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弘股份“碰瓷”重组加多宝大戏,剧终!

如今,中弘股份“碰瓷”加多宝的这场剧情跌宕的重组大戏终于要落幕了。据披露,中弘股份认为与加多宝及银谊资本签署的《债务重组及经营托管协议》(下称《协议》)实质性上已终止。

截至目前,中弘股份将已连续13个交易日(2018年8月15日-31日)收盘价格均低于股票面值(即1元)。

重组终止

虽然中弘股份在8月28日已对外澄清,与加多宝及银谊资本8月27日签署的《协议》合法合规、真实有效,但外界的质疑并未随着中弘股份的澄清而散去。

8月30日,有媒体报道称:“根据香港注册处查册信息显示,加多宝已经解散。同时,加多宝网站信息显示,2018 年 3月 21 日以来,加多宝发布的资讯、公司内外活动出面的均为公司总裁李春林,其他公开资料中也未出现黄伟清。如果中弘股份上述说法属实,黄伟清目前在加多宝的身份,必然与总裁李春林的职责冲突。”此外,有媒体质疑中弘股份、其实际控制人存在在涉嫌操纵拉抬股价的情况

受此影响,当日,中弘股份再次收到深交所的《关注函》。

加多宝授权代表的真实身份是此次深交所关注的重点。据悉,中弘股份报备的黄伟清《委任书》的落款时间为8月25日,且该仅有陈鸿道签字,未加盖加多宝公章。

针对委任书的效力、黄伟清的职权范围等问题,中弘股份已书面致函加多宝和公司实际控制人王永红,但未能得到书面回复。

中弘股份似乎已不想再与加多宝继续纠缠,其表示《协议》实质上已终止。究其原因,中弘股份透露,根据黄伟清的口头回复,认为公司披露了加多宝的财务信息不实,引发双方产生分歧,导致《债务重组及经营托管协议》约定的相关合作全面终止。此前,中弘股份曾表示,加多宝集团经营情况和财务数据由加多宝集团提供给公司,公司已如实作出披露。

加多宝“解散”?

从回复函中可以看出,此次重组终止的导火索是中弘股份揭了加多宝的“底”?

据悉,中弘股份公告中加多宝的财务状况确实不尽人意:2015年至2017年,加多宝的主营业务收入分别为100.42亿元、106.34亿元、70.02亿元;净利润分别为-1.89亿元、14.89亿元、-5.83亿元。此外,根据中弘股份披露,加多宝2017年年底已处于资不抵债状况,净资产为-3.45亿元。

(来源:中弘股份公告)

近年来与王老吉多次“短兵相接”的加多宝,如今又因财务和经营状况上了热点。

对于加多宝是否已经解散这个问题,中弘股份回复称,与公司签订《协议》的加多宝集团有限公司现状为“仍注册”,该公司合法存续。

值得注意的是,香港网上查册中心显示,加多宝旗下有3公司解散,分别为加多宝(中国)饮料食品有限公司、加多宝(江苏)食品有限公司、加多宝(香港)饮料有限公司

公司不再存续并不奇怪,早在2016年就有媒体曝出,加多宝下到底层工厂、上到中层职能部门,均卷入裁员风波,集团人员动荡颇多。

意在自救

中弘股份是被“冤枉”还是“碰瓷”?与加多宝的重组协议是确有其事,还是一场为了博得市场关注、哄抬股价而凭空捏造的戏码?

市场的质疑或来自中弘股份的“前科”。8月14日,中弘股份因2017年一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三季度报告涉嫌虚假记载,收到安徽证监局的《调查通知书》。

此次,由于与加多宝的《协议》仅是框架性协议,不具备实质性约束力,协议变数或会引起股价震荡,故深交所也要求中弘股份说明协议签署是否有助于保护中小投资者利益。

中弘股份在《回复函》中坦白,经书面致函实际控制人王永红,其口头回复,其作为实际控制人牵线商谈并促成签署上述协议,本意也是想通过该重组让公司摆脱困境,其控股的中弘卓业持有的公司股票目前无法进行减持,不存在利用信息披露影响证券市场抬拉股价的动机及情形。

事实上,除上述协议以外,中弘股份控股股东中弘卓业自2017年债务危机发酵以来,已分别与港桥投资以及新疆佳龙签订过类似重组协议,但屡次受挫。

留给中弘股份的时间或有限。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14.4.1条第(十八)项的规定,公司股票连续二十个交易日(不含公司股票全天停牌的交易日)的每日股票收盘价均低于股票面值,深圳证券交易所有权终止公司股票上市交易。此外,有关规定还指出,出现上述情形,深圳证券交易所自公司股票停牌起十五个交易日内作出公司股票是否终止上市的决定。

这也意味着,如果股价持续低于面值,中弘股份将面临退市危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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