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正濂:篆刻“主题”性的创作观会导致个性风采的丧失
本文原载于网络,作者徐正濂,又名徐正廉,笔名楚三,1953年生于上海,农工民主党员。职业书法篆刻家。师从田桓、钱君陶先生,研习书法篆刻四十余年。现为中国书法家协会会员、西泠印社社员、中国书协篆刻委员会委员、上海市书法家协会顾问、文化部中国艺术研究院中国书法院研究员、中国篆刻院研究员。
时代不同,我初学篆刻的时候不知道什么“新概念”,即便吴昌硕、齐白石,老辈人也一边推崇一边又告诫:你现在不好学,要学坏的。仿佛那是大补的元参,不宜小孩子吃得过早。但因此,而使我对赵之谦、黄牧甫、陈巨来一家家地弄过来,虽仅得皮毛,到底也学到些精雕细琢的功夫,实在没饭吃了,还可以练摊刻戳子谋生。
现在时行说“激动”。回想起来,真正使我激动的是看到了来楚生篆刻。那时来先生已故世了,印谱也未出版,我只能四处搜集印蜕。有时,见到一些书画家红腻沉积的印章,就感慨来先生宝剑没有赠给壮士。
△一月安东令(吴昌硕刻)
那时候,我觉得来楚生比吴昌硕、齐白石更好。20年以后,今天又明白来楚生毕竟还逊吴、齐一筹,特别在白文的处理上,还不及二位大气,或者说是在字法的个性化方面他吃了亏。以后还会怎么明白?不知道。
此一时也,彼一时也。不仅个人的眼光会改,时代的风气也会变。现如今出名的作者,多是大刀阔斧,无疑这是时代审美倾向使然。追求雄强,这本是极正确的,甚或可以说顺之者昌,逆之者亡。
但现在这一路的做派,似乎有越来越破败的倾向——岁月给秦汉印造成的毁损,成了有些作者重点模拟的对象。这又使我惶惑:是不是有点本末倒置了?咱们是不是更该注重线条的雄强、字态的雄强?这不是批评,感觉而已。
刻印跟着感觉走,在我是学来楚生那阶段开始的。跟着感觉走,可能会忽视旁人的意见,自己的感觉错了,得不到及时的纠正。长处是不易受时风影响,不会被玄论左右,自己的意志比较坚定。
△不登大雅之堂(来楚生刻)
落实到具体创作,则在印稿上感觉这么着可以,就这么刻了。别人或有的“第一层次中的暗示”“空间的埋伏和时间抽绎”等等,我绝没有想得那么周密。虽也时有对作品的评议,但都是事后寻找的结果——既然这方印刻得好,就一定有好的道理在。
丁敬有诗曰:“古人篆刻思离群,舒卷浑同岭上云。看到六朝唐宋妙,何曾墨守汉家文?”据说西北有篆刻家宣称:“汉以下的印章,我们是不看的。”这和不读唐以后的诗异曲而同工,对于纠正前些年印坛的靡丽之风有积极意义。但如果走得太极端,则恐怕也是不利的。
△汪启淑印(丁敬刻)
我认为,秦汉印只是生活,如果不注意提炼,那也会是灰色而乏味的。要提炼,就不应不关心古人提炼的榜样。五百年流派篆刻,不乏古人提炼秦汉印的结晶,个中的表现是远丰富于秦汉印本身的。我们现在篆刻,放眼看去,一半是秦汉,一半是时人,五百年流派受到一定的忽视。我们的气魄是宏大了,我们的手法却单一了;一见惊心的效果是强烈了,慢慢咀嚼的韵味却寡淡了。当然,这也不是批评,也是感觉。
△汉·吴涚
屈指算来,自己抚弄刻刀也有二十几年了,比起髫龄习刻的前辈,自然还刚刚开始;比起更年轻的一代,则已有岁月蹉跎之感。二十几年在印章史上只是一瞬,就我个人的感受而言,却恍若隔世。
时代的变革,也给篆刻的观念带来极大的变化。按说,从旧时代过来的人,应加强世界观的改造。但实际上,这确是个“长期的、痛苦的过程”。改来改去,也只因为多磨炼了几年,在细节的狡猾上稍具功力,至于气魄、胆略、敏锐和创造性,则逊于年轻的一代多矣。
将大写意冠之于篆刻是首创的。所谓写意,是相对于写实而言的,即得对象之神,而略对象之貌,并不是仅指手法粗放。从这个意义上说,我们并不能认为此集中的作品得了对象——文字之神,而略了文字之貌,因此并不妥当。也许只有葛冰华的一些作品得公章之神,略公章之貌。
就写意的本祖——写意画而言,大多要比写实画更多地渗进了作者的审美情愫和思想境界,即更有“人”在。而在这个意义上评判,则此集中很多作品是当之无愧的,称之为大写意或也是不妨的。一个概念的最初提出,总不可能非常完美。孔子说,“必也正名乎”,所以先推究几句。
就后一种意义而言,王镛作品的大气、石开作品的诡异、刘彦湖作品的锋锐、徐海作品的冲动不安等,我认为都有着性情的反映,都有真“人”的表现。我从自己的审美观出发,并不认为这里的具体每一件作品都是最好的。但我以为这种创作倾向是艺术走向最高境界的端倪,即便表现在作品上可能不讨人喜欢。
△应机豹变(石开刻)
这其实依然是一种传统的境界。“书为心画”,篆刻也如此。吴让之的散淡,赵之谦的飘逸,吴昌硕的雄厚,齐白石的磅礴……都有着他们人性的丰采。这种丰采,同样在他们的绘画、书法和诗文中得到证实。所谓写意,写对像的精神,还是低一层次的;写作者的精神,又不违背对象的物理,才是最高层次的。
之所以老调重谈,是因为想到了“学院派”的一些创作观点。如果我理解不错的话,新的学院派(因为学院派是一直存在的,但概念不尽相同,所以称“新学院派”也许更精确些)很注重具体作品的“主题”,并且主张调动一切因素,为强化此主题服务。如果在强化主题的同时,同样能反映作者的风格、精神,当然很好。
但实际上,就我所看到的某些“学院派”创作而言,因为作者各件作品的“主题”不同(“主题”如果相同,“主题”本身便没有什么意义了),为强化这不同的“主题”,便很难保证一种相对恒定的风格和精神,很难凸现作者的人性丰采。如果说这是学院派创作观在实践上的不成熟,那我们再观后效;如果说这种创作观必然导致作者人性风采的丧失,我以为这是一种倒退。
我很钦佩很尊重学院派在创作理论和创作实践上的探索,也衷心地肯定这种探索在目前取得的成果。但就“主题”而言,我觉得似乎更接近我前面所说的写意的第一种意义,即写对象之神,“主题”之神,而不是写作者之神。无论是绘画、书法还是篆刻,这一种意义都可以说是写意的第二种意义的基础,再高一点可以说是补充。但绝对不能说是第二种意义层面上的突破和进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