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强服务业对经济转型升级的带动力
2017-09-04 北京日报 江苏省现代服务业
当前,全球服务业发展日新月异,呈现出诸多新趋势和新特征。我国服务业发展方兴未艾,正处在全面跃升的关键期。
一、我国服务业发展进入全面跃升关键期
经过改革开放近40年的经济快速发展,我国已基本具备了加快向服务经济转型的经济基础、技术条件和制度环境,服务业发展进入全面跃升关键期。
(一)经济发展由中高收入阶段向高收入阶段迈进。国际经验表明,服务经济的形成和发展与收入水平密切相关。当人均国民收入达到中高收入阶段时,服务业比重随人均收入提高大幅上升,服务业进入加速发展期,逐步成为主导性经济形态。2015年,我国人均国内生产总值接近8000美元。按两个翻一番目标、“十三五”时期年均增长6.5%计算,到2020年,我国人均国内生产总值将接近1.1万美元,接近高收入经济体的门槛,这个时期正是服务经济大发展时期。特别是2015年,我国已有10个省(区、市)人均国内生产总值超过1万美元,这些省份常住人口数量总和超过5亿人,为服务业发展提供了巨大的市场需求空间。
(二)消费结构加快升级。从生活性服务业看,随着收入水平提高和中等收入群体规模扩大,“住”“行”主导的服务消费结构加快向多样化、个性化、高端化升级。特别是随着恩格尔系数持续下降、居民受教育水平普遍提高和人口老龄化加快,旅游、养老、教育、医疗等服务需求快速增长,在消费需求中的占比明显提高;低端基本性消费品比重将逐渐下降,而医疗保健、交通通信、教育文化等高端享受型和发展型消费比重逐步上升,网络消费、信息消费等新兴消费不断兴起,新型消费业态不断涌现。从生产性服务业看,制造业价值链提升对研发、设计、标准、供应链管理、营销网络、物流配送等生产性服务需求迅速扩大。消费结构加快升级为调整优化供给结构、提升服务业整体水平提供了强劲动力。
(三)服务业主导地位逐步确立。近年来,我国服务业发展不断迈上新台阶,2011年成为吸纳就业最多的产业,2012年增加值超过第二产业,2016年增加值占国内生产总值比重达到51.6%,比第二产业高11.8个百分点。物联网、大数据、云计算、虚拟现实(VR)、量子通信等新技术广泛渗透,促进服务领域的新业态、新服务迅速发展,2016年网上零售额突破4万亿元,在线医疗、在线教育、网约车等迅猛成长。服务业主导地位的逐步确立和经济服务化趋势加快形成,为服务业发展提供了有力支撑。
(四)城镇化水平大幅提升。2015年我国城镇化率达到56.1%,按照“十三五”规划纲要提出的预期目标,2020年我国城镇化率将达到60.0%,“十三五”时期要解决约1亿进城常住的农业转移人口落户城镇,农民工“市民化”进程将明显加快。随着城镇化水平大幅提升,对生活性、生产性和公共服务的需求大量增加,将推动服务业集聚发展,在大中城市率先形成以服务业为主导的产业结构,带动全国加快从工业经济向服务经济转型。
(五)人力资本水平明显改善。按照“十三五”规划纲要的总体部署,到2020年我国将基本实现教育现代化,基本形成学习型社会,进入人力资源强国行列。届时,我国劳动年龄人口平均受教育年限将达到10.8年,基本普及高中阶段教育,主要劳动年龄组人口中受过高等教育人数的比例将显著提升。人力资本水平明显改善,将有效支持要素投入和价值创造服务化,促进知识密集型生产性服务业发展,从而大大加快从工业经济向服务经济转型的步伐。
(六)改革开放加快推进。“十三五”时期是深化改革的攻坚期,要以更大决心和勇气全面推进改革,健全使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和更好发挥政府作用的制度体系。到2020年,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将取得重大进展,开放型经济新体制基本形成。按照“十三五”规划纲要的总体部署,我国将开展加快发展现代服务业行动,扩大服务业对外开放,优化服务业发展环境。体制和政策环境的不断完善,将为服务业大发展和加快向服务经济转型创造更加有利的体制环境。
但是,也要看到,我国服务业发展还面临诸多矛盾和问题,主要表现在服务供给难以适应需求变化,服务业整体上处于中低端价值链环节,服务业国际竞争力不强,服务业发展仍面临体制机制束缚。
二、从服务业大国迈向服务业强国
经过过去十年的快速发展,我国服务业规模扩大、结构优化,正在发展成为服务业大国。要推进由服务业大国向服务业强国迈进,必须把握战略机遇,深化改革开放,推动服务业创新发展,充分释放服务业巨大发展潜能,促进三次产业融合发展,增强服务业对经济转型升级的带动力。
(一)深化改革,充分释放服务业发展活力。服务业对现代市场经济制度具有更高层次的需求,要求建立健全更加公正开放的市场体系,更加健全和透明的信用体系。要进一步放宽服务业市场准入,放开电力、民航、铁路、石油、天然气、邮政、市政公用等行业竞争性业务,扩大金融、教育、医疗、文化、互联网、商贸物流等领域开放,清除各类隐性障碍,形成有效竞争的市场结构。继续推进全国统一市场建设,逐步取消各地方违反规定的税收、土地等优惠政策,禁止设置限制服务企业跨地区发展、服务跨地区供给的规定。推广实施负面清单管理制度,逐步扩大覆盖范围。
(二)扩大开放,增强服务业国际竞争力。服务业具有更广的辐射范围和更大尺度的市场边界,具有更强的网络性和渗透性。要鼓励服务企业在全球范围内拓展市场空间,优化资源配置。积极开拓欧美发达国家市场、“一带一路”沿线市场、拉美和非洲等新兴市场。积极参与多边双边、区域服务贸易谈判和全球服务贸易规则制定,增强我国在国际服务投资贸易规则制定中的制度性话语权。
(三)创新驱动,增强服务业发展内生动力。现代服务业得益于信息网络技术的迅猛发展,也是伴随技术、业态、商业模式创新而发展的。要鼓励技术创新和新技术广泛应用,积极推进“互联网+”行动计划,在服务业中充分运用大数据、物联网、云计算、移动互联网等信息技术和手段,培育平台经济、分享经济、体验经济等新兴业态。支持发展研发设计、物流配送、采购和营销服务、会展服务、人力资源服务等生产性服务。拓展离岸服务外包业务领域,重点发展软件和信息技术、研发、设计、互联网、医疗等领域服务外包。通过创新发展,推动生产性服务业向专业化和价值链高端延伸、生活性服务业向精细和高品质转变。
(四)融合发展,增强服务业转型升级的带动力。发展服务业不仅表现为服务业规模扩展和产业升级,更重要的是支撑现代农业和先进制造业的转型升级,形成相互渗透、融合发展的全产业链生态系统。培育“服务+农业”新业态,支持发展农业共营制、农业创客空间、农业平台型企业等融合模式。发挥平台型、枢纽型服务企业的引领作用,培育“平台+模块”产业集群,发展一批产业融合、具有综合服务功能的大型企业集团和产业联盟。
(五)优化环境,助推服务业发展迈上新台阶。服务业发展对综合配套环境和基础设施有更高的标准,要求建立严格的知识产权保护、畅通安全的信息传输、充足的人力资本供给、便捷的交通基础设施。要完善互联网、大数据、电子商务等领域知识产权保护规则,加快完善网络安全、个人隐私和商业秘密保护、互联网信息服务等领域法律法规。加大人力资本投资,建设规模宏大的服务业专业技术人才和高技能人才队伍。促进基础设施互联互通和系统功能优化,提升智能化、网络化水平。加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建立健全跨部门合作和协调机制,建立统一的信用信息平台,完善信用激励与联合惩戒机制。