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结算”与“工程决算”
工程结算与竣工决算(也有称工程决算),二者单纯字面上来看十分容易混淆,但事实上却在多个方面有着很大区别。
工程结算全称为建设工程价款结算,根据《建设工程价款结算暂行办法》(财建[2004]369号)定义:
工程结算是指对建设工程的发承包合同价款进行约定和依据合同约定进行工程预付款、工程进度款、工程竣工价款结算的活动。由施工单位完成,提交建设单位。
竣工决算确切讲应称作基本建设项目竣工财务决算,是指在工程竣工验收交付使用阶段,由建设单位编制的建设项目从筹建到竣工验收、交付使用全过程中实际支付的全部建设费用。
通过编制竣工决算书计算整个项目从立项到竣工验收、交付使用全过程中实际支付的全部建设费用, 反映了工程建设项目的最终造价,是正确核定新增固定资产价值、办理固定资产交付使用手续的依据。是整个建设工程的最终价格,是作为建设单位财务部门汇总固定资产的主要依据。
竣工决算的价款统计中包含工程结算价款。
竣工决算文件的编制工作由建设单位完成,最终提交审计部门。
工程结算的范围,主要包括对一个实体工程的所有建筑和安装工程费用。
其主要作用,是作为施工单位向建设单位索取工程款的重要依据,以及在建设活动中施工单位工作价值的体现。
竣工决算的范围,包括两个部分,其一即为工程结算部分;其二则为在工程结算的基础上加上项目的其他支出如前期征地拆迁费用、设计费用、监理费用、建设单位管理费、各项基金等,用于确定项目整体投资额的财务决算。
竣工决算的主要作用,即是能够综合反映该工程从筹建到工程竣工投产(使用)全过程中各项资金的实际运用情况与建设成果,从而全面、完整、客观的反映项目建设投资效果。
二者依据法规也不同,目前,工程结算的编制主要依据财政部、建设部联合发布的《建设工程价款结算暂行办法》;
工程决算的编制主要依据财政部发布的《基本建设财务管理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