心脏病患者打麻将时心肌梗死身亡 家人状告“麻友” 一审二审均认为“麻友”无错

六安霍邱一男子李明(化名)是一名心脏病患者,一天,他在一家庭棋牌室打麻将时,不幸发生悲剧,因心肌梗死最终离开人世。李明的家人在悲痛之余,一纸诉状将李明的“麻友”起诉至法院,还起诉了棋牌室的经营者。那么这种情况下,“麻友”是否需要承担责任呢?此案经过一审二审,2021年4月7日,六安中院作出了终审判决。

  男子打麻将时出事 家人起诉“麻友”

  悲剧发生在2019年10月11日的下午。

  李明到刘某某二人经营的家庭棋牌室观看别人打麻将。随后,李明也参与打麻将,在打麻将过程中李明突发身体不适。刘某某等人知道后停止了打麻将,有人买来了速效救心丸,并帮助联系救护车辆。

  李明于事发当天18时许送至霍邱县第一人民医院,半个多小时后经抢救无效身亡,死亡原因为心肌梗死。

  事发后,李明家人将棋牌室经营者刘某某二人以及与李明一起打麻将的一名“麻友”起诉至法院。“刘某某二人作为麻将馆所有人,为参与赌博者提供麻将桌,收取台费,在赌博者进麻将馆时未起到如张贴'有心脏病者不得参与打麻将’等宣传提醒义务,在李明因打麻将发病时,没有尽到积极施救义务,两人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应承担侵权责任。”李明的家人称,除了棋牌室经营者,其中一名“麻友”明知李明犯病没有及时实施求助义务而离开,作为一起打麻将者,没有尽到抢救义务,应承担侵权责任。

  李明家人要求3名被告赔偿13万余元。

  麻友:我只是个打牌的

  刘某某二人辩称,他们在事发前并不知晓李明的身体状况,打牌是李明自愿的,不存在任何强劝行为,李明出现身体不适的状况后,他们及时叫停打牌行为并采取相应的措施对其进行救助,已尽到相应的帮助和救助义务,对李明的死亡不存在任何过错。

  这名被起诉的“麻友”辩称:“我只是去打牌,不应当承担责任。”

  对于被告的说法,李明的家人不以为然,他们认为,李明身体不适,是他已不能再继续打麻将,是其自己停止的。而速效救心丸是他人购买的,也不是刘某某二人买来的。

  此案在霍邱县法院一审,一审判决,驳回了李明家人的诉讼请求。

  李明家人提出上诉,六安中院对此案进行了二审。

  经营者与“麻友”均不担责

  六安中院二审认为,从医院的死亡通知书载明的死亡原因看,李明是心肌梗死,在通常情况下,打麻将的行为不足以导致行为人的死亡,且无直接的证据证实李明的死亡是因打麻将,或是因麻将室的设施、设备不当直接导致的,因此,不能认定李明的死亡与打麻将的行为或麻将馆的设施、设备存在因果关系。

  从现有证据看,无证据证实几名被告知晓李明患有心脏病,也无证据证实被告存在强劝李明参与打麻将的行为。被告在发生突发事件后,采取一系列行为,积极帮助他人,已履行了普通公民按照其具备的常识而能够实施的行为,不能对被告作出过高要求。

  另外,刘某某等二人开设的麻将馆虽然属于公共场所,但其安全保障义务应当有合理的内涵和边界。作为心脏病患者,李明自身应当遵照医嘱对其身体进行合理的管理,然其未能很好地照顾自身疾病,在参与打麻将过程中死亡,应由其自身承担责任。

  其家人关于麻将馆未张贴“有心脏病者不得参与打麻将”的理由,明显加重了经营者的责任,法院不予支持。

  据此,六安中院二审,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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