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车买房、少缴税?打包告诉你
摘要:疫情之下,资源难得,你不理税、财富就会离你远去。不仅仅企业高管应关注这个问题,其实普通纳税人为了自身利益,同样需要关注。
2021年3月23日,财政部和税务总局发布《关于延长部分税收优惠政策执行期限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6号)和《关于延续实施应对疫情部分税费优惠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7号)文件,原有22个优惠政策继续执行。
我们某顾问单位来电咨询,为什么附件里没有提到《财政部关于个人所得税法修改后有关优惠政策衔接问题的通知》(财税[2018]164号)这个文件呢?
其实我知道作为民营房地产企业,关注的应该是高管年终奖的个税政策走向。
根据财税[2018]164号文件第一条第(一)项的精神,居民个人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在2021年12月31日前,可以不并入当年综合所得,也可以选择并入当年综合所得计算纳税。
上面22个是对优惠政策进行延续,而财税[2018]164号文件不属于优惠政策,而是个税改革的过渡性文件,并且该文件已经明确:自2022年1月1日起,居民个人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应并入当年综合所得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尽管房地产企业当前遇到调控,但是房地产企业高管相对其他纳税人仍然属于高薪人群,如果并入综合所得计算纳税,个税会比较高。在政策的最后一年,我们如何充分利用这个优惠条款呢?可以从以下角度考虑:
(1)操作上,为了帮助高管节税,可以调低月度收入,差额并入年终奖,然后以全年一次性奖金收入除以12个月得到的数额,单独计算纳税。
(2)时间上。需要注意的是,个税和企业所得税的差异之处,企业所得税是权责发生制、而个税是收付实现制,而该政策截止时间2021年12月31日。因此建议企业:把原计划在2022年春节放假时发放的年终奖在2021年年度终了前进行计提并发放。
不仅仅企业高管应关注这个问题,其实普通纳税人为了自身利益,同样需要关注。
之前就有纳税人因为不关注个税归属期导致丧失汽车摇号资格利益受损的案例,一怒之下提起司法诉讼,但最终也无法挽回损失。具体情况如下:
当前部分城市要求买房、买车前提是缴纳社保和个税符合要求。例如《北京市小客车数量调控暂行规定实施细则》(2020年修订)第九条规定:非本市户籍人员需持有效《北京市居住证》且近五年(含)连续在本市缴纳社会保险费和个人所得税。
近五年(含)连续在本市缴纳社会保险费是指:申请人从申请月的上一个月开始往前推算60个月连续向本市社保部门缴纳社会保险费,不能断月(如有断月,补缴后有效)。近五年(含)连续在本市缴纳个人所得税是指:申请人从申请年的上一年开始往前推算连续五年,每年在京缴纳个人所得税,且纳税额大于零,可以断月,不能断年,以税款入库日期为准(如有断年,补缴无效)。
法院判决显示:原告赵彦向一审法院诉称,其于2020年1月26日,在北京市小客车指标调控管理信息系统提出个人小客车配置指标申请,系统显示连续5年在京缴纳个人所得税项审核未通过,原因是2019年缴纳个税为零。
赵彦称“2019年12月发工资时,缴纳个税4.44元,也就是2019年所属期内,本人有纳税”。
税务局称:“纳税”是指税款缴入国库的时间,由于赵彦该笔个人所得税的申报时间及入库时间均为2020年1月,根据上述规定该笔个人所得税款不能认定为2019年缴纳个人所得税的信息,故赵彦在2020年1月申请个人小客车配置指标时不符合近五年连续在本市缴纳个人所得税的条件。综上所述,赵彦的诉求没有法律依据,请法院驳回其全部诉讼请求。
最终法院判决驳回原告诉讼请求。
借用一句热门的话题:你今天对我爱答不理,明天你高攀不起。疫情之下,资源难得,你不理税、财富就会离你远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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