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152【中日和平友好条约缔结十周年】纪念邮票
J152. 中日和平友好条约缔结十周年
1988.08.12发行 全套2枚(连票) 发行量1115.15万套
(2-1) 8分 牡丹(1115.15万枚)
(2-2) 1.60元 樱花(1115.15万枚)
邮票规格:27×40毫米 齿孔度数:11度
整张枚数:50枚(10×5,连印,25套) 版别:影写
设计者:孙志钧 印制厂:北京邮票厂
在中日两国政府和人民的共同努力下,1978年8月12日,《中日和平友好条约》签订。1988年8月12日,是中日和平友好条约签订10周年纪念日,根据1988年中日两国邮政主管部门联合发行纪念邮票谅解备忘录,双方本着友好协商的精神,共同确定了邮票主题和图案内容。邮电部发行了《中日和平友好条约缔结十周年》纪念邮票,全套2枚,
(2-1)为“牡丹”。牡丹是中国十大名花之首,是花中之王,牡丹象征中国。
(2-2)为“樱花”。樱花则是日本的国花。日本盛产樱花,是原产地之一,有樱花之国美誉,樱花象征日本。
邮票以花喻情,用新颖的象征手法,较好地表现了中日友好这一主题。设计者采用中国画工笔重彩的表现技法,画面端庄富丽,绚烂夺目,民族色彩浓郁。
设计者为充分体现中日两国长期发展友好关系的精神,运用国画传统的开合构图规律,使两枚连票在构图造型上相互呼应,形成一个整体的效果。樱花自右上角向下伸出一枝,绿叶相扶的红黄牡丹从左下角向上迎去,两花相映生辉。同时,作者在设计中还注意到邮票的特性,故两枚邮票在构图上又能各自独立。两种花型均采用盛开姿态,繁盛饱满,显示出旺盛的生命力,以寓意中日友好的前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