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之外应有个情人
很多人的婚姻是不幸的,有出轨的,有婚外情的,有一夜情的,有在家庭苦苦挣扎的,这样的婚姻,是痛苦中的痛苦。
有些婚姻看似很幸福,但是如果让他们诉说其中的烦恼,可能能说三天三夜,只能是在痛苦中勉强维系罢了。
其实婚姻之外应该有个情人。
配偶如同自己的鞋子,只能是让彼此一直往前走,走着走着,只有疲倦;情人如同月亮,当自己心烦意乱时,在朦胧的月光下,欣赏欣赏月光下的风景,这种惬意,只能用美好形容。
我们很多人的婚姻不幸,但苦苦的切在一起相守几十年,就像鸡肋一样,食之无肉,弃之可惜,这是何等的痛苦,这种痛苦也学是对生活的无奈,也许是对这个婚姻牢笼的挣扎,想和奢求一个情人却没有勇气,这是何等对人性的摧残,存天理,灭人欲,我们生活在这个世界上,不只是天理重要,还是人欲重要?一目了然,天理是人定的,人欲才是最原始,最正常的。
婚姻肯定要维持,这是社会秩序,但在婚姻之外,我们应该去找个情人,生活的烦恼出现时,约上情人,相互加一诉说,痛苦会马上忘记,人生易逝,哪个人希望自己每日烦恼痛苦呢?
一生找个情人,就够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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