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答复来了:个人代账是否合法?应当如何操作?

草木财税 2021-05-08

(节选、整理):我想咨询一下个人代理记账申请的资格是什么?

我呢,就是一个个人代理记账会计,做了有10多年了快20年了,也不多就10多家,但是目前我不想注册公司,原因是我做的企业少,按代理公司的要求的话,我得招员工,费用承担不起,再一个代理记账公司得有专人做销售的,要不去政务大厅拉业务,要不电话销售,每成立一个新公司或公司变更,就让那些电话打的烦烦的,我也做不来,我现在代理记账的公司大部分是老公司,最长的都十多年了,新公司也是做过的老板介绍的,所以一直做不多,有注销有成立,大体就是10多家,一直这样做着,个人收入,有一个全职的个税报工资薪金,其他的都报劳务,该交个税的交个税。现在要个人代理记账合理化,是不是要注册一个个体营业执照,我要办什么手续?

财政部会计司答复(节选、整理):回复时间:[2021-04-27]

个人代账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第三十六条关于“各单位应当根据会计业务的需要,设置会计机构,或者在有关机构中设置会计人员并指定会计主管人员;不具备设置条件的,应当委托经批准设立从事会计代理记帐业务的中介机构代理记账”的规定,应当根据《代理记账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98号)第二十六条关于“未经批准从事代理记账业务的单位或者个人,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及有关规定予以查处”的规定予以查处。

建议您及时向当地人民政府财政部门申请代理记账执业资格,依法依规从事代理记账业务。申请代理记账资格的单位应当满足《代理记账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98号)第四条规定,申请代理记账资格的机构应当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一)为依法设立的企业;

(二)专职从业人员不少于3名;

(三)主管代理记账业务的负责人具有会计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资格或者从事会计工作不少于三年,且为专职从业人员;

(四)有健全的代理记账业务内部规范。

另,关于“个人兼职从事代理记账合法吗”这个问题,财政部会计司在2020年7月20日也有类似答复:个人以及未经批准的单位不得从事代理记账业务。

相关资料来源: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网站

附:税收征管法关于代理记账相关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 生产、经营规模小又确无建账能力的纳税人,可以聘请经批准从事会计代理记账业务的专业机构或者经税务机关认可的财会人员代为建账和办理账务。

显然,此处“专业机构”、“财会人员”,前提应当是符合上述规定。(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第七条规定,国务院财政部门主管全国的会计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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