迟到的物业费

南江市江北区法院陪审员办公室主任老姜最近有点上火,雨后春笋般拔地而起的高楼让江城每天都有新高度,但随之而来的是小区物业纠纷案件呈几何级数增长。

为有效解决此类纠纷,基层法院开启人民陪审员参与物业纠纷诉前调解模式,老姜在此大背景下果敢地挑起物业纠纷诉前调解的重任。半年下来,凭借自己多年的人生阅历和工作经验,加上自己认真研读《物权法》《合同法》《侵权责任法》《安徽省物业管理条例》等法律内容,成功调解一百多起业主拖欠物业费的案件。

对当事人双方存在信息不对称和权利义务不明确,调解时常面对“公说公有理,婆说婆有理”双重夹击的局面。尤其是多年欠缴费的业主,往往心存积怨,调解过程中情绪激烈,与物业公司人员水火不容。老姜总是很耐心地倾听当事人的抱怨,告知双方换位思考,待其心平气和之后再析理说法,一个调解有时要三四个小时,甚至需要多次调解。但他从不气馁,坚持以诚待人,直至双方握手言和。

一路前行,虽有曲折,可老姜对自个儿的调解甚是满意。没想最近碰到块硬骨头,给业主多次打电话,对方态度变化不似常人。老姜接连三天,每天打一次电话,男业主终于接电话,没等老姜开口,对方生硬地问:“你是谁?找我有啥事?”老姜听出是急性子,也就不拐弯抹角,回答:“你是某某吗?你住世纪名流小区吧,你的物业费……”还没讲完,对方反应神速:“你打错电话了。”随即电话传来“嘟嘟嘟”的挂断声。

老姜知道对方不待见,只好耐心等待一周后,再次给拒听的业主打电话。这次老姜先发制人:“某某你好,我是某某区法院,你欠交物业费已被物业公司告上法庭,请你到法院来一趟。”男业主可没买老姜的账:“骗子,我举报你!”电话挂断,再打,就是一阵忙音。

之后老姜又打了几次,对方都不接,这下老姜有点无从下手,他只好从世纪名流小区物业经理处了解男业主的相关信息。令老姜没想到的是,物业经理告知男业主是江东区农水局局长,其妻是江北区教育局局长。物业公司打电话,一开始他们总以各种理由拖延,打多了,不接;后来上门贴催缴通知,对方置若罔闻。

老姜心想:“业主肯定有委屈,但拒交物业费又不能解决问题。”解决问题的关键还得让业主与物业公司坐到一起,老姜必须想办法。两业主是国家工作人员,理应了解相关法律。思来想去,老姜有了新妙计。

老姜通过政府网站查询到江东区农水局的办公电话,直接拨过去。对方很快接听,问老姜找谁?老姜说找某局长,对方答曰:“局长在开会!”老姜说:“那就麻烦你告知某局长,他欠交物业费,物业公司已告到法院。

如果他愿意应诉,那江北区法院择日会把起诉书寄到贵单位;如果他愿意调解,那请他明日来一趟江北区法院陪审员办公室。”这段告知,老姜一气呵成。对方认真听完,答应一定告知局长,并连说两声“谢谢!”

第二天上午,老姜在办公室静等某局长的到来。电话铃响了:“姜主任,您好!我是世纪名流物业公司经理,某局长的物业费昨天傍晚托人送来了,真得很感谢您!”

老姜楞了半天,没缓过来:迟到的物业费,就这样解决了?

姜,果真还是老的辣!

普法小知识:【物业纠纷诉前调解】

物业纠纷案的特点:一是案件标的额普遍较小;二是案件往往以串案形式出现,案件数量多,给法院的审判工作带来压力;三是案件业主有较强烈的抵触情绪,调解难度较大;四是案件虽然标的额不大,但涉及群体广,处理稍有不慎,易引发群体性事件发生。

物业纠纷案件若全由法院开庭审理,在基层法官人手不够的情况下,无疑占据相当大的诉讼资源,不利于其他案件审结;另外庭审时间有限,在一定程度上影响到双方当事人充分发表意见,也不利于矛盾的长效解决。

为解决基层法院案多人少的矛盾,吸收人民陪审员参与物业纠纷案件的诉前调解,成为不少法院司法创新模式,这不仅给双方当事人充分表达自己意见,还可减少诉讼成本,减轻法院执行压力。

同时人民陪审员中有部分来自社区,本身从事基层矛盾调工作,有夯实的群众基础和高超的调解技巧。

作者简介:黄英,安徽桐城人

现定居芜湖,大学教师

排版小编:明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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