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解析:全年一次性奖金如何计算缴纳

后台经常有朋友留言询问全年一次性奖金如何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小编根据最新政策分2018年10月1日前后进行了梳理。为简便计算,文中案例不考虑纳税人缴纳的“三险一金”专项扣除和其他扣除。

一、什么是个人所得税法里的全年一次性奖金?

全年一次性奖金是指行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等扣缴义务人根据其全年经济效益和对雇员全年工作业绩的综合考核情况,向雇员发放的一次性奖金。

包括年终加薪、实行年薪制和绩效工资办法的单位根据考核情况兑现的年薪和绩效工资。不包括:半年奖、季度奖、加班奖、先进奖、考勤奖。

二、2018年10月1日以前取得的全年一次性奖金如何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纳税人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单独作为一个月工资、薪金所得计算纳税,并按以下计税办法,由扣缴义务人发放时代扣代缴:

1.确定的适用税率和速算扣除数

先将雇员当月内取得的全年一次性奖金,除以12个月,按其商数确定适用税率和速算扣除数。

如果在发放年终一次性奖金的当月,雇员当月工资薪金所得低于税法规定的费用扣除额,应将全年一次性奖金减除“雇员当月工资薪金所得与费用扣除额的差额”后的余额,按上述办法确定全年一次性奖金的适用税率和速算扣除数。

2.将雇员个人当月内取得的全年一次性奖金,按上述确定的适用税率和速算扣除数计算征税,计算公式如下:

(1)如果雇员当月工资薪金所得高于(或等于)税法规定的费用扣除额的,适用公式为:

应纳税额=雇员当月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2)如果雇员当月工资薪金所得低于税法规定的费用扣除额的,适用公式为:

应纳税额=(雇员当月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雇员当月工资薪金所得与费用扣除额的差额)×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二)在一个纳税年度内,对每一个纳税人,该计税办法只允许采用一次。

依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个人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等计算征收个人所得税方法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5〕9号)

案例一:小明2017年12月拿到25000元全年一次性奖金,当月工资7500元,计算小明当月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

1.确定全年一次性奖金的适用税率和速算扣除数:

由于小明当月工资薪金所得7500元高于税法规定的费用扣除额,将小明当月内取得的全年一次性奖金25000,除以12个月,按其商数2083.33确定适用税率为10%,速算扣除数为105元。

2.按上述适用税率和速算扣除数计算税:

小明当月工资薪金所得高于税法规定的费用扣除额,适用公式为:

应纳税额=雇员当月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25000×10%-105=2395元

3.2017年12月应纳个人所得税

=当月工资薪金应纳税额+一次性奖金应纳税额

=(7500-3500)×10%-105+2395

=295+2395

=2690元

案例二:小明2017年12月拿到25000元全年一次性奖金,当月工资3000元,计算小明当月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

1.小明当月工资3000元,低于税法规定的费用扣除额3500元,“雇员当月工资薪金所得与费用扣除额的差额”为500元,小明当月内取得的全年一次性奖金25000减除500元后余额为24500元,除以12个月,按其商数2041.67元确定适用税率为10%,速算扣除数为105元。

2.按上述适用税率和速算扣除数计算征税:

应纳税额=(雇员当月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雇员当月工资薪金所得与费用扣除额的差额)×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24500×10%-105=2345元;

3.2017年12月应纳个人所得税

=当月工资薪金应纳税额+一次性奖金应纳税额

=2345元

三、2018年10月1日-2018年12月31日期间取得的全年一次性奖金如何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答:在2018年第四季度取得的全年一次性奖金,可以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个人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等计算征收个人所得税方法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5〕9号)的有关规定和计税方法缴纳税款,但全年一次性奖金计税方法,纳税人在一个纳税年度内只能享受一次。具体计算方法如下:将全年一次性奖金除以12个月后的商数,按照财税〔2018〕98号文件中所附的新月度税率表查找适用税率和速算扣除数。对于在取得年终一次性奖金的当月,个人工资收入低于5000元的,可以先从全年一次性奖金中减去“当月工资收入低于5000元的差额”,就其余额按上述办法查找适用税率和速算扣除数计算税款。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12366纳税服务平台《个人所得税改革专栏》

案例三:小明2018年12月拿到25000元全年一次性奖金,当月工资7500元,计算小明当月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

1.确定全年一次性奖金的适用税率和速算扣除数:

由于小明当月工资薪金所得7500元高于税法规定的费用扣除额,将小明当月内取得的全年一次性奖金25000元,除以12个月,按其商数2083.33元确定适用税率为3%,速算扣除数为0。

2.按上述适用税率和速算扣除数计算征税:

小明当月工资薪金所得7500元高于税法规定的费用扣除额,适用公式为:

应纳税额=雇员当月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25000×3%=750元

3.2018年12月应纳个人所得税

=当月工资薪金应纳税额+一次性奖金应纳税额

=(7500-5000)×3%+750

=75+750

=825元

与2017年12月应纳个人所得税相比,执行新政策,纳税人小明取得的相同工资和全年一次性奖金,个人所得税减少了2690-825=1865元

案例四:小明2018年12月拿到25000元全年一次性奖金,当月工资为3000元,计算小明当月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

1.小明当月工资3000元,低于税法规定的费用扣除额5000元,“雇员当月工资薪金所得与费用扣除额的差额”为2000元,小明当月内取得的全年一次性奖金25000减除2000元后余额为23000元,除以12个月,按其商数1916.67元确定适用税率为3%,速算扣除数为0。

2.按上述适用税率和速算扣除数计算征税:

应纳税额=(雇员当月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雇员当月工资薪金所得与费用扣除额的差额)×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23000×3%=690元

3.2018年12月应纳个人所得税

=当月工资薪金应纳税额+一次性奖金应纳税额

=690元。

与2017年12月应纳个人所得税相比,执行新政策,纳税人小明取得的相同工资和全年一次性奖金,个人所得税减少了2395-690=1705元。

四、2019年1月1日新的个税法和条例实施后,全年一次性奖金计税办法等将做怎样的调整?

答:个人所得税法修改前,财税部门依据个人所得税法授权,制定了一系列个人所得税的优惠政策,主要是涵盖鼓励创新创业就业、改善民生、吸引人才、促进资本市场发展等方面,对于促进经济社会发展、调节收入分配起到了积极作用。 

为了确保新税法顺利平稳实施,稳定社会预期,个人所得税法修改后将总体上平移现行有效的优惠政策,并根据税法的修改情况对几项优惠政策作了相应调整和衔接安排,目前正在依法履行相关程序。

来源:《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吹风会

个人所得税税率表

(综合所得适用,年度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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