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师批评学生后学生自杀了,老师有没有责任?

老师批评学生后学生自杀了,老师有没有责任

文/虹野

12月8日,河南一高一学生因为老师批评她抽烟而跳楼自杀,该事件引起老师们普遍担忧:学生还能不能批评了?更为担忧的是这件事会不会给老师带来影响?会不会因为学生自杀受到惩罚?在这件事情中老师究竟有没有责任?

近期关于老师批评引来的恶性事件已经不少了。比如前段时间因为批评学生被拍了9砖的老师,再比如被老师批评后自杀的事情。批评学生是老师教育学生的重要方法,如果在教育中使用批评都让老师如此顾虑,那教育可能真的会很麻烦了。

老师究竟有没有权力批评学生呢?

这点毫无疑问,在《教师法》第八条第五款中,规定老师有“制止有害于学生的行为或者其他侵犯学生合法权益的行为,批评和抵制有害于学生健康成长的现象”的义务。显然老师批评该生抽烟是合法的行为。如果从程序上看,在这次事件中老师并没有什么责任,是依法履行教师义务的职务行为。

批评的效果如何界定?

在教育中,无论是批评、惩罚,还是赞赏、奖励,都有一个最终的目标:有利于学生身心健康发展。所以老师在履行职务义务的时候需要考虑自己的职务行为对学生的影响以及效果。随着教育的发展,教育界已经认知到“体罚虽然可以短时间内让学生听话,但是并不利于独立人格的形成,甚至会引起反社会等心理扭曲”,这也是体罚为何会被明令禁止的原因。

批评、体罚或者变相体罚都会给学生身心带来巨大的“影响”,老师在实行批评的职务行为的时候需要评估一下批评的效果。任何一个人对于批评——这种否定自己观点的——都会有一个抵触期,其效果一般比较缓慢,哪怕学生“认错”,大多是“口服心不烦”,或许过了一段时间就明白老师批评的意思了,但是这个时间不定,可能几天,也可能是几年。所以对于批评的效果界定,一般以没有负面作用即可,把道理说明白就行,不必苛求学生当场认错。

批评的度如何把握

批评学生远远比奖励难把握,这需要老师能够充分把握学生的发展现状,能够让自己的批评和建议在学生接受的范围。如果仅仅是因为学生犯错误就去批评或者惩罚,老师和法官就没有什么区别了。教育不是为了惩罚,而是通过一些惩戒实现教育目的。僵化的批评,很容易让学生难以接受。所以说经验丰富的老师以及对学生了解的老师的批评往往效果会更好一些。

教师的专业性也正是体现在这里,也正是和人工智能的差别。

了解学生是批评的前提

了解学生,不是仅仅了解学生的分数,而是了解学生的心理发展历程和价值观的成长和发展。但是不得不说的是,现在学校更加关注的是学生的学习成绩和家庭背景,对于学生的心理变化、价值观的成长和发展则没有什么资料,而现在的分级教学往往让老师无法充分了解学生,这会导致批评学生的时候往往会出现偏差,所以会造成各种悲剧。

教育之殇不能让老师一个人来背

但是不管老师如何努力,也无法在短短时间内充分了解所有的学生,而我们的教育关注点在考试成绩上并没有在学生的身心发展上,也没有更多的资料让老师短时间了解学生的情况,这使得老师只能像法官一样面对学生成长过程中的各种错误,这也是学校简单惩罚泛滥的原因。

在这次河南的事件中,如果老师能够了解一下这位女生抽烟的原因,进而针对性开导,或许就不会有悲剧产生了。毕竟老师批评的目的也是为了让学生不抽烟,而不是“抽烟-惩罚”的简单模式。可是,老师真的能真正了解这位学生吗?在现有条件下恐怕很难,“犯错-惩罚”的模式恐怕还会大范围、长期存在。这需要教育界做点什么……

喜欢我就快点关注我吧

(0)

相关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