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耳而目之》

耳而目之,直解就是先是听说,然后再是亲眼所见;引申一下,便就是我们今天所常用的观察用人法则:“听其言,观其行”或“不但要听他说什么,更重要的是要看他做什么”。

其实“耳而目之”一说最早出自韩非的《外储说左上》,相关记载说的是,三家分晋时期,王登出任当时的中牟县令。有次王登向赵主赵襄子谏言说,中牟县有两位文士名叫中章、胥己,此二位皆品学皆优之士,王登建议赵襄子能够重用此二人。赵襄子相信王登,遂当即决定要召见此二人,并且还没见人就直接任命二人为中大夫。这时,赵襄子的家臣向赵襄子劝谏说:“中大夫,那可是晋国的重要官位啊!现在他们二人没有功劳就一下子接受这么高的职权,这也不符合晋国提拔大臣的原则啊。况且,主子您现在才只是耳闻他们的名声罢了,还并没有亲眼看到他们的实际才能呢!”然而赵襄子却说:“我当初任用王登,就是先耳闻后亲眼所见。而现在王登推荐此二人,那同样也是先耳闻后目睹的;只要先耳闻后目睹的选人原则是一样的就行,何必翻来覆去没完没了地重复这个过程呢?”

我们现在招聘或选拔任用人才,一般都是先笔试后面试,这多少也与韩非“耳而目之”的选人原则相类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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