张后保6名,联溪保与黄厝保各5名,张前保4名,和前保3名,吴厝保与连西保各2名,福山保与□内保各1名,数符106名。查本市之路毙者多为贫病交加无处可归之贫民,饥则乞食,夜则露宿,十字街头固彼等之逆旅也。或患病,即唯有“听天由命”等死而已。[10]5月份本市路毙者,兹据地检处统计,共有108名。依据验明,因食红丸致死甚多。盖凡食红丸致死者上指两节,皆呈紫黑色,与普通病死者不同也。[11]……据地检处检验,此种路毙十有五六系因吸食红丸,久而久之,毒发致死。死后验之,十指甲上二节,皆呈紫黑色,骤视系服毒自杀,细研究乃知系红丸。按红丸为高根所制,色红似仁丹,而大则倍之,其输入厦地者以上海为大宗云。[12]照得贩卖红丸,早已悬为例禁。查市内竟有不法之徒秘密贩卖,致一般苦力工人贪图一时过瘾,吸食中毒,病毙路旁日有所闻。若不严行取缔,贻害人群实非浅鲜。除号令外,合行令仰该分局长即便遵照,严查究办,以重人道而维法纪。切切此令。[13]当时最高权利机关“思明市政筹备处”,出面筹组“各界救济路毙委员会”:年来因各地经济之凋零,由境外移入本市的游民,以及市内失业份子,续有增加。彼辈平日困于贫病,加以吗啡、红丸等毒品之传播,偃卧或倒毙路旁者,为数不少,而以暑期为甚。两月前由本处召集机关团体议决组织救济路毙委员会,以本处公安局、县党部、县商会代表协同当地热心慈善事业之人士组织之。该会成立后,即经拟定收容遣散办法,交同善堂附设之贫病救济所办理。关于治疗事宜,则由中山医院、地方医院,及其他中西医士分担。一面由公安局转饬各分局逐日派警梭巡所辖区域内,发见病人偃卧路上或旷地者,即派运输车送收容所施治。俟痊愈后,分别资遣回籍。虽事属临时措置,亦稍收救济之效。[14]这“贫病救济所”,早先同善堂就设过,以“收容一般无力延医之贫民”。后因经费短绌,“该所亦无形中宣告停顿”。[15]当下形势逼迫,“贫病救济所”只能再度开张。报载:本市贫病救济所,设于思明南路(竹仔河)回春庐楼下,开办数载,卒因同善堂经费未能继续维持,遂宣告停办。近本市病毙路旁者,日有所闻。月前谭王两分局长视此情景,特倡议另行筹办。已筹备就绪,内容设施,颇称完善,病室亦颇清洁,可容至六七十人。所址系在厦港蜂巢山,以同善医院院长翁俊明兼任主持。该所医生亦经指定张春霖、许学尹负责担任。昨日起开始收容病人。举凡一般贫病乏钱、无可医治而往住院诊治者,均免收费云。[16]
蜂巢山下的“贫病救济所”,条件并不佳。“地甚低湿,出水如渖”,“脓血污于室,溲溺于阶”。而病者满目疮痍,“有折足者,有枯槁如柴者,有形骸不全者,有肢体腐丑者,有脓血满臀而踞地便痢者”;不仅是病者,只要经人介绍“贫而无告者,亦可入所而得食”,不过“日啜三餐,只薄糜耳”。尽管条件低劣,绩效却也不差:(1933年)8月份调查,由1日起至19日止,收容男性140名,女性9名,共149名。病愈出院者64名,死亡者男女28名,其入所则皆系由各分局、博济院、养老院等送往。死亡病症之类别:计下疳1人,肺痨2人,疟疾1人,气管枝炎1人,感冒8人,虚痨、伤寒、腹水、肠炎各1人,神经衰弱2人,赤痢3人,脚气2人,未断定者2人。此外尚有1人系受外伤致死,并未报检处检验。他如所收病人年龄之比较:计149名中,9龄孩1名,患脓瘍病,现已出院。10岁以上20岁以下者10名。20岁以上30岁以下者50名。30岁以上40岁以下者53名。40岁以上50岁以下者23名。50岁以上60岁以下者8名。60岁以上者2名。70岁以上者2名。计最多者为20岁以上40岁以下皆少壮年龄。其数为103名,约占百分之七十人。其籍贯之统计,以外籍为最多。计浙江籍25名,山东籍12名,河北籍7名,广东籍16名,江苏籍12名,湖北籍3名,此外湖南籍4名、安徽7名、河南3名、江西四川各1名,共计外籍91名。省内如永春、福宁、漳浦、龙岩、福鼎、海澄各1名,兴化、惠安、龙溪、石码各2名,南安3名,同安、思明各5名,晋江、安溪各9名,闽侯11名,未明者2名,共计58名,合计149名云。[17]至1934年12月,救济所开办一年多时间,救济贫病者达3000余人。益同人公会特赠匾,曰“病贫慈航”。[18]时局动荡,民不堪命,谈何普渡贫病。1937年,厦市进入非常时期。8月,同善堂董事会议决:“本市最近因受时局影响,房租无法汇收维持。故在此非常时期,决将本会附属之贫病救济所、养老院两机构暂行停办,各病人及受养人,每名由会发给4元遣散。”[19]
厦岛沦陷,民众陷入无边饿馁中。物质奇缺,物价高涨,“敌伪设立物质输出入组合,各种物品概行统制,一般商家乞货应市,小本商店无法维持。伪市府近复制出一种购粮券,抬高市价,市民无米为炊,饿馁载道”[20]。1940年,日伪政府应付困境,“将大乘佛教会附设之避寒所,改修为贫病救济所”。救济所址于思明北路打索埕,收容定额仅30人[21]。七年沦陷,厦市饱受蹂躏。虽言光复,却是灾黎遍地,民不堪命。1946年消息:月来百物昂贵,日甚一日,平民入于饥饿线者日多。瘦死者有之,自杀者有之,贫病交侵而死于非命者有之。日来仅益同人公会得据报告发棺收殓者,已有多人:1、深田保报告:妙释寺路水塔脚,有不知姓名之中年妇女一名,投井自杀;2、鸿山保保长报告:大生里空屋内,发现不知姓名饿毙女尸一具;4、黄厝保台光街妈祖宫内,饿毙一人,姓林名松,年30余;5、厦港巡司顶14号住户郑黄氏养,53岁,染肺炎症,乏款医治,卒致病毙;6、外清第8甲户民江申朱之长子忠良,9岁,患病,因贫乏医而死。以上各死者,均由益同人施棺收殓。[22]官方有救济院、儿童教养院和难民收容所之设,民间亦有益同人施粥、施医、施药、施棺之举。无奈积弊太深、民困太甚。救济所惠,也仅寥寥。故又有重起贫病救济之议。7月1日、10日,市府二度召集有关机关讨论露宿街头的难民收容之事。其议决情况如:(一)关于贫病收容所,经行总厦门办事处函复,似无再另设之必要,可收容于原有救济机关,由救济院及劳动工厂造册送处。每人每日发给面粉两磅。究应如何办理案,议决:1、有工作能力的,由劳动工厂收容造册送行总厦门办事处发放面粉;2、贫病者由救济院另设施医所予以收容,老弱者仍由救济院收容,照增收人数造册送行总厦门办事处发放面粉。(二)关于救济院施医所地点,应设在何处案。议决:中心区复兴路济寿宫隔壁及武胜庙后空屋。(三)关于内部修缮及设备经费,应如何筹备案。议决:1、内部修缮及零星设备经费,请佛教会负责;2、病床被蓆请行总厦门办事处发用。(四)关于施医所所需医药,应如何筹措案。议决:1、中医师及中药请益同人公会负责;2、西医师及西药请市立医院负责,惟市立医院药品缺乏,仍须请行总厦门办事处拨交市立医院应用。(五)关于施医所管理员应如何调派请公决案。议决:请行总厦门办事处、益同人公会、佛教会、救济院各派一人常川管理,并由佛教会负责总主持。(六)关于开始收容日期应如何决定案,议决:自本月18日起开始收容。(七)关于施医所经常费应由如何开支案。议决:在救济院经费下开支。[23]消息传出,记者采访街头难民,“其患病者闻知可获免费医治,咸喜形于色。其老弱闻系收容于救济院,则双眉愁绪,泪盈盈欲堕,均称,者番(这番)不死于街头,死于救济院矣。记者质询之,据称,彼等前曾一度收容于该院,所有救济物质,均未曾领到,挨饿忍寒,苦不堪言,故乃逃出,流落街头”。[24]此时的“喜形于色”,似乎早了。短短几日后,便有差评见诸报端:本市光复后,难民无家可归,流落街头,餐风露宿,病亡相继,惨不忍睹。社会人士及各报乃敦促政府,设法收容,以惠灾黎,当由各慈善机关合组贫病收容所。由救济院长蓝长江负责办理膳食,由救署厦门办事处每人每日拨面粉两磅,以作膳食及副食费用。两磅可值千元左右,如作膳食,实可有余。乃办理人员中饱,三餐以坏米及难入口之盐料为各病民充饥,致各病民病上加病。兼之连日天寒,棉被毫无,在此三日中,死者达13人之多。希望当局及救济总署厦门办事处,早为查明设法改善,以救无告之病民。[25]本市救济院贫病收容所,前因膳食不良,病民死者颇多,经本报揭发后,行总厦办事处曾派员调查,对该所病民所领面粉两磅,系作正副膳食费,等于急赈性质,自未便留存余粉,以作他需。经该处纠正后,所有膳食业已改善。据该所病民语记者,该所膳食虽已改善,每日副食费发给80元,而米亦改食皖米,但棉被仍无着。当此天寒地冻,病民岂堪再受此冷风侵袭。深望社会人士仗义执言,救人救到底等语。查益同人公会以办理慈善事业见称,病民深盼速予设法救济,勿坐视不救,以失慈善本旨。[26]
[1]《鹭江志》卷1 山川,鹭江出版社2020年版,第39页。
[2]李禧:《蜂窠蒂》;《紫燕金鱼室笔记》,北京广播学院出版社1995年版,第58页。倪随庵,即倪鸿范,浙江提督;李与吾,即李成谋,福建水师提督。
[3]林惠祥:《福建厦门史前遗物发现追记》;《林惠祥文集(下)》,厦门大学出版社2012年版,第500页。
[4]林惠祥:《福建厦门史前遗物发现追记》;第501-502页。
[5]《民16至19年底,厦门建设一览》,《江声报》1932年4月13日。
[6]《工务局开辟九区地位面积售价调查》,《江声报》1933年4月10日。
[7]民国《厦门市志》,方志出版社1999年版,第470页。
[8]民国《厦门市志》,方志出版社1999年版,第470页。
[9]《三月份路毙总账》,《江声报》1933年4月1日。
[10]《饥则乞食,夜则露宿,病惟等死,去月路毙者百零六人》,《江声报》1933年5月1日。
[11]《五月份路毙百零八人,多因食红丸》,《江声报》1933年6月3日。
[12]《检验路毙尸体多因吸红丸》,《江声报》1933年5月13日。
[13]《毒于鸦片之“红丸”毒贫民路毙多人》,《江声报》1933年5月18日。
[14]《设立救济路毙委员会》,《思明市政筹备处汇刊》1933年。
[15]《公安二分局请恢复贫病收容所》,《江声报》1933年4月22日。
[16]《贫病救济所已再开办》,《江声报》1933年5月21日。
[17]《贫病救济所收容人数及病症死亡》,《江声报》1933年8月21日。
[18]《贫病救济所得益同人公会赠匾》,《江声报》1934年12月30日。
[19]《非常时期同善堂不为善》,《江声报》1937年8月31日。
[20]《市场缺货,人民饿馁载道》,《福建民报》1940年12月10日。
[21]《市立贫病救济所》,《新厦门指南》社会事业,第143页。
[22]《死神盘旋饥饿线》,《江声报》1946年5月24日。
[23]《本市街头难民,十八日起收容》,《江声报》1946年7月11日。“济寿宫”即今百家村中兴路现教育宾馆前址。
[24]《本市街头难民,十八日起收容》,《江声报》1946年7月11日
[25]《蓝长江杀人》,《江声报》1946年10月18日。
[26]《贫病收容所仍苦于寒冻》,《江声报》1946年10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