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司法解释:出轨不能作为离婚理由了
现在的女性真是越来越不容易了,找工作被设定条件,离婚也要被设定条件了。
先说找工作被设定条件这事,江苏盐城妇联出公告了,优先招聘男生。
没想到,连妇联这样面向女性群体的单位,都要优先招聘男生了,可想而知,其他单位对女生们的限制会有多么严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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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任由这样的情况发展下去,那我们的女生辛辛苦苦读了将近二十年的书,到底有何作用呢,既不能为自己谋得一份好工作,也不能用自己的力量去促进社会发展,去改善他人的生存状况,于是就只有一条路了,那就是回归家庭。
更值得人们忧虑的是,不但女生找工作被设定了诸多限制条件,连上学都设定了诸多限制,比如这次的传媒大学招生。
这就是目前在发生的现实情况,我们不少地方在升学和就业方面,正在给女生们设置太多的门槛了,增加她们的压力。
现在,这样的限制进一步加深了,那就是能用来离婚的理由越来越少了,比如现在说了,出轨不能算作离婚理由。
这个司法解释是去年12月29日出台的。
这是该司法解释的具体内容。
这个司法解释的态度很明确,就是增加离婚难度,不想让人们轻松离婚
长此以往,还有多少女生敢相信婚姻,敢相信另一半的忠诚?不知道我们的相关部门是否考虑过这些?这简直就是在断掉女生们对婚姻和家庭的最后一点信心!
关于离婚冷静期的设置,我们的社会管理期肯定会觉得这是一个好主意,简直是一个天才般想法,这不,杭州市的数据就为他们提供了支持。
然而,网友们并不买账,评论里的画风是这样的:
还有网友总结出了这样的逻辑,堪称是逻辑鬼才。
这就是我们国家女性当下的生存现状,升学难,找个好工作难,连离个婚也这么难,这种种措施,都是有意无意的指向一个目标,那就是让她们缩短在社会的工作时间,让她们不得不选择回归家庭相夫教子。
对此,女生们的对策就是,不结婚不生娃,都是读过十几年书的人了,都知道怎么作出对自己最有利的选择。
关于这个选择,知乎网友讲了一个很形象的故事。
在这样的情况下,会作出什么选择,也就一目了然。
其实啊,我们绝大多数人,不管是男生还是女生,都只想活得轻松一点,活得有奔头一点,不要那么累,可以有时间看看蓝天白云。
当社会堵死了女生上进的路,断绝了她们改变命运的机会后,她们唯一的办法,就是不走上生孩子那条路,当这样的选择成为越来越多人的共识时,我相信总会有人着急的。
说到底,建设一个文明现代的正常社会,终究还是离不开女生们的参与和努力,如果只是把她们定位在一个可以结婚成家和生孩子的对象时,那么我们社会在女生们身上投入的十几年教育资源就是极大的浪费,同时也是对女生尊严的极大贬低。
我真的很希望,我们社会中能涌现更多的林巧稚,她一生未婚未育,却救了更多女人和孩子的性命;有更多的林徽因、冰心、新凤霞,在各个领域一点点推动社会变得更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