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礼记 大传》说宗子合族之理道

【原文】

同姓从宗,合族属;异姓主名,治际会。名著,而男女有别。其夫属乎父道①者,妻皆母道也;其夫属乎子道者,妻皆妇道也。谓弟之妻“妇”者,是嫂亦可谓之“母”乎?名者人治之大者也,可无慎乎?

注释】

①道:行辈。

【翻译】

同姓男子都共有一个祖宗,共同组成一个昭穆分明的族属。外族女子嫁过来,以其丈夫的昭穆为昭穆,以此确定称呼名分,以便于参加族内的交际和聚会。其名分称呼明确了,男女之别才可以做到。对于嫁到本族的异姓女子来说,如果她的丈夫属于父辈,那么他的妻子就属于母辈;如果她的丈夫属于儿子一辈,那么他的妻子就属于儿媳一辈。如果把弟弟的妻子称作儿媳,而嫂嫂称呼为母亲,这样岂不乱了辈分!所以说名分称呼,是人伦中的大事,难道不应该慎重对待吗?

(0)

相关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