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纳税人申报期内发现上月专票开错税率该如何申报增值税

企业a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主营商品货物的批发和零售,增值税的税率为13%。财务人员当月申报所属期上月的增值税时发现,因操作失误上月的发票部分税率错开具成9%,部分税率开具13%。开具发票如下图:

申报期间发现上月的发票部分税率开具错误,应该如何操作呢?
        经咨询会易网会计师事务所后,建议以下两种处理方法:
        一、将开具错误的9%部分的收入换算成13%的收入再进行填报,换算过程如下:
        9%部分不含税收入:832.56元;税率9%税额:74.94元;
        换算成税率13%的不含收入:(832.56+74.94)/1.13=803.10
        换算成税率13%的税额:803.10*0.13=104.40
        上述操作会导致申报系统与金税盘数据比对不一致,在电子税务局无法直接进行申报,需要手工填写报表到税务窗口进行人工申报。
        次月红冲这份发票,同时开具正确税率的发票。
        方法二、按照开具错误的税率先行申报,即开具税率为13%的收入和开具税率为9%收入部分分别填入对应栏次。这样申报会导致少缴纳3%的税额。因此,在申报成功后,还需在开票系统内将此笔收入红冲,并且开具出为税率为13%的正确蓝字发票,待下月申报时候补缴这部分3%的税额。如下图所示:

注意事项:
        1、红冲发票时候需注意当月蓝字收入要大于红字收入金额,否则申报表会出现负数收入,这时候需要向税务提交情况说明;同样税额也不要出现负数,否则向税务局提交情况说明和退税。
        2、税率开错且跨月,需与所属税务机关提前沟通,确认选择哪种申报方式更为合适。
        3、企业财务人员应在每月月末进入开票系统查看是否有税率开错等情况,以防因当月未及时处理影响次月纳税申报的情况出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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