蔡邕《笔论》:毛笔落纸之前,应该做到这3点

一、原文

书者,散也。欲书先散怀抱,任情恣性,然后书之。若迫于事,虽中山兔豪,不能佳也。

夫书,先默坐静思,随意所适,言不出口,气不盈息,沉密神采,如对至尊,则无不善矣。

为书之体,须入其形。若坐若行,若飞若动,若往若来,若卧若起,若愁若喜,若虫食木叶,若利剑长戈,若强弓硬矢,若水火,若云雾,若日月。纵横有可象者,方得谓之书矣。

二、译文

书法是闲散的事。要作书应先疏散心情,放纵情性,然后作书。如果迫于事务,虽有中山兔毫这样的好笔,也是难于写好的。

大凡作书,先要默坐静静地思考,任情适意,不要与人交谈,心平气和,神情专注,如面对皇上,这样就无不善了。

作书的准则,必须心里有书的形象。像坐像行,像飞像动,像来像往,像卧像起,像愁像喜,像虫吃树叶,像利剑长戈,像长弓硬矢,像水火,像云雾,像日月纵横都有物可象征的,才得称之为书法呢。

三、评介

在《笔论》中蔡邕同样论述了象形这一观点:“若坐若行,

若飞若动,若往若来,若卧若起,若愁若喜,若虫食木叶,若利剑长戈,若强弓硬矢,若水火,若云雾,若日月。”自然界中的日月星辰、山川河流、飞禽走兽都是文字的取法对象,所以“纵横有可象者,方得谓之书矣”是对许慎“如也”的进一步发展。

对于书法主体自觉的审美描述,而不是针对书法的空间(汉字本身的结构)的描述已经成为蔡邕关注的主要问题,与崔瑗的《草书势》一样开始了指向书法本体的外在形式,对书法理论的本体意识做了比较深入的阐释。

《笔论》的最大价值在于提出了“书者,散也”的著名论断,论述了书法创作与作者情感之间的关系。所谓“散”即创作时的一种境界:性情散淡,神意舒缓,然后表现出来的是风神萧散,这是书法追求的精神境界的至高层面,与庄子追求的绝对精神自由相吻合。

唐代欧阳询说“澄神静虑,端己正容,秉笔思生,临池志异”。唐太宗也说过“夫欲书之时,当收视反听,绝虑凝神,心正气和,则契于玄妙”。孙过庭《书谱》所谓“神怡务闲”、“志气平和,,激不厉,而风规自远”体现了在书法创作中人的觉醒和个性的舒展。

四、应用

事实上,《笔论》中讲到了书写作品或者做练习前三个特别重要的点。

第一,执笔之前,要调整好自己的心态,要轻松自然,没有功利感。不要万般心事郁结于心,更不要急急忙忙,草草应付。要做到“心手相应”,首先“心”就要宽,这是落笔前的要求。

第二,入纸前,要静下心来思考,专心致志,心无旁骛。最忌讳的是在一起练习的人,频频走动,窃窃私语,写一个字便开始交谈,心思完全不在习字之上。进行书法创作,最好是自己在书房里,调整好心态,然后再落笔,做到身心与书法的交流,乃至交融。

第三,落笔前,要做到心中有字,正如文与可胸中有竹一般,才能妙笔生花。因此,在铺毫之前,要对整个作品有整体的认识,哪里宽,哪里窄,哪里留白多一些,哪里用墨可能会重一些,要有一个大概的构思,这样会更有利作品的创作。再者,对你自己要写的字,心中也要有数,知道自己将要写成什么样,才能落笔更稳健,书写更流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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