陆俊 | 包公案:断舌案

包公案:断舌案

改编/陆俊

(一)刀下留人

“带人犯!”

“是!”

山东兖州府曲阜县令一声令下,衙役押上三个死刑犯跪于地,二个是强盗、一个是杀人犯。

“二十年后又是一条好汉!”两个强盗喝了几碗杀头酒,满面通红,双眼露出凶光,倔强地昂头高喊。刑场人群瞬间爆发出“好~”的起哄声。

杀人犯张茂七面如死灰、烂如泥,突然拼发出全身力气,大喊了起来:“冤枉!冤枉!”

“冤枉!冤枉!”张茂七的父亲也突然冲出人群,头顶状纸,跪在前面。

越至三年时,包公巡行山东曲阜县正在监斩,依朝廷律令人犯临刑喊冤应该复查,于是对县令说道:“对两个强盗死刑继续执行,茂七杀人案再次复查。"

(二)夜审

陈氏新婚不久,送别入秋闱、上京赴试的丈夫。

不料,丈夫突遇倭寇,中途被杀,仆人程二逃回,报知主母陈氏。

陈氏伤心之余,凡家中大小事务,尽吩咐程二夫妻照管,身旁只七岁婢女秋桂服侍,闺门不出,大门不迈。

程二要照顾田庄,常不在家,妻子叫春香,与邻居张茂七私通,日夜偷情 。

包公是夜,传唤春香,县令陪同在旁边。

春香带着锁扣下跪,包公下令摘去刑具,见包公面和善,不像其它老爷上来就打板子,就哭诉道:“小妇人与茂七通奸事真,若同谋強奸主母这事是没有的并。如果张茂七杀人也与我无关。”

“此话怎讲?”包公问。

春香道:“青天大老爷,同谋真的没有,只是张茂七对我说过,你主母年青,情欲正炽,你可为成就此姻缘吗?小妇人说,我主母平日正派,此事不可能做到。现在想起来张茂七私自去做也有可能。”

包公问:“平时门户关得紧吗?可有外人出入?”

“平日大门紧闭,主母陈氏的房间在最里面,必须先进我们夫妻的房间,才能到达。”春香道"主母陈氏执守妇道,出入无三尺之童,身旁惟七岁之婢,家务事尽交给我夫妻俩人,程二毫无私意。”

“那日程二何在?你有没有走开过?”包公问。

“程二在田庄,我约茂七过来,我刚去厨房不久,就听婢女喊叫,跑过去就见主母被害,未见茂七。”

“当时,房间里的情况如何?”包公问。

“主母挣扎的声音,惊动了婢女秋桂,秋桂在外屋也喊了起来。主母被凶手扣喉杀死。我惊喊邻家到来,大家不忍看主母被垢裸形尸骸,满口血凝也惨不忍睹。我想把主母的满口血擦去,打了好几盆水才洗干净,还掏出了嘴中的一个小肉块。”

春香押下去,在外间后审,包公又传唤张茂七,问道:“当夜你可曾到过陈氏家,从实招来。”

张茂七吓得一哆嗦,道:“我去找过春香,但未入陈氏房间。”

包公严厉地对张茂七道:“你当初知道陈氏洗浴,藏在房中,你将房中的物件逐一报出来。”茂七道:“小的无做此事,怎么报得来?”

包公道:“你死已定,何不报来!”

张茂七心想道:也是前世冤债,又遇到了糊涂官,只得妄报几件:“她房中锦被、纱帐、箱笼俱放在床 头。”包公令带春香进来,问道:“你将主母房中使用的物件逐一报出来。”

春香不知其意,报道:“主母家虽富足,又出自宦门,但平生只爱淡泊,布帐、布被、箱笼俱在楼上,里房别无它物。”

包公对县令说道,“张茂七犯案可能性最大,但其中细节还未搞清楚。末搞清楚,既然进入过房间,为何房中摆设与春香说的不相同?"

县令唯唯诺诺,不敢多嘴多言。

(三)真相大白

第二天,包公视察县学,阅读往日诗文、卷子,取朱弘史作第一名,取黄国材第二名。朱弘史等前五名皆受到召见。

朱弘史第一个上前施礼,包公道:“贤契好文字。”朱弘史竟是“大舌头”,说话含糊。包公很疑惑,为什么文章秀丽,言语不清?

送走朱弘史后,把黄国材等几名全召进来。包公对各位秀才道:“列位贤契好文字。”众人响亮地答道:“不敢。”包公又问:“朱秀才的舌头残疾是天生的,还是后天发病的?”黄国材道:“朱友与门生四年来,同在崇峰里攻读诗书,突然在去年六月初八夜间掉了舌尖,从此对答不便。”其它各位也是一样的讲法。

包公细看案卷,寡妇被奸杀案竟然就发生在去年六月初八日,春香又说,她家主母口中曾掏出来一小块肉,莫非是秀才被咬掉的舌尖,或者是巧合?

随即差人去请朱弘史。

朱弘史到了衙门之后,起初“死去的鸭子——嘴硬”。包公剥去他秀才功名,以重刑拷问,弘史哪里吃得消,只好一一招认。

朱弘史与陈氏丈夫是好友,当年在他家闹洞房时,见过”国色天姿,人人称羡“的陈氏,听说陈氏丈夫被倭寇所杀,觉得有机可乘,根据闹洞房时的记忆,摸到了陈氏房间。

陈氏进房将门扣上,脱衣准备洗浴,忽然记起里房间通中间的门未关,遂赤身出去,关讫后洗浴。此时,弘史见雪白身躯,按耐不住,陈氏关中门后又进房中,突然被朱弘史紧紧抱住,用口紧紧掩制口,舌添入口内,使她不能发出声音。陈氏突然遇到强暴,举手无措,惊恐中紧咬住了他的舌尖,弘史痛得缩不回舌头,用手死命地掐她的咽喉,致陈氏死亡。弘史偷偷出去,并无人知。

包公执笔写审判词道:“合拟大辟之诛,难逃枭首之律,茂七、春香发遣流放,以振风化。”

朱弘史被枭首,挂于城门示众七日。

根据《包公案:断舌案》改编

陆俊,笔名俊歌。1962年出生,象山人。父母曾在宁海象山二县合并期间,在宁海城关工作,一个热爱家乡的象山人,也热爱关注宁海。

□编辑:叶寒
□ 图片:俊歌
□题词:储吉旺先生
□LOGO\题图\尾签设计:野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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