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命之路》系列★ 格局章(五)

《三命之路》系列★ 格局章(五)

第八章 七杀格分论

第九章 官杀去留

七杀格

喜:身旺 印绶合杀 食制 羊刃 比肩 逢杀看印及刃 以食为引

忌:身弱 财星 正官 刑冲 入墓

一曰偏官 二曰七杀 三曰五鬼 四曰将星 五曰孤极星

杀格之成:

1、食神制杀

《六神篇》云:“众煞混行,一仁可化。一煞倡乱,独力可擒”,后句即是针对食神制杀而言,关键在字在“一”、“独”,即七杀只一位的时候,用食神最佳,如同叛乱分子只有一名,不需废话,上去拿下便是,体现了最大的“效率”。

2、印绶化杀

亦同上句,关键字在“众”,七杀众、多现的时候,用制不是上策,1个打8个,制伏的机率很低,不容易出大格局,甚至容易激起凶神伤身,用印化,则顺其性转凶为吉,如大愚治水,用引而非堵,诸葛亮舌战群儒,是以少敌多,此时的赵子龙只能立于一旁做保镖了,“无大用”。

3、伤官驾杀

阳伤官与七杀必然相合,重在“合”,因合而成格局,往往体现多面手、圆滑周全等特性。阴伤官重在“克”,因七杀为体,伤官为用,可以制之,和七杀制刃类似。

4、劫刃合杀

阳日主之七杀必然合劫、刃,是两凶作合,而“有情”于日主,非凶神和日主“有情”,是这个“合”对日主有利。往往会有绝处逢生、意外得助的意象。经云“杀无刃不显,逢杀看刃”是也。

5、正官引化

是指七杀无其它制化字眼的情况下,七杀不透,而干透正官,从格局角度亦作吉看,但还是见制化字眼为上,因为这种“引化”终非万全之策,七杀之凶性从根本上还是没有得到控制的。

6、财滋弱杀

针对七杀弱的情况,如老虎变病猫,当务之急是让其“威猛”壮大,不可再制,反喜滋助。往往有卧薪尝胆、东山再起、忍辱负重的象。成功前如“病猫”,成功后如猛虎,有财星生扶,即经云“逢杀看财”,即指此类。

7、比肩挡杀

无其他制化、引化字眼的时候,若日主健旺,再逢比肩,一定条件下,可权用之以敌七杀之凶,如人群遇虎,跑得慢的被虎所食,我日主跑得快,则幸免于难而“大吉”,格局事象往往应踩着别人成功,站在别人肩上前进,出事有人顶着、有人护我、救我、助我。

8、天元坐杀

谓甲申、乙酉等日。如乙丑日,丑中自坐辛金为杀,喜生春夏,乙木健旺,杀自有制,不喜明见。丙丁生秋月雕零,坐下藏鬼,岂不为害?凡值此等日,要日干倚旺,再无官杀复克,喜印化杀,财旺身旺为福。如杀旺,有伤官合制,亦贵。如无助化,再行杀旺运,或再见杀克,为人必面目瘢痕,侏儒跛鳖,骈指瘤赘,奸贪猛暴,恃强不惮,累犯宪章。克重多夭,合格多为武贵。若身临生旺同类,印绶助身,有制中和,亦主文贵。但为人心多性急,阴险怀毒,僭伪谋害,不近人情。

天元坐杀之格喜日主得天时,逢印绶则为胞胎印绶格,最喜。

9、时上一位贵

《喜忌篇》云:“若乃时逢七煞,见之未必为凶。月制干强,其杀反为权印。”经云:“时上偏官身要强,阳刃冲刑杀敢当。制多要行杀旺运,杀多制少必为殃。”盖时上偏官,要干上透出,只一位为妙,年月日重见,反主辛苦劳碌。若身旺杀制太过,喜行杀旺运,或三合杀运,如无制伏,要行制伏运方发。但忌身弱,纵得运扶持发福,运过依旧不济。又曰:“时上偏官不怕冲刃,为人性重刚直不屈。”杀无根要坐旺宫,(如庚申、乙卯之类)有根不宜(财者,杀之根)。若一位七杀,却有两三重制伏,纵文过李杜,终难显达。

喜忌同月令七杀格,唯不甚忌冲略有区别,因月令为门庭逢冲则内乱,时辰为外、为沙场,故不“甚”忌。

10、弃命从杀

要点:逢比肩未必为忌,依然有成格机会。如一群人被绑了,同伴是不能令日主“身旺”的。

《独步》云:“弃命从煞,须要会煞。从财忌煞,从煞喜财,会逢根气。命损无猜。”盖言从煞格,以煞神太重,身无所归,不得已从之,要行煞旺又财乡,四柱无一点比肩印绶方论。如遇运扶身旺与煞为敌,从煞不专,故为祸患。经云:“弃命从煞论刚柔。”言弃天干,从地支。随五行情,阴干从地支煞纯者,多贵。以阴柔能从物也。阳干从地支,煞纯者亦贵,但次于阴,以阳干不受制也。水火金土皆从,惟阳木不从。死木受斧斤,遭其伤故也。《幽元》云:“身太弱,煞太重,声名遍野。”《元理赋》云:“平生为富且贵,皆因煞重身柔。中途或丧或危,只为运扶干旺。”又曰:“鬼多无鬼,反不为凶。”

杀格之忌:

1、七杀无制

不入七杀格成任一形式,则作凶论,如歹徒逞凶、猛兽伤人。七杀的各种负面因素均会体现,阳七杀病来如山倒,阴七杀病去如抽丝。“又性格聪明,忌日主衰弱,七煞重逢,三刑、六害、劫亡相并,魁罡相冲,其凶不可具述。”《继善篇》云:“非夭即贫,必是身衰遇鬼。”

2、官杀混杂、财星党杀、身弱

要点:俱透、俱不透方为“混”。七杀格官杀混杂无制最凶,甚于官格的官杀混杂。官格之混,如好孩子被坏孩子带坏,而杀格之忌更凶,缘何?好孩子想带好坏孩子,结果自己也变坏了,故更凶。

又云:“五行遇月支偏官,只许地支一位,多则不佳,四柱纯杀有制,定居一品之尊。略见一位正官,官杀混杂反贱。

七杀无制化,又见财星,则七杀得党得势,凶上加凶,其凶延绵难去。财星党杀,必因财致祸,可依据财星定位事象。

七杀无制,再逢身弱,凶上加凶,极易应凶、伤夺命之事。若身强未必大凶,多主层次不高平常。

官杀去留

要点:当官杀“混杂”的时候,食神一定是去杀留官,伤官一定是去官留杀。盖官星、食神同为四吉神,食神岂会弃同类不顾而就敌人?伤官亦然。

《喜忌篇》云:“杀官混杂类,有去官留杀,亦有去杀留官。”盖言柱中官星七杀交差,月上见官时上见杀;或月上见杀时上见官;或四柱叠见,有物去官留杀者,即以偏官论;有物去煞留官者,即以正官论。

凡看去留,要详柱中官杀孰重孰轻。天干透者易去,月支所藏者难去。须伤官、食神去官杀之物众而有力,方才去得。五阳日食神能去煞,又能留官;五阳日伤官,但能去官,不能留杀,必须得羊刃合,方成去官留杀。假如甲日生人,甲以辛为官,庚为杀,若官重煞轻,得丙食一位克去庚金,与辛相合,此谓“去杀留官”,有情而贵。若杀重官轻,得丁火伤官克去辛金,再得乙木羊刃与庚相合,此谓“去官留杀”,有情而贵。

五阴日食神能去杀却不能留官,日主自能留之。五阴日伤官能去官又能留杀。假如乙日生人,以庚为官,辛为杀,若官重杀轻,得丁食一位克去辛杀,则乙与庚合,此谓“去杀留官”,有情而贵。若杀重官轻,得丙火伤官克去庚金,来合辛金,此谓“去官留杀”,有情而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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