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津巴时讯】近期进口二手汽车的小伙伴请注意!外汇付款新规来了
据《周日新闻》5月30日报道:津巴布韦储备银行(RBZ)根据关于进口二手汽车许可证要求的2021年第89号法律文书,提出税务局在进口二手机动车清关过程中需要考虑外汇控制参数。在写给津巴布韦税收管理局(Zimra)代理局长Rameck Masaire的函件中,津巴布韦储备银行行长曼古迪亚博士表示,自二手车进口新规出台以来,该行一直收到要求确认进口汽车付款符合外汇管制规定的确认函。曼古迪亚博士说:“请参阅《工商部门关于2021年第89号法定文书的新闻声明》和你们随后于2021年4月2日发出的2021年第41号公告。自上述公告公布后,本行收到了关于根据外汇管制条例支付汽车进口款项的确认函请求。因此,我们希望就以下外汇管制参数提出建议,供贵方在进口机动车清关过程中考虑。”他表示,至于由本地银行出资的进口货物的付款证明,相关经手银行可提供一份电汇副本/或银行卡(国际信用卡或借记卡)转账对账单。银行也可以提供担保函作为国际支付的确认。关于由外币现金进口的商品付款证明,曼古迪亚表示:“当付款金额超出2000美元的既定限额后,进口商应向外汇管理局提供超过既定外汇出口限额部分的担保函。进口商每个口岸每单最多支出2000美元。”曼古迪亚博士还表示,根据现有的外汇管制框架,使用自由资金提供支付进口商品资金证明或使用离岸资金进口商品是允许的。如果税务局怀疑有人涉嫌洗钱,这些案件可能会报告给津巴布韦储备银行金融情报部门。上个月政府宪报刊登2021年第89案法定文书规定:4月2日以后,进口任何十年以上车龄的二手汽车需要申请车辆进口许可证,且进口商在申请本许可证时须附上付款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