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四十七个故事——致清明的第四十七封信

清明:

那时候个子不高,一副弱不禁风的样子,就连走个路也要绊倒,还是时常留着个鼻涕,怎么擦也感觉擦不掉。

每天放学跟着阿牛哥身后跑,永远也追不上他的脚步,日落田野。一些孩子排成长队,各自出校门,接着一哄而散,开始拼命赶着回家。做完作业就守着电视,观看每天一集的《灌篮高手》。有时忽然停播了,就觉得日子失去了念头。

那时候,三井寿出场时,他站在辽阔蔚蓝的海边,长发在风中肆无忌惮地飞扬,发色如同海水般泛着幽蓝的光芒,遮去了大半张脸,只能隐约瞧见那双阴郁、冷漠、还有点残酷的眸子,穿着很随意,笑起来嘴角微微上扬,很嚣张狂妄的样子,浑身散发着颓废气息,不知为什么,只是这一眼,便已彻底喜欢上了这个角色。

而我更加怀念的是,他穿着白衬衫,坐在树底下,微笑着逗弄猫咪。阳光透过树叶斑驳的照在他身上,如此惊尘绝艳的男子,眉目轻挑,嘴角勾勒的一丝笑意,不知掠走多少少男少女的心。每当我抱着花猫,坐在院子里,抬头看那白云飞鸟,再也寻常不过的景象。低矮的房子,和牵扯的电线杆,一眼望去,似及了那些幽深过往的时光隧道。只是偶尔寻寻觅觅地走在这些居民区的箱子里,篮球架和那些打球的孩子们都很融洽的在画面里,委婉又缠绵的告别黄昏。唰,嗯,好一粒三分球。

也不知从何时起开始真正的打篮球,可惜我真的没有篮球天分,不会运球和上篮,好为难。就连接到队友传球也不知道应该跨出哪只脚,或走,或跳。那时候的我,大概真的很笨吧。像着樱木花道一样嘴角时常叫嚣“我是个天才,哈哈哈……”,球场上努力的防守,腿抽筋也不肯下场。十五岁能摸到篮板,就好像要称霸整个篮下一样。实际上是抓不到篮板球,跳的再高又有何用。那时的我,只喜欢投投篮,站在三分线,轻轻跳跃出手。那时的我,正值青春年华,热血年少。也不知道从何时起,开始油条起来,不敢往篮下冲,出手不够自信,脸上永远阴云密布。同俱乐部球队比赛,完全就是抱小杨哥的大腿。最后一场与大黄蜂俱乐部的告别赛,出手五次,三个三分球,一粒两分,就此同队友作别。每当看见他们进步的样子,心底除了嫉妒,还有一丝不甘心。为什么人人都在努力进步,为什么他们的技术这么好?

我只不过是龙套而已,我在想。

体育的目的是什么?是让你知道,你认为你不能的,你认为你能的,只要你燃烧了自己的热血,只要你真正知道自己燃烧,就会有那一刻的璀璨,就会有那一刻的灼目,哪怕没有掌声,哪怕没有夺冠,哪怕你粉身碎骨,魂神俱灭。

曾经看过一个专访,问NBA的人为什么要用那么嚣张和繁复的投篮技巧,答曰:这样能够点燃观众和队员本身的激情,而激情,有时甚至意味着一切。那种近似杂耍一样的投篮和分球是令人恐惧的,因为你永远不知道下一步会发生什么。

可能我永远都学不会那么多复杂的动作,但我只要做好自己的投篮,也许就够了吧。就好像那个男人,三井寿。当他剪短长发,再次推开篮球馆的大门,这一次,阳光洒在身上,整个人充满了飞扬的气息,俊朗坚毅的面庞,明亮闪耀的双眸,仿佛一夜之间脱胎换骨,如此精神奕奕。这时候的他,已经不是当年那个嚣张狂妄的小屁孩了,脸上没有丝毫稚气,完全呈现一种属于成熟男人的沧桑和忧郁,因而显得尤其稳重。

人总是要学会告别过去的,告别那些不自信,告别那些自卑,告别伤害。时光从不偏颇,它温柔的爱着每一个人。以后很长的一段时间里,我才明白,流光容易把人抛,红了樱桃,绿了芭蕉,也不过经年一瞬。可是人一旦成长起来,又岂是形容词可以概括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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