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莫斯科绅士》后感
这个故事是从1922年6月开始讲起,那一天罗斯托夫伯爵被认定为不悔罪的贵族,被判软禁在克里姆林宫对面的大都会酒店。同年的最后一天,苏维埃社会主义共和国联盟成立了。整本书都围绕着伯爵在酒店的故事进行。在变革的年代里,被囚禁的反而成了最自由的。
故事从他进入酒店,讲到他离开酒店。
刚开始的几年,他延续着自己之前的贵族生活,每天准时开始早餐,看书,午餐,看书,晚餐,酒吧。一切都那么有条不紊。可是时间久了,在他所处的酒店里,只有他一个人每天闲来无事,慢慢地其他人对他也就视若无睹了。时间让我们习惯,让我们消失,变成时间的奴隶,丧失了对自己生活的掌控权。
伯爵就在那时迷失在了时间的流逝里,找不到自己,看不到自己的价值。那是一个夜晚,他准备好一切,爬上大都会酒店的天台,正要纵身一跃与自己的妹妹和其他家人团聚。可就在这时,原本在天台和他相聊甚欢的蜂农出现了,带他品尝了苹果风味的蜂蜜,不知是蜂农为了伯爵跋山涉水带回来的,还是蜜蜂们真的听到了伯爵内心的召唤。只是那一份家乡的味道,让伯爵又燃起了希望,或许就是在那个时候,伯爵的心里埋下了那颗想要回家乡看看的种子。
凭着伯爵之前作为贵族的日子,深谙吃喝玩乐之道,他成了大都会酒店餐厅的领班。吃什么菜该配什么酒,向什么样的人推荐什么价位的食物和美酒,该如何在宴会上把座位排得妥当,让所有宾客乐在其中,这些细节我们不曾过多关注,或者说就算我们关注了,凭着我们的生活阅历和知识,也无法做到尽善尽美。可伯爵可以,他曾经的生活全是这些细节,如何优雅、妥当、不失体面地生活,就是他一辈子的使命。只是从一个被服务的人,变成一个服务他人的人,心中做过多少煎熬和挣扎,我们不得而知,作为绅士,向他人表现得体是最基本的礼仪。
成为领班后,他和餐厅经理和主厨成为了朋友,他们可以为了一道菜-法式海鲜什烩,光收集材料就花费好几年。或许我们的生活里并没有那么多伟大的理想,更多的还是单纯的小快乐,小幸福,只是为了心心念念的一道菜,为了去见朋友一面,为了看一眼故乡的样子。我的印象里,成就理想需要放弃自我,可是让自己幸福,才是真正主宰了自己的人生。
原本伯爵的生活,就会这样平淡无奇的走下去。可他身边两个人发生的事,让他滋生了别样的想法,改变了他的轨迹。
第一个是米什卡,这是他年轻时最好的朋友,在新政府成立后,他成为了一名大学教授,并让他编撰一本契诃夫的书信集。原本不属于那个时代的人,在新的时代下,焕发了生机。可仅仅是因为一句契诃夫在柏林酒店里写的一句“这里的面包太好吃了,我每次都会吃撑”,这是这样一句夸赞了其他国家的话,出版社逼他把这段话删除。米什卡的那份执着和正直,让他在出版社大发雷霆,最后被发配去了苦寒之地劳改。最后死在了那里。
自我崇拜古已有之,不单是对于自己国家的崇拜,甚至是身为地球人的崇拜,觉得地球是世界的中心,觉得自己的国家是世界上最伟大的国家,不尊重事实只追求心灵上的优越。那是刚成立政府的盲目,也是走向成熟的必经之路。可是或许正是因为米什卡这样较真的人,让成熟的步伐走得更快了一些。
这件事让伯爵庆幸自己身处在酒店之中,在变化如此快速的新时代,对他来说时代就像是静止的。可这也同样给他带来了些许不安,盲目、动荡的新时代,一切都是未知。
第二个是索菲亚。这是他刚入住大酒店认识的一个小姑娘尼娜的女儿,尼娜作为知识青年经历了上山下乡,可是因为丈夫被发配去了西伯利亚,自己也只能一同前往,而把女儿留给了伯爵。这给伯爵的生活带来了质的改变,原本只是一个人,可现在他处处需要考虑两个人,这也是他决定要离开大都会酒店的根本原因。
在大都会酒店,他认识了苏联军队的高官,认识了美国驻巴黎大使。靠着和这两位的友谊和帮助,伯爵帮助女儿索菲亚去了美国,而他自己回到了自己的家乡,和自己的爱情在了一起。这样的出逃结局不禁让我想到了《肖申克的救赎》,同样地精心策划,同样地坚持不懈,为了自由牺牲再多也不为过。
假如一个人不能掌控自己的命运,他就会被命运掌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