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启动2021年义务教育质量监测工作

3月2日,教育部召开2021年国家义务教育质量监测实施工作说明视频会议,宁夏组织相关人员在分会场参加会议和培训,并安排部署2021年宁夏义务教育质量监测工作。自治区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副主任督学马丽出席会议。

2021年义务教育质量监测将于5月27日至28日进行,每县(市、区)将抽取12所样本小学、8所样本初中参加监测。通过监测,进一步了解义务教育阶段学生数学学业质量、体育与健康状况、心理健康状况,以及课程开设、条件保障、教师配备、学科教学和学校管理等相关影响因素,进而进行研究分析,对监测发现的问题进行整改,改进教育管理方式和学校教育教学,引导社会树立正确的教育质量观,推动义务教育质量,促进学生身心健康。

自治区2021年义务教育质量监测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全区各市、县(区)教育局和教育督导部门负责人、监测工作人员在分会场通过网络直播参加会议。认真学习了国家义务教育质量第三周期监测总体安排及2021年国家义务教育质量监测工作的安排和监测工作的具体操作要求、方法步骤。

国家义务教育质量监测工作,是对国家实施的九年义务教育质量开展常态化的国家级质量检查,是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提高义务教育质量的意见》的重要举措。

国家义务教育质量监测自2015年启动以来,每年监测两个科目,每3年一轮。从今年起,监测的科目增加一门,监测学科为数学、体育和心理健康。

自治区政府教育督导室对做好宁夏2021年国家义务教育质量监测实施工作进行安排部署,要求各地提高思想认识,强化安全意识,规范监测操作,强化结果运用,扎实做好5月27至28日国家义务教育质量监测现场测试工作,确保国家义务教育质量监测顺利实施。

供稿 | 自治区政府教育督导室

编辑 | 张聆萍  责编 | 赵媛  校对 | 王永昌  主编 | 张月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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